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1.不能让商品交换原则支配政治生活
2013.8.8
在商品交换的社会形态下,商品交换的原则很容易渗透到政治生活领域,成为腐败的源泉。其表现形态就是花钱办事、等价交换,卖官粥爵、行贿受贿皆源于此。
党政官员也需要生活,应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但在合理的劳动报酬之外以权谋私就是犯罪行为。
向权力行贿是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因为行之有效,所以成为潜规则,百万贪官、千万贪官、亿万贪官由此而来。
严刑酷法并不能阻止百万贪官、千万贪官、亿万贪官的产生,因为百分之百的利益就可以让人疯狂,何况还有侥幸心理和上行下效、周边环境?
在现行司法体制下想让法官清正廉洁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不可避免。而我们又不能将所有的法官全部淘汰,即便全部淘汰,也不能保证新的法官就会更好,这就是体制问题,贪官污吏层出不穷的根源。
一方面是司法权力的偏置和司法权力的高度集中,却还幻想司法独立,还让百姓活不活了?这样的司法体制就是把好人变坏的司法体制,无论谁做法官,都有可能变坏,因为常在河边走,很难不湿鞋;一旦下了水,很难再上岸。
如果法官只有量刑权,没有裁判劝,情况就会有所改变。即便只在某个中间环节引进民众参与和监督情况也会有所不同,这才是应有的司法体制改革,而不是越改越赋予法官更大的权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走的是业余法官的道路,与职业法官制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用不了多久就会同化,所以没有生命力。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该兼顾东西方司法制度的长处,摒弃其不足,而不是集其最坏方面之大成!
推而广之,用制度遏制腐败才是反腐之本。所以,我们要把功夫下在不能腐败上,其次才是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商品交换原则支配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