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创新型”和“创业型”高端人才
“前孵化器”允许“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通过在华工兼职获得仪器设备、技术配套设施、研究生人才的支持以及地方的创业资助;同时不必放弃原有学校的职位和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高校教授或“创新型”千人专家的创业风险。更重要的是华工“前孵化器”已有的专家团队具备成功的医药产品开发知识和经验,可为纯学术或研究型的专家提供有价值的帮助和建议,弥补了他们从技术到产品开发的之间的不足。大大增加了成功的可能性。此外,国内外具有开发实力的教授往往成立多家不同的公司以适应不同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需求。所以,对于已经有企业的“创业型”千人,“前孵化器”则为他们原有技术更新提高和不同的新技术产品提供了平台。他们可以在华工“前孵化器”建立新的实验室和研究梯队,创建以新技术产品为核心的新公司,并获得地方创业资金的支持。
利用高校现有学科资源,不涉及新的平台建设
建立科技资源的开发共享机制,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经济社会服务是国家科技创新大会提出的要求。“前孵化器”通过对高校现有资源的有效调配,为实现了上述要求提供了新机制。华工“前孵化器”没有独立的场地和行政管理机构,不涉及新的建设性投资。其核心是通过教育科研内涵的改革,将高校资源转化为与经济社会相关的技术创新。进入“前孵化器”的专家和正式教师一样,可以使用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并以兼职教师身份,为学生开设讲座或选修课程,培养研究生。学生毕业后也可能成为未来企业的技术人才。学院组成由校内外技术水平高、有产品开发、知识产权和科技型企业成功运作经验的专家教授“咨询评估委员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给予进入者技术支持和建议,也鼓励兼职教授与学院其它教师展开科研合作。
实施人事聘用与知识产权的灵活机制,吸引高端”转化型”人才
“前孵化器”通过与地方ZF和开发区孵化器的合作,提供了引进高端人才和留住高端人才的有效机制。人才进入华工“前孵化器”,能够提高最终实现创业和技术产业化的可能性,这也成为吸引高端人才申请加入的一大亮点——特别是能够有效地引进国外那些具有技术向应用转化的经验的“转化型学者”和创新型人才。对进入“前孵化器”的教授、副教授,华工实行1-3年聘用制和相对高薪酬的配套政策。合同期满后通过双方协商决定续聘或进入事业编制。受聘期间,在完成规定教学工作和论文后,可以创办或加入企业。知识产权则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具体情况确定归属。原则上学校以产品转让或上市后的利润提成的方式体现利益远期的回报,而专利支配权利则交给高端人才所属企业。
协同创新,实现学科建设与科技企业共赢
华工“前孵化器”有效地整合了高校和“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及其企业的资源。通过把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育成发展结合起来,丰富了工科高校的研究内涵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前孵化器”所提供的研究环境与条件和人才资源,大大降低了初创企业的运行成本、稳定了研究团队。同时也能提高产品研发效率以及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渡过“死谷期”的成功率。
政、产、学、研合作互动实现“前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
地方ZF开发区和“前孵化器”渴望引进高层人才和高端技术,而制约的主要瓶颈是缺乏高端技术对接能力和有效的技术验证手段。“前孵化器”一方面可以向企业孵化器输出“催生”出来的科技项目和技术团队。另一方面“前孵化器”与开发区孵化器形成合作联盟机制,让准备立项入驻的企业首先来“前孵化器”进行短期研究,验证技术可行性,从而增强技术项目的科学评估,减少了地方和基金的投资风险。“前孵化器”通过未来利润提成和验证性研究的委托研究费用,维持研究开支所需的现金流。同时,加上“前孵化器”专家参与教育科研,而得到的高校教育资源支持,这些经费可以确保“前孵化器”在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研究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促进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人才培养
高校科研与经济社会脱节的一个原因是高校一些专家单纯以发表论文为研究目的,把高端期刊编辑部的