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一点,如果你的收入一天之内只能让你在一个面包和一杯茶,或者两个面包之间选择,也就是你收入受限的时候,在消费一杯茶的时候这个面包你愿意支付的价格和你已经吃了个面包而没有喝茶时再让你支付一个面包的价格,如果让你决定,你肯定不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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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效用递减有什么关系?你每天都会做出这样的抉择,你每天消费的一杯茶,其效用递减了吗?
假设你每天都吃两个面包,这两个面包是不是可以看成一个大面包?你会把一个大面包掰成几半,分别研究其效用?
效用价值论,完全偏离了交换的本质和价值的本质。根本解决不了不同商品的交换比例问题。
而你就更好玩了,难道你现在成天算计吃几个面包和喝几杯茶???如果你不算计,请问面包和茶的价格都是怎么确定的??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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