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简介】弗里德里希 李斯特(1789-1846)德意志人,一生致力于德意志经济统一与振兴(可惜至死也没能看到国家统一)...主张国家主导工业化,积极参与经济。主要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这本书前半部对西方从威尼斯、荷兰等直到英国的经济崛起都做了详细论述,充足的背景知识使得它比《国富论》《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更容易理解。同时李斯特的作品与主流的“看不见的手”理论有很多出入,承认国际竞争下看不见的手会在一定程度上失效。比如拿破仑大陆政策,主流认为妨碍贸易自由,而他认为一定程度上隔绝了英国工业产品的入侵给德意志工业发展有了喘息...后来凯恩斯的干预理论、像中国这样后发国家工业化初期的“闭关发展”,多少都是借鉴了李斯特的理论。
【第1编 历史 书摘】
【私有与自由】个人如果获得了物质或精神上的财富,他就要想把他所获得的遗留给后代,就必然要努力争取这方面的保证;否则如果他已获得了自由,他就必然要倾其全力来改善他的物质和精神状态。这样的演变是再自然也没有的。
【统一与强大】意大利在十二与十三世纪时是具有国家经济繁荣的一切因素的,在工业和商业方面都远远胜过其他一切国家。对别的国家来说,它的农业和工业是起着示范作用的,是仿效的动力……它以工业品、奢侈品和热带产品供给一切国家,一方面向它们购入原料。但是意大利这样煊赫一时,却独独缺少一件东西,因此使它不能达到象今天英国这样的地位,因为它缺少了这件东西,所以一切别的繁荣因素都如凤卷残云,一霎时化为乌有了;它所缺少的是国家统一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力量。
【进取与兴亡】孟德斯鸠曾这样说:“一个不能自主的国家所求的是,保持它所已有的而不是争取它所未有的;相反地,一个自主的国家意志在于继续争取而不是保持现状。” 这句话当然十分正确,但是或者还可以再加上一句——任何人如果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结果他必将后悔莫及,一个国家也是这样,任何国家如果不求进取,它的地位必将逐渐降落,终至覆亡。
【自由贸易的利害】国际贸易的自由和限制,对于国家的富强有时有利,有时有害,是随着时期的不同而变化的。无限制的自由贸易对于这个共和国在成立的初期是有利的;它要从仅仅是一个农村的地位上升到商业强国,除此以外又有什么别的路可走呢?当它达到了某一富强阶段时,保护政策也仍然对它有利,因为它由此可以取得工商优势。但是当它的工业力量已经有了发展,已经处于优势地位时,保护政策就开始对它不利了,因为由此使它与一切别的国家的竞争处于隔离状态,这就要发生懈怠情绪。
【贸易自由与其他自由】有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是许多错误论点发生的根源,这就是对于“自由”这一名词的误会。当我们谈到贸易自由时,我们心目中的自由是与我们谈到宗教自由或内政自由时一样的……因此“自由贸易”就成为一个通俗名词,而对一国范围以内的贸易自由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自由,不加必要的区别了。然而事实上这两者的性质与作用都截然不同,犹如天渊之别。国内贸易方面的限制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与公民的个人自由不相抵触;而在国际贸易方面,高度的保护政策却可以与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并行不悖。事实上最大限度的国际置易自由,它的结果甚至能使国家沦于奴隶地位,这一点以后谈到波兰的情况时当有所说明。关于这一点孟德斯鸠说得很对,“商业在自由国家里所受到的限制最大,而在专制政体下所受到的限制则最小。”
