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品交换,如果考察的是一个单独的偶然的交换过程,人们得不出任何有确切意义的结论,个人可能出于任何一种目的交换他手中的商品,但是当考察的是社会经济意义上的总体的商品交换时,所有的主观随意性就随之消散了,人们无法把这样一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活动只是视为众多杂乱无章行为的简单堆积。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怎样确定两种不同商品交换的比例?比例是一个纯粹数量的问题,而两种不同的商品要在数量上进行比较就必须含有同质的东西。使用价值显然不能充当这个角色,因为不同的使用价值有着质的差别,但是仅此还不能完全排除使用价值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有这样一种观点:使用价值虽然是各不相同的,但就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求意义上又是相同的,即不同的使用价值都满足人的需求,因此人们根据使用价值满足人需求的程度来确定交换比例。但这是可能的吗?正如具体的劳动相互之间无法进行数量的比较,我们需要先把不同使用价值满足人的不同需求抽象为某种无差别的人类需求,但在这个抽象过程完成以后所发现的是,同一使用价值在不同个体那里所达到的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可能是极不相同的,因此,怎么可能凭借满足感这种极为主观的感觉来确定商品交换的比例呢?这不仅是现实中无法进行的,甚至是难以想象的。
讨论到这里,有一个无法绕开的问题是现实中进行着交换的商品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即劳动产品和自然物品。不同的来源决定了它们可能拥有各自不同的属性,就比如自然物品不蕴含或很少含有人类劳动,马克思在讨论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媒介时,将自然物品排除出了商品的定义,而之所以如此不是由于对现实交换过程的疏忽,而是一个有意的选择过程,选择的内在逻辑可参考我在回复别人文章时所做的思考。
“马克思看待人类社会的很多问题是从“人”这个类角度出发的,人之所以和其它一切物种不同,最本质上是由于人类不仅简单“采摘”自然的果实,更能以自然物质基础进行劳动生产(当然,简单的“采摘”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理解为劳动生产的雏形),马克思在看待已经高度商品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时也同样是站在人的类的角度考虑的,即在人类的生存发展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物质生产方面,是什么在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事实上是商品越发达劳动在生产人类物质基础的过程所起的作用越为关键,所以我认为马克思正是从肯定劳动在人类实际物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根本作用的角度将劳动视为价值的来源的。在这方面马克思有时候说政治经济学是有阶级的我以为是有道理的,就单纯人类生产中劳动的决定力量这一问题来讲,很难说不会有许多资本者进行毫无原则的否认和诋毁 ”
当把商品归结为劳动产品而且排除了使用价值的影响之后,除了隐藏在不同商品背后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之外,还能找到其它什么东西可以充当商品交换媒介从而确定不同商品交换的比例吗?
我的讨论到此为止,希望对此问题有所思考的读者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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