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从支出法上考虑GDP核算。下面我具体的说说。
一副名画(例如齐白石的画)拍出1000万。如果拍卖商佣金按拍卖价值10%提取。那么拍卖商所得的佣金为1000万×10%=100万。这100万的佣金收入要计入当期的GDP。(佣金是拍卖商当期服务的价值)而剩下的900万不计入GDP。(也不计入GNP)(原因是,这副画不是当期生产的价值)
收入法和支出法相等是说,从收入法而言,这笔交易拍卖商提供了拍卖服务,获得了100万的佣金收入,因此GDP增加了100万。从支出法而言,卖画者(或买画者)为拍卖服务支付了这100万佣金,因此GDP增加了100万。
由于任何一笔交易,必然有购买方和销售方,而且购买方的支付价格必然等于销售方的收入价格,因此收入法和支出法必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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