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劳动价值论并不适合中国国情
马经版块的主要讨论内容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经典的劳动价值论。
可是,考察一下马克思的研究对象,再看一看中国的现实情况,根本就是两样不相关的事情。
之所以说马克思的资本论与中国不相关,是因为马克思研究的对象是西方先进国家的经济形态,是英国大工业生产的情况,而中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国家。尚没有进入到资本主义状态。
中国从晚清时代学西方经济开始,所搞的洋务运动,就是官办经济。并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经济。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条件一直没有在中国大地上真实存在过。这主要是由中国社会权力结构决定的。中国一直是集权的专制社会。
中国真正存在过的资本主义经济只有在外国租界区内保护下,其经济才受到资本主义精神的对待。这个时间很短,只有过区区短暂的黄金十年发展期。
而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价值论就彻底与中国无缘了。公私合营,工资八级制,统购统销,造成中国经济接近于崩溃的边缘。改革开放后,搞的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ZF掌握着社会的所有资源,所有的经济活动要得到ZF的审批和许可,仍然不是什么真正的市场经济,自然也不会是劳动价值论适用的社会。
之所以说劳动价值论不适于中国,是因为我们平常所研究的价值里是单纯含有劳动价值的,而在中国的社会,有两套价值系统在发挥着作用,一是劳动价值,二是ZF权力价值。说ZF权力价值是因为ZF掌握着所有社会资源。或则说ZF的垄断价值不可小视。若将这两者合二为一,则社会价值是由劳动成份与权力成分两部分构成的。
所以,受社会传统和权力结构的限制,劳动价值论并不适合于中国。至少迄今之前的社会是不具备适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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