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强调学术规范、严肃学术纪律,但仍出现了不少“学术造假者”。黄金国图(资料照片)
复旦大学校园网“2007年第1号”通告,向全校通报三起学术造假事件。 (资料照片)
日前,复旦大学处理了三起“学术违规”事件和相关责任人,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了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复旦大学敢于“自曝家丑”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我们在为复旦大学的勇气和魄力叫好的同时,也期待此案例能为当前的学术反腐提供新思路。
学术腐败虽说是“圈内之事”,但由于大学对社会有着示范和引领的意义,其负面影响与现实危害也就不可小觑。从本质上看,学术腐败是不折不扣的偷窃和欺诈行为,这类行为无疑是对“师者”之尊和大学精神的背叛与颠覆。令人痛心的是,学术腐败的后果并非当事人所能承担,而需要整个社会为之“买单”。
大学一直被公认为守护社会良知的“最后堡垒”。所谓“社会良知”,不外乎公平、正义、平等、诚信等诸多人类社会的普适性价值。大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地彰显、传播这些价值,使之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和遵从。而学术腐败无疑让学者首先“矮人三分”,当社会公众试图从他们身上寻求价值信念的时候,必然会产生认知迷茫和价值失落。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种种因素使得社会认知和道德水准与理想状态尚有较大差距,重建社会道德规范也就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因此,在为社会提供智力资源的同时,大学还应该自觉地成为社会道德建设的航向标和推进器。这种责任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位高校教师身上---他们首先要把道德内化为自身的品质,再言传身教给莘莘学子们,进而把“道德的力量”辐射到全社会。
复旦大学校长王生洪曾表示“大学是社会的良心”。从此次复旦大学对学术违规事件的查处来看,学校管理层不仅把“道德理想”纳入治校理念,而且做到了“言必信,行必果”,他们对大学道德价值的捍卫和追求让社会公众受到一次深刻的道德感召和鼓舞。
当社会公众对复旦此举赞誉有加时,某些习惯隐藏“家丑”的人也许会颇为惊诧,因为“自曝家丑”的做法并没有导致“声誉扫地”,而是优化了形象。这足以说明,学术反腐并不会给大学造成负面影响,只有学术腐败本身以及陈腐的管理观念才会“蛀空”大学的价值精神和社会效应。从长远看,学术反腐还有赖于法制和制度的建设,这既是今后学术反腐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学术腐败的治本之策。(张以瑾)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