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在哲学上被称为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是从客体与主体的相互关系中来界定的,从而,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价值是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处于主动地位,而客体则相对处于从属地位.
相应的,把哲学上价值的本质,即它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运用到经济学中来,就形成了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不论是西方经济学,也不管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都是把价值定义为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这是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同的地方.
两种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根本不同在于:
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特别是所谓的主流经济学体系的价值理论中,经济主体是人,而经济客体则是物,更确切的说,是商品;而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里,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在<资本论>里,通过商品交换而实现的价值交换就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基本关系,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里,价值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只不过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商品体现出来的.
西方经经学的效用价值论从基数效用价值论发展到序数效用价值论,从表面上看,避免了基数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可以计量的尴尬,但是,序数效用价值论认为不同的效用是不同的序列,也就是说不同的商品或商品组合的效用对同一消费主体来说是不同的,所以,它们有质的不同.从而,序数效用价值论就将这些不同的效用用不同的序列的表示,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既然是同一个消费者,他怎么能区分不出来不同的商品或商品组合对自己效用的大小呢?难道,消费者购物时不是通过比较不同商品或商品组合对自己效用的大小来选择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吗?所以,序数效用价值论是很肤浅的,不比基数效用价值论高明多少,完全是为了理论而在理论,是唯心主义价值理论.
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里,价值说道底是商品物质外壳下的人与人的关系.经过140年的风吹雨打,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价值论依然青春常在,资产阶级学者在其面前无可奈何的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的经济学价值论反映了真理性的东西,是正确的价值理论.但是,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世人都是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价值论局限在<资本论>里来看待的,更有甚者,认为它只适合解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下的关系,或者,好一点,认为它只适合用来解释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关系.这是一个误解,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价值论大材小用了,本人愿意和众多经济学人一起探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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