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不断发展的分析工具,即使仅有来自现场的极少信息,我们都能勾勒出此类可怕事件及其背后人物的详细轮廓。这些发现能够帮助警员预计可能的结果并就据此就地做出调整,进而可能挽救更多的生命。
在哥伦拜恩(Columbine)枪击屠杀造成恐慌、混乱和误传的旋涡中,13人死亡或濒于死亡—警方对此一无所知—而当时袭击者已自杀。首先回应袭击的警员优先确保了校园周边的安全并等待援助,而不是立刻跟随两名枪手进入建筑内部。一些受害者最终因延误失血过多而死亡。
符合警员在纽顿案中的预期情况,这样的案子美国从来没有一起。
多年后,在距此约2000英里的桑迪霍克小学(Sandy Hook Elementary School),可怕的枪击案发生后三个小时,警察仍在搜寻另一名枪手。他们对目击者报告深信不疑,即:除一名凶手死亡外,还有一名持枪男子逃脱。
警察们在这两个案子中都没有意识到,在过去半个世纪美国发生的并造成大量死亡的枪击事件中,由两名枪手犯下的案子不足2.23%。哥伦拜恩案件是罕见的例外。然而,在美国本土还没有案子符合警察根据下述混乱的目击者的描述期望在纽顿案中发现的情况:一名狂暴的枪手开枪打爆自己的头,而另一名试图逃跑。
但警察并不知道那些。
当然,这并不是警察的错—灭绝人性的屠杀是极端的行为异常。我们的领导人会说—也许这样说合适—针对异常行为训练新警员并不划算。然而,诸如现场的多种攻击武器,大量的受害者以及袭击地点等基本信息能够让警员更好地评估并对这些犯罪做出反应。正如我之前在Wired上简要介绍的,这些提示能够帮助我们预测哪些大规模屠杀者会选择死去。
而且对于那些自杀袭击者的进一步观察提供了更详细的信息,能够帮助警察和其它最先响应的人。因为狂暴的枪手有两种方式实施自杀:自己动手,或让警察动手。
关键是根据他们袭击目标的性质预测枪手选择死亡的方式。
在大多数此类案件的深度研究中,我最近分析了所有美国的在大规模袭击后自杀的枪手的袭击前的生活和犯罪现场的行为。在样本中((n = 73,1990-2010),有许多枪手的袭击符合联邦调查局(FBI)对于恐怖主义的形式定义:
“……为推进政治和社会目的、意在威胁或者胁迫ZF、平民或者其部分而对人或者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者暴力”
关键的发现是那些符合定义的枪手极其不可能自己动手自杀。和工作场所、学校和公共商业的袭击者不同,攻击ZF建筑(有一例在教堂)的恐怖主义的大规模袭击者大多会特别计划死在警察手里。
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自杀性恐怖主义者会竭尽全力掩盖他们死亡的愿望。他们希望那些评判他们的人(如果他们的幻想成真,会崇拜他们)相信他们完全是思想意识驱使的杀手,没有自杀倾向。
自杀性袭击者尽力掩盖他们死亡的意愿。
然而我的分析—经过多项逻辑斯蒂回归(multinomial regression)、卡方检验(Chi-square test)和方差(ANOVA)统计检验—表明恐怖主义枪手和袭击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枪手的生活并无统计学上的明显差别。这对于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社会缺陷、职业争斗、家庭冲突或突发危机的情况尤为适用。
而且所有这三类袭击者—恐怖主义袭击、校园袭击和其他公共场所的袭击—一般都可能会留下自杀留言或一段揭示他们自杀倾向的说明。但由于自杀性恐怖主义者试图掩盖他们的精神疾病和真实意图,过去二十年美国大规模枪杀凶手的全部资料中仅有一名是自愿朝自己的头开了一枪。
不愿意射杀自己的行为并不适用于工作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商业的袭击者。在那些场景中,89%到91%的枪手以饮弹或服毒这样自我伤害的方法自杀。
这些模式对于提高应急响应策略和挽救生命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对在ZF军事设施或其他恐怖主义目标发生大规模枪击做出响应的警察应该预见到犯罪者很有可能会让警察射杀自己,并应对可能发生的激烈交火导致的死伤做出应对。
但当赶到诸如学校这样的袭击场所时,警察应对犯罪者施加更多紧迫的压力。在那种情况下,枪手更有可能饮弹自尽或在警察包围时投降。
亚当·兰克福特(Adam Lankford),阿拉巴马大学的刑事司法学助理教授,《殉道的神话:自杀式炸弹袭击者、大规模袭击枪手以及其他自毁式杀手的真正动机》(The Myth of Martyrdom: What Really Drives Suicide Bombers, Rampage Shooters, and Other Self-Destructive Killers)一书作者。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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