【国家必须掌握生产力】汉撒各城市的商业并不是以商人所属地方上的生产与消费或农业与工业为基础的。这些城市对于如何促进本地农业发展这一点完全置之不顾;而由于它们的商业活动,外地农业的发展却受到了很大的鼓励。它们觉得在比利时采购工业品要比在自己境内建立工业方便得多。波兰的农业、英国的牧羊业、瑞典的铁工业和比利时的工业都受到了它们的鼓励与帮助。它们数百年来所奉行的一个准则就是现代经济理论家所推荐的,这就是“专向最便宜的市场购买”。但是当那些与它们有买卖关系的国家把它们撵出了各国市场时,它们发觉自己的农业和工业都没有充分发展、都没有条件能使它们的商业剩余资本在这些方面运用。结果这项资本就流入了荷兰和英国,使它们的敌人在工业上、财富上、力量上都有了增进。这是一个显著的例证,说明纯粹的私营事业如果任其自流,并不一定会促进国家的繁荣和力量。
【正确认识现代化与自由的因果关系】如果英国人对一切置之不问,任它们自生自灭——也就是流行经济学派(指亚当斯密)所推许的“任其自由,不加干涉”的主张——那么所谓“天秤商人”(即在英国经营的汉撒商人)现在将仍然在伦敦经营商业,为英国制造织物的仍然是比利时人,英国仍然是汉撒商人的牧羊场……的确,英国如果不是靠了它的商业政策(指“重商主义”,即打击外国商人、限制进口、鼓励本国工商业),象它今天所具有的那样高度的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就不可能实现,这是可以断言的,因为这样的自由是工业与财富的产物。
【荷兰如何受益于交通与技术】沿海国家的商业与繁荣取决于水路交通所赖的河流的流域是否广阔,这一点可以认为是一个通则……荷兰商业的主要根源是来因河及其支流的灌溉地区,这些地区远比易北河及威悉河流域为丰饶,而荷兰商业之所以优越于汉撒各城市的商业,其原因也在这一点上。
此外荷兰人还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有个人叫作彼得·鲍克尔斯的,发明了一种腌制青鱼的特有方法……方法秘不外传,经过了一段很长的保密时期,在这段期间,这一行业由荷兰人独占其利。用此法制出的青鱼质量特别优美,因此在市场上可以获得高价。 据安德森说,自从荷兰发明了这种制鱼方法以后,数百年间,英格兰和苏格兰鱼商虽然享有巨额出口津贴,他们的青鱼在国外仍找不到市场,即使竭力减价,也无法与荷兰人竞争。要晓得在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发生以前,各国对于海产鱼类的消耗量非常之大,因此当汉撒航运业已开始衰落时,荷兰人竟有力量每年造新船二千艘,这一事实与上述渔业的情况对看,是并不足奇的。
【民族精神的衰落决定了荷兰的衰落】争取自由的精神在荷兰逐渐转化成为只是一种平凡的国民精神。正象一切在单纯商业精神下的贵族政体一样,眼前情况似乎一切都很好,并没有什么破绽;荷兰人只要他们识力所能及的目的仅仅是在于保全身家性命,在于物质利益,就显得自己是能够干些大事的。可是比较深谋远虑的政治手腕却是在他们的认识能力范围以外的。他们没有看到已经获得的优胜地位,必须有大国的基础,必须有强毅的民族精神的支持,才能维持不堕。
【荷兰、意大利、汉萨商人的共同教训】如果所处的外国环境不利,单靠私营工业是不足以维持整个地区或整个国家的工商业和财富的;还有一层,个人的生产力大部分是由ZF的政治组织与国家的力量得来的。
【大国之民族精神当有不甘落后的气质】另一方面,有些国家的民族精神在君主政体下已经有了大规模发展,而它们的工商业则尚处于落后地位,它们眼看到荷兰这样渺小的一个国家,而在工商业、渔业、海军力量等等方面却处处在它们之上,这就使它们激起了一种羞辱的心情。这时在英国不但存在着这种心情,与之并存的还有革命以后的那种朝气和新生力量。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就是在这种激动心情下直摔到荷兰这个当前的霸主面前的一封挑战书。一旦冲突表面化以后,情势就非常明显,英国国民性的气魄要比荷兰的雄伟得多。演变的结果如何是没有怀疑余地的。
