他在回忆录中写到,“我对罗马的法律尤其入迷。令人叹为观止的是,人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能够制定出这样清楚的法律准则,它为后来的欧洲文明缔造者们提 供了无法估量的帮助,又成了对市场和平民社会进行调节的基本原理。而我们苏联到了改革期间、到了20世纪末,却还在证明这二者的必要性。”
---------------这种读书的心得体会,人们并不难得出。谁也不否认欧洲历史的宪政基础的意义。但是邓则认为中国要走自己的路而不照搬西方的文明,搞法制化也是自己方式的法制化。我们可能认为他的观点是不对的,认为西方式的才是唯一正确的。但他却认为他是对的。这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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