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jnchbs
4033 0

[教育纵横] 快看,这位笔试面试倒数的美女领导【图】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学前班

5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20 点
帖子
1
精华
0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2-19
最后登录
2013-2-20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20112,黑龙江省委党校陈宏,在笔试面试倒数第一的情况下被提拔为法学部副主任(处级),现任法学科研主任、教授。

那么,这位美女究竟是何德何能呢?我们来看她新近公开出版的“专著”就一目了然了。

20122月她通过造假(将他人在网上公开发表的博士论文进行完全复制)的方法,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了《恶意诉讼侵权责任理论与制度构建研究》专著。该著作内容与黑龙江大学于海生的2010年博士毕业论文完全相同,甚至摘要(该书称内容简介)、参考文献等都一模一样(详见附件1.于海生的“恶意诉讼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研究”博士毕业论文,以及附件2.陈宏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了《恶意诉讼侵权责任理论与制度构建研究》专著版权页和目录)。她通过此方法于2012年底骗取单位约9000余元的科研经费。

我国刑法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4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显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部党支部书记科研主任陈宏所实施的行为应该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的诈骗罪。

附:

1.黑龙江大学于海生的“恶意诉讼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研究”博士毕业论文

2.陈宏: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恶意诉讼侵权责任理论与制度构建研究》版权页、目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博士毕业论文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大学 侵权责任法 人民检察院 诉讼 黑龙江大学 检察院 参考文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11-6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