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具的所有权
生产工具能显著地提高劳动效率,这是人类制造和使用它的唯一动力,这仅仅是表面特征。而实际上生产工具是能够创造剩余财富的,是人类发明创造的劳动者,这才是人类制造和使用它的最根本的原因。既然生产工具能够创造剩余财富,那它的所有权的问题就十分重要,有必要在这里探讨一下。
人类制造的最简单最原始的生产工具就是棍棒和打磨过的石头,其创造剩余财富的能力非常小,和当今现代化的生产工具相比简直就是不具备创造剩余财富的能力。而其本身凝结的财富量也非常小,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根本就不是财富。这样的生产工具往往其发明者、制造者、所有者和使用者都是同一个人。所以发明者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意识,(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者从一开始就具有奉献精神,这种特征一直延续至今)这样的生产工具所创造的极其微弱剩余财富就都归使用者所有,这就形成了生产工具创造的剩余财富归所有者所有的“历史惯例”。到了奴隶社会不但生产工具归奴隶主所有,就连劳动者也一并归奴隶主所有。社会所有的剩余财富就都理所当然地奴隶主所有了。在这里无须详尽地探讨。在封建社会虽然生产工具多数情况下都归使用者农民所有,但这时的生产工具如斧子、犁杖等等,因其本身创造剩余财富的能力还比较有限,最重要的是,在这以农耕经济为主的时代其绝大多数的耕地都为地主阶级所有。农民使用生产工具所创造的剩余财富就都被地主以地租的形式拿走了。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工具的制造水平不断发展,大型的复杂生产工具相继出现。这样大型的生产工具本身所凝结的财富量在不断增大,而它本身还需要附属设备如厂房等。所以,这种大型的复杂生产工具就不可能为财力有限的普通人所拥有,而生产的实际过程,通常都是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同时操作同一台这种大型的复杂生产工具。每一位劳动者都独自拥有一台这种大型的复杂生产工具已经没有必要。这时社会就需要财力雄厚的个人购买拥有这种生产工具进而组织生产。这种人就是资本家。依照谁拥有生产工具剩余财富就归谁所有的“社会惯例”,资本家把大量的剩余财富理所当然地变为自己的个人的财富,资本家暴富,社会贫富差距显著增大。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对立呈白炽化。这大致就是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所以马克思认为,变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的资本家所有制为工人阶级所有制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经过列宁和毛泽东近百年的社会实践,其效果并不是很明显。而资本主义社会经过多次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后,利用政府的执政手段,为工人阶级制定最底工资标准、最高工时标准、休息节假日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底收入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比较圆满地解决了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个人认为社会发展到今天所有制并不是解决工人阶级利益的上策,有一个时时刻刻为广大工人阶级利益着想而强有力的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利用税收手段把生产工具创造的剩余财富征收上来,然后再接济广大的低收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