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它在现实中最有意义的一点就是为所谓“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做论证和辩护,而作为这种辩护的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掌握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占了工人的便宜,是造成一切不平等和社会不公现象的根源。为此,就要搞阶级斗争,“剥夺剥夺者”,把资产阶级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不但如此,还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时刻警惕走资派,反修防修,不走邪路!经过几级学校几十年的灌输、背诵、考试,这些观念在每一个大陆中国人的脑海中早已形成思维定式,虽然在现实中这套理论造就了血雨腥风让人心生畏惧,可是很少有人能够从根源上反思一下:剩余价值理论有问题吗?它真的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还是马克思臆想中的海市蜃楼?
让我们用逢锦聚版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来分析下剩余价值学说吧。每个上过学的人都知道教材中有个皮鞋厂的例子,可以说是喜闻乐见、老少咸宜哈!这个例子是怎么说的呢?
首先,马博士告诉你: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有一种神奇的属性,那就是能够创造出比自己价值更大的价值!而其他任何生产要素比如资本、土地等都没有这种能力,他们只能原值转化。你肯定没有注意到,马博士的这个论据,没有经过论证过哦。
有了前提,我们的鞋厂可以开张了。
例子1:有个资本家,花50块钱雇佣了一个工人,这50块钱恰好能够满足工人一天生活所需,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又投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造皮鞋。上午工作4小时,造了一双皮鞋,付出50块钱的工资(劳动力价值),机器折旧和原材料损耗50块钱,皮鞋卖100块钱,正好收支平衡,资本家没有利润,也就没有剥削,看着很好。
可是,资本家可没有那么好心。看例子2:他会强迫工人工作一天8小时,造了两双鞋,共卖200元,机器折旧和原材料损耗100元,工资还是50元。于是,资本家什么都没干就拿了50块钱的利润。这50块钱就是剩余价值,是工人劳动创造的、多于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你看,不劳而获吧?剥削吧?工人师傅可以理直气壮的和资方代表开辩论会了:到底是资本家养活工人、还是工人养活资本家,你说说看!
接下来,教材会分析说,上午的4个小时工人的劳动已经创造了劳动力价值,是必要劳动时间,而下午4个小时是被资本家偷走的剩余劳动时间等等。
这两个例子很简单,我从中学到大学到研究生,不知看过多少本教材都这样说,也是耳熟能详且深信不疑的。可是最近我想用自己的头脑想想,这个例子有没有什么问题。想来想去,觉得有问题了,例子1当中的工人可太舒服了,干半天的活就拿了一天的工资啊,上午4小时工作,下午4小时唱歌跳舞聊天打怪泡妞吹牛按摩泡脚好不快活,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啊?不合理啊,这也太白日做梦了吧。再说,既然就干了半天的活,就应该拿半天的工资,哪有干半天活拿一天工资的道理?天上掉馅饼了吧?
于是我恍然大悟。马博士首先臆想了一个超级无敌偏袒工人的无产阶级天堂一样的例子1,说这就是合理的,没剥削的时候的状况,然后拿现实中的例子2做比较,说既然例子2中工人过得没例子1中的好,那就是资本家的错。可是他不想想,例子1中资本家过得多惨,拿出生产资料来让人用,折腾半天一无所获屁都没捞着,这就合理吗?要这样,资本家何必请人来造皮鞋?
可是,马克思不是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能够创造出比自己价值更大的价值—劳动创造的价值吗?你看,不是经过劳动,多出来50块钱吗?工人为此多干了4小时活,这50元当然应该归工人所有了。
呵呵,被绕晕了吧。我开始也被绕晕了。后来我想明白了,这是循环论证!上面那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特点是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是马克思假设的,后面的例子也是马克思举的,可是例子1现实中并不存在,是马克思臆想的(他自己也承认,说这种不赚钱的买卖资本家是断然不能接受的。可是不存在的例子举出来干什么呢?),而例子2,经过和不可能存在的例子1比较,工人多工作4小时,价值增值了50元,于是就断言确实是劳动创造了比劳动力价值更多的价值,原假设得证,欧也!既然是劳动创造了更多价值,那其他生产要素资本等,当然就只能“原值转化”了。从前提推出结果,又用结果证明前提,不是循环论证是什么?
让我们抛弃马克思的前提,看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假设劳动力的价值就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劳动力价值就像上面例子中所说的资本那样,没有增值只能原值转化。那么工人工作半天拿半天工资25元,机器折旧和原材料50元,卖了100元,有25元的价值增值。这个价值增值怎么来的?我作为资本家的辩护人牛克思博士,断言是资本“创造了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也没有任何逻辑问题啊!