【英国工业发展的经验】英国一旦掌握了任何一个工业部门就锲而不舍,给与密切的注意和照顾,经几个世纪而不倦,就象保护幼苗那样地小心周到。任何一种工业,靠了勤奋、技术和节约,不久总有所成就,总有利可图的;任何一个在农业上、文化上已经有了发展的国家,其幼稚的工业如能加以适当的保护,不论开始时怎样缺点累累,成本高昂,通过实践、经验与国内竞争,其产品一定能够在任何方面与国外竞争者的老牌产品相匹比而毫无愧色;任何某一种工业的成功总不是孤立的,总是与许多别的工业的成就相辅相依的;任何一个国家,对于工业工作如果能代代相传,历久不懈,把前一代留下的工作由后一代紧接着继续下去,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就必然会发展——如果还有人不相信这些,或者对于这些情况完全无知,那么在他大胆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前,或者在他向操着国家祸福之权的执政诸公献策以前,我们敢请他先读一读英国工业发展的历史。
【英国殖民地政策】英国蓄意要把葡萄牙和印度两个国家作为它发展自己前途的两个工具,其间所使用的手腕是特别值得注意的……英国执政者坚持不舍的一个原则是输出制成品,输入原料,而东方在贸易中所能提供交换的主要只是棉织品与丝织品,这一点是与他们的原则格格不入的……如果允许印度的棉、丝织品自由输入英国,那么英国的棉织业和丝织业马上就得垮台。印度不但有着劳动力与原料代价都较低的有利条件,而且有着好几百年来相传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在自由竞争制度下,这类有利条件的效果如何是没有争论余地的……它自己的工业品市场是它前途发展的基础……又怎样能够指望它放弃它自己的市场,转让给象印度这样的一个民族呢?因此英国禁止输入它自己工厂也在制造的那一类商品——印度的棉织品与丝织品……这些制造品物美价廉,但英国自己弃而不顾,它宁可使用质量较差、代价较昂的它自己的东西。但是它却十分乐意把这些印度产的精美得多的织物在较低价格下供应欧洲大陆各国,情愿把这个廉价的利益让给它们,而自己却一无沾染。
【生产力理论的解释】英国为什么这样做?……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英国应当到能够按最低价格供应最高质量的商品的那些地方,去采购它所需要的东西。它以较高代价来自己制造那些它可以在别处买得到的东西,同时却把那部分利益让给大陆各国,这分明是件傻事。但是按照我们的理论,情形却适得其反;这个理论我们把它叫作“生产力理论”。英国执政者对于这个理论所依据的基础并未加以审察,然而当他们执行着输入天然产物、输出纺织品的原则时,实际上却采用了这个理论。英国执政者所注意的并不是在于价格低廉的、并不是经久存在的那些工业品的取得,而是在于代价虽较高而能够长期存在的制造力的取得。
【国家的力量比财富更加重要】亚当·斯密当他认为航海条例对英国商业并不有利时,却承认这个条例无论如何是增进了英国的力量的。而力量比财富是更加重要的。事实的确是这样。力量的确比财富更加重要。为什么呢?只是因为国家力量是一种动力,新的生产资源可以由此获得开发,因为生产力是树之本,可以由此产生财富的果实,因为结果子的树比果实本身价值更大。力量比财富更加重要,因为力量的反面——软弱无能——足以使我们丧失所有的一切,不但使我们既得的财富难以保持,就是我们的生产力量,我们的文化,我们的自由,还不仅是这些,甚至我们国家的独立自主,都会落到在力量上胜过我们的那些国家的手里;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已经有了充分证明,意大利共和国、汉撒同盟、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都是前车之鉴。
