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与女神开房畅聊惨被悍妇强暴
昨日,在上海闵行区发生一桩奇闻,一男大学生幽会某交友网的妙龄美女,怎料对方却是一悍妇,正欲离开却惨被悍妇强暴。
记者电话采访了当事人小李(化名),据他介绍,他是上海某高校的大三学生,才放假不久,因生活单调,昨日注册了一个名为爱遇合的约会网站。浏览片刻后,被一位同城的女性会员小娟(化名)吸引,该女会员的相片看上去只有20左右,清纯可人。在私信互聊中,小娟不时有挑逗的言语,小李不觉心喜难耐,在和对方聊了半小时后,互留了联系方式并相约见面开房。
由于家中有事,小李去的晚了些,该女子已开好房间等他。没曾想,进房后他惊奇的发现,该女子并不是网上那妙龄少女,而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尴尬中,小李借故离开,却被该妇女强行拉住,并称与老公分居已久,性生活长期得不到满足,希望小李能满足他,并许诺事后以苹果手机相赠。小李表示不愿意,正欲挣扎离去,怎料对方力气很大,一下并将其推倒至床上压住。
事后,小李匆匆离开了酒店,思虑良久后决定报警,他表示被迫与人发生关系应属强奸,希望能惩戒该女子并得到相应补偿。
在闵行派出所,我们也见到了化名为小娟的妇女。据交代,她今年42岁,老公是海员,常年出航国外,一时寂寞难忍,听说该交友网站成功率较高,于是注册后将自己的资料改为19岁的妙龄女子,并寻找当地的男性。注册不久就发现了刚刚上线的小李,她想自己虽然年龄较大,但主动求欢,想对方也不会拒绝,因而以言语进行挑逗,并成功约出开房。
我们采访了上海知名律师刘艺,他指出,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要件之一是违背妇女的意志,对未成年人的强奸,不限定违背妇女意志也限定在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而刑法没有规定对男性的强奸罪名,该妇女的行为无法以强奸罪论处。
据今天上午的最新消息,该女子被民警训诫后已回到家中。同时,爱遇合网站负责人表示,网站仅提供交友约会的平台,会员线下行为与网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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