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对竞争的分类和论述主要是以供给方即生产者的数量为标准,但是在现实中,任何市场都由供给和需求构成,对同质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还是垄断,不仅取决于供给方(卖方)的数量,同样也取决于需求方(买方)的数量,因此,按照供给者和需求者数量的多、少进行分类,可分为众多供给者面对众多需求者、几个(甚至是一个)供给者面对几个(甚至是一个)需求者、众多供给者面对几个(甚至是一个)需求者、几个(甚至是一个)供给者面对众多需求者的市场竞争模式。如图所示:
图I部分表示多对多的完全市场竞争,供给者、需求者均家数众多,不足以控制所在行业的产品供给或需求。设供方家数A=需方家数B,在AB线的中点画一条向下的垂直于AB的线,与权利线oo’交于Q点,则供给者权利= oQ/oo’,需求者的权利= o’Q/oo’。
图II部分表示少对少的完全市场竞争,供给者、需求者虽然都家数甚少,都拥有一定的市场权利,但彼此之间的权利互相抵消,最终都不足以控制所在行业的产品供给或需求。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权利分配如图I。
图III部分表示供方垄断的市场竞争,供给者家数甚少,拥有较大的市场权利,而需求者家数众多,缺乏相应的市场话语权,市场产品由供给方控制。设供方家数A<需方家数B,以A点为基点,画一条平行于oo’的辅助线,在AB线的中点画一条向下的垂直于AB的线,利用该垂直线与辅助线的交点,在权利线oo’上找到权利分配点Q,供给者权利= oQ/oo’,需求者权利= o’Q/ oo’。
图IV部分表示需方垄断的市场竞争,供给者家数众多,需求者则家数较少,市场产品由需求者主导,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权利分配参照图III部分的说明。
在供给者和或需求者之间不存在共谋、暗中配合行为,都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的条件下,市场价格=供方期望价格×供给者权利+需方期望价格×需求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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