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个悖论是我曹国奇最先发现,昨晚在蔡继明的一本书发现他早已经发现了。
我认为这个悖论不是真的悖论,只是分析模式固有缺陷所致.在这种模式下,无论什么比例的交换关系都会面临着.这种模式特点如下:
一是以二体交换模式为准;
二是以生产目的为切入口——即以终端消费品为分析对象.
我们发现的悖论是这样的情况下有,即A部门的商品全部换B部门商品.依据上面两个特点,则这种交换等于没有交换,所以"A部门因生产率提高多生产的商品全部交给B部门"这个悖论没有实际意义.为什么这个说呢?因为对于终端商品而言有个基本原则,即消费趋同性,这要求不同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有大致相同的多样化。消费趋同性与平均律诉求是一致的,它也是导致交换发生的一个前提条件,否则A商品不在B部门的食谱中(或者B商品不在A部门的食谱中),交换不会发生。分析模型是要求交换必须发生的,事故“A部门的商品全部换B部门商品”为不可能事件。
证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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