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b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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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薪酬福利】住房公积金应该取消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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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薪酬福利 公积金 网易财经 网易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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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yingsihio 发表于56楼  查看完整内容

1、现实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大利润微薄,不想给员工上公积金,因为公积金还需要单位去缴纳一部分,而员工拿到手的钱已经很少了,也不想去存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的钱;就像大家说的,公积金成了一种储蓄,只有不缺钱而且工作稳定的的ZF、国企、事业单位超额完成任务了。广大屌丝们根本没有公积金。 2、公积金提取非常困难,要跑很多ZF单位,也只有体制内的人觉得“好使用”。武汉本地户口离职2年内都无法取出 ...

liaoqiumin 发表于1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公积金的制度,全国五花八门,大城市省会城市,一般可以一年一取,可以用来还贷款。中小城市,不买房根本取不出来,买房贷款可以取现也不行。中年有房的只有退休了才能取。同一个省,省会和非省会城市政策都不一样,一个字,乱! 既然是人家自己的钱,凭什么要你相关部门管理?凭什么取自己的钱要N多手续还要经过若干公务员同意?取消也好。物价飞涨,那点钱放在有关部门手里越来越不值钱,CPI都3%以上了,现金是王道。

Lkw2012210882 发表于46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不同意取消,但是必须马上出台,防止ZF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乱发福利,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制造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群众不满。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设计严重不合理,为什么差的国企,还有私企的缴纳那么少,一个月100多的,几十的都有,这个更本就没有用,完全是给那些缴纳的多的帮忙,缴纳的多的都是ZF部门,事业单位,还有大国企,有的工资3000多,住房公积金就4000以上,还见过上万的。这不是明摆 ...

sfpg1234 发表于16楼  查看完整内容

公积金是上个世纪的实验品,在取消福利分房时的一种妥协政策,之后就变成了不公平分配的渠道之一。现在看基本失败,也不符合基本的经济规律。目前的制度类似于一种强制保险(可是没啥所谓的风险),不买房就不能享受优惠,降低可支配收入,干扰资源配置,房地产本来就有垄断性,所以进一步降低了消费者剩余。就是用一种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的行为,根子还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无效率,土地租金的过度收取。这个制度还是地方统筹甚至部门 ...

邓肯VS齐达内 发表于12楼  查看完整内容

劫贫济富的产物! 少数利益阶层享受的产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有的产物!!!

chenandkon 发表于3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如果监管到位就好多了

le2005 发表于5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不同意取消”。类似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倾向于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连续数年)家庭住房福利的倾向明显。对于人口大国,尤其中国这样高积累+高投资(家庭投资+代际积累)+高住房持有率的典型国家,住房类公积金制度设计的优势和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至于管理和使用中的明显的“不公平”,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可以对冲或减缓的。只不过,个人以为,从当前和未来很长时间来看,这种(管理制度)改革和监管的改善,可能没有太 ...

ling0617 发表于21楼  查看完整内容

应当改变公积金的提取制度,使用太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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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babull 发表于 2014-1-11 23:04: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评论:出于公平考虑应取消住房公积金

    随着房价的水涨船高,住房公积金根本起不到弥补作用,大部分人领取住房公积金也都是用在了其他方面。

  据报道,本应在去年6月就起草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稿,几经反复,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的时间已经被推迟到2014年。由于在强制与否、比例调整、公平保障等方面的分歧过大,这部事关万亿住房公积金缴纳、监管、使用的行政规章,注定在2013年已经难以修订完成。

  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难产并不让人意外。这一本身是作为房改时,用以减轻改革压力、缓解原本住房分配单位的群众抵触情绪的补充福利政策,其安慰的本质属性也就注定了存在的不合理性和临时性的特征。因此,在整个社会和时代向前走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也就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一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显得杯水车薪;另一方面还衍生出了诸多公平性上的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便是缴纳范围的公平。据住建部的内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人,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00多万。这意味三点:一是政府公职人员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主体人群;二是政府财政是住房公积金单位一方出资的主力;三是绝大多数其他群众并没有住房公积金。