当然,我们的教科书早就教育我们,说如果“劳动力的价值就是劳动的价值”,那么根据等价交换原则,资本家根本赚不到钱。而现实中资本家是赚钱的,所以,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的价值。
我倒!这个说法隐含的前提不就是“资本不能增值只能原值转化”吗。可是这个前提没有论证过啊,凭什么啊。也是就说,马克思认为,A行,B不行,因为如果A不行B也不行,结果C不会发生。但是C发生了,所以证明A行,B不行。可是到底A为什么行?B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能是A不行,B行?还是没说啊。
看到这里终于明白了。马克思的理论是屁股决定脑袋的理论,把屁股坐在工人一边就替工人讲话。在他看来,如果什么都是等价交换,那资本家就赚不到钱。他分析了下,觉得资本是死的东西,似乎只能等价交换“原值转化”。而劳动力是活的,似乎可以变出些花样,于是就臆造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能够创造出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剩余价值”这么一个绕口令式的公理,后面就都是循环论证,实际上没有论证。整个剩余价值学说就都是建立在这么个先验的基础上,可以说这简直就是宗教,现实中无法检验,你信则灵。
反过来,我要是断言,劳动力价值就是只能原值转化,根本没有什么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价值增值是资本—机器设备、工厂、电脑、蒸汽机、机器人、电脑、3D打印机等等的功劳,所以剩余价值理应归资本家所有,他马克思也无话可说啊。
在这里,还要分析下,马克思把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创造的价值区分开来的几条理由是否合理。
教课书上说,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能够作为商品的只能是劳动力,劳动根本不能成为商品,所以,资本家支付的工资就不是劳动创造的价值,而只是劳动力价值,仅让工人勉强支撑着能干活而已。为什么呢?
理由一:如果劳动是商品,他就应该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而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而如果劳动是商品那就是说劳动的价值是由劳动决定,是同义反复。
看到这里,我又倒!马克思你节操掉了一地啊,你用自己生造的东西证明自己的东西啊!劳动价值论本来就是马博士自己倒腾的错误理论,他的商品定义与众不同。一般人理解的商品就是有价格,可以买卖的一切东西,可是马博士那里的商品仅仅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这么一招,把很多有价格、可买卖的物品革出商品的教门。可是在我看来,学者能够这样做吗?处女地可以买卖,明明是商品,你非说根据你的定义不是?那我定义人就是长了两个脑袋六条腿的生物,你马克思不符合定义所以不是人,你认吗?自说自话,这一条根本没说服力。
商品是什么?我认为,只要有三个条件:1、具有效用(有用性);2、具有所有权(占有性);3、拿出来交易(交换性)的东西就是商品,商品的价格就是它所具有的效用。稍微想想就知道,这个定义比马克思的定义不知道合理多少倍。
理由二:如果劳动是商品,那它就应该“和其他商品一样,在出卖之前就独立存在。”但在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时候,工人还没有进行劳动,不能把还不存在的劳动拿出来卖。
我靠,马克思你个屌丝你买不起房啊,我昨天刚买了房子,几百万呢。可是签合同的时候,房子还没影,要到2015年才交房哦。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我买房的时候房子还不存在,不能作为商品出卖,可是开发商咋就开卖了呢?这还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国家吗?当然,人嘴两张皮,马克思要非说期房也不是商品还你真没辙。再说了,你去找找哪家企业是没劳动先给你发工资的,都是劳动过了才发钱嘛。教材后面也说,因为劳动一天给一天的钱,造成了工人工资等于劳动创造的价值的“错觉”。可见,分明是劳动已经存在了才开始卖的嘛!
理由三:如果劳动是商品,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那么根据等价交换原则,资本家得不到任何剩余价值,也就是赚不到钱。
这就是我上面批判过的循环论证嘛。为了解释资本家为什么赚钱,就先肯定劳动和资本,一个增值一个不能增值,然后说,资本不能增值(不解释),所以一定是劳动增值。又为了解释劳动增值和等价交换矛盾的问题,制造了劳动力价格和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区分。现在倒好,又说如果不做区分,那么资本家就赚不到钱。这个区分本来就是为了解释资本家为什么赚钱来的,现在资本家赚钱了就又说成证明这个区分肯定存在。哎哎,从头到尾都是马克思自说自话。
反过来,我要是把马克思的劳动和资本掉个个,说劳动力价值等于劳动创造的价值,资本的价值分为“资本本身的价值”和“资本创造的价值”,后者大于前者,多出来的一段取名“剩余价值”,有问题吗?一点问题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