【德意志早期的松散城市联盟】这些联盟组织由于普遍贯穿着一种少壮的自由精神,因此也强盛了一个时期,但它们所普遍缺乏的是内部的安全保障,是团结一致的原则和力量。由于贵族所有地的存在,由于乡村间存在着的农奴制,这些城市是互相分离的,它们的联盟迟早会垮台的,因为这时农业人口逐渐增加,境况也比较富裕(通过当地梳治者的势力,他们彼此之间原来存在着团结的关系)。这些城市如果在农业发展上企图有所进展,则首先必须设法与农业阶级或贵族阶级相结合,使之成为联盟组织中的成员,否则将自取灭亡。但是它们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却缺乏必需的高度政治的直觉才能与知识。它们的政治眼光是很少能超出它们自己的一城以外的……(除了瑞士联邦与七省联盟)其余的德国城市联盟都已没落,这是由于它们藐视乡村人民,荒谬地认为市民身分高于农民,以此自傲,看到农民处于屈从地位反而沾沾自喜,并不想从事于提高他们的水平,使城乡获得共同发展。
【对知识的独断乃摧残自由之基础】(德国采用了罗马法,由此)使各个人的法律地位与关系发生了莫可言状的混乱,而这一点还不能算是最大的不定影响。还有比这个更大的恶劣后果是,由此造成了一种阶级,这些人是学者,也是法理学家,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语言,在在与民众不同,他们把人民看成是在法律上一无所知的,在地位上是低一等的,他们否认一切人类正确知识的价值,处处对公开的事理故神其说,所倚恃的是独断权力,这是一种最卑鄙的仗势行为,他们就在这样的权力下过生活,到处所宣扬、所辩护的只是他们的利益,自由的基础在他们手里受到了彻底摧残。
【自由贸易并不像理论显示地那么好】而德国所有其他地区,几世纪以来,却一直处于自由贸易势力之下;就是说,世界上任何国家可以把它的工业品自由输入德国,却没有人容许德国工业品输入别的国家。这个规律未尝没有例外,但例外是很少的。但这并不是说拥护自由贸易的学派关于自由贸易巨大利盆的预见和所作的诺言,通过这个国家的经验已经获得证实,因为在那里到处所见到的只是退步而不是进步的现象。有些城市如奥格斯堡、纽伦堡、美因兹、科隆等等,人口已减低到了不足以前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常仅为了脱售一些无价值的剩余产品而彼此摩拳擦掌,要诉诸战争。
【普鲁士关税制度的聪明之处】征税时大部分是按照商品重量不是按价值计算的。通过这种办法,不但防止了走私活动及估值偏低、以多报少的弊端,而且达到了一个重大目的,对于性质不同的商品起了不同的刺激作用。有些物品是供普遍消费的,由任何国家自己来制造都极为便利,由于总值的巨大,对任何国家说来也最关重要,对这类物品的进口税率就订得最高;有些物品比较精细,比较贵重,在国内制造比较困难,有些则比较易于引起走私,或比较便于走私,对于这一些物品的保护税率就逐级予以降低。
【美国之成长尤其值得研究】他们原来是完全依赖着祖国的,内部分裂成许多殖民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联合;他们从这样的地位一跃而成为一个团结一致的、有组织的、强大、自由、勤奋、富庶的独立国家,这几乎就是在我们眼前发生的变化。看上去在我们孙子一辈的时代,这个国家将上升到世界第一等海军与商业强国的地位。就这里研究的问题来说,再没有比美国的工商业历史更富有教育意义的了,它的发展过程异常迅速,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一个紧接着一个地实现,它们的效果极为分明,国内工业与国家行政整个结构的演进是清清楚楚暴露在观察者的眼前的。
【大国发展的真理】美国人终于认识到了一个真理,作为一个大国,决不能但顾眼前物质利益的享受;文化和力量是比单纯的物质财富更加重要、更加有益的资产——这是亚当·斯密自己所承认的,只有建立自己的工业,才能取得并保持这些资产;一个国家如果觉得自己在世界上强大、文明的各国中有资格占有一个地位,那么遇到任何牺牲时就不可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守住这些资产;而在那时可为这类资产进行奋斗的地区,显然就是沿大西洋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