  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一项只是覆盖了政府公职人员的保障政策,不论在原本的管理办法中如何体现全民性,由于没有强制性,其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国家财政直接支持的一种工资外福利。其中最令群众感到不公的是,不仅体制内外的公积金覆盖情况表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其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也有区别,政府普遍要比企业高。

  同时,随着近几年政府在保障房建设资金上的捉襟见肘,很多地方政府都将手伸向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直接使用资金用以进行保障房的建设。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大众的公积金被用来建设小部分群众的住房,逻辑上和法理上讲不通。住房公积金在定位上并不是一项全民的基础保障,而更接近于个人定向存款,政府无权挪用。

  所以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这项事物本身就很矛盾。如果将其定义并进一步在法律上明确为覆盖全民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内容,那么其存在就与其他的社会保险相冲突,并会给企业带来巨大人力成本压力。此外,以“住房”为名的福利保险项目,从理论和实际上来看也很荒谬,其越富缴纳越多、越穷缴纳越少的做法,也让公积金背上了“劫贫济富”的恶名。而如果将其定义为了群众自由可选择的公信力储蓄的一种,那么其使用上的自主权应当更大,不应成为“死钱”。同时政府财政也应当从中撤出来,政府无权进行使用公积金,政府公职人员在其中的获益不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随着房价的水涨船高,住房公积金根本起不到弥补作用,大部分人领取住房公积金也都是用在了其他方面。

  其实,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我国住房改革时产生的怪胎。其背景是社会单位属性的逐渐丧失,社会从单位家庭制向个人家庭制转型的过程中,单位供给的东西逐步要由个人来承担,为弥补在改革中的损失,单位和国家承担起一部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如取暖费等。

  住房公积金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在房改时采取的弥补措施。现在看来,随着房价的水涨船高,其根本起不到弥补作用,大部分人领取住房公积金也都是用在了其他方面。而且其反映出的种种不公平也好,难落实也罢,说到底都是源自于其是社会改革不彻底的产物。因此在两难之下,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倒不如直接取消为好。一来不再有公平等烦恼,二来可以减轻财政与企业压力,将这部分收入直接体现在员工工资上,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此外也可将隐藏的福利货币化,从而更加直观的反映出群众的收入情况,为我们出台政策提供依据。

王亚煌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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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aibieli731001 发表于 2014-1-11 23:28: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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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缠中说绵 发表于 2014-1-12 00:39:0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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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le2005 发表于 2014-1-12 00:39: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同意取消”。类似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倾向于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连续数年)家庭住房福利的倾向明显。对于人口大国,尤其中国这样高积累+高投资(家庭投资+代际积累)+高住房持有率的典型国家,住房类公积金制度设计的优势和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至于管理和使用中的明显的“不公平”,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可以对冲或减缓的。只不过,个人以为,从当前和未来很长时间来看,这种(管理制度)改革和监管的改善,可能没有太大的制度性或社会性“冲动”——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我们深水区改革,代际资源及分配冲突,经济增长方式内在的转型等深层次经济社会矛盾(积累的压力)得到充分释放之前,以上提及的改革或改善或制度创新,可能还是一种“奢侈品”。但同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监管、运营制度的改革/改良/改善,应该是必须的。掩耳盗铃,或是绕开走,应该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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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后,莫名就找回了账号和密码(美羊羊教授),为这个“有记录以来最偏离的厄尔尼诺炎夏”拂过一缕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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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wd1q2w3e4r5t 发表于 2014-1-12 06:38: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理论上是公平的,实际上已经不公平了。所以赞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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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drs 发表于 2014-1-12 07:15: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赞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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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enghuang 发表于 2014-1-12 08:04: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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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ky7 发表于 2014-1-12 09:52: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同意取消,宁可换成现金,增加收入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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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qiumin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12 10:46: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公积金的制度,全国五花八门,大城市省会城市,一般可以一年一取,可以用来还贷款。中小城市,不买房根本取不出来,买房贷款可以取现也不行。中年有房的只有退休了才能取。同一个省,省会和非省会城市政策都不一样,一个字,乱!
既然是人家自己的钱,凭什么要你相关部门管理?凭什么取自己的钱要N多手续还要经过若干公务员同意?取消也好。物价飞涨,那点钱放在有关部门手里越来越不值钱,CPI都3%以上了,现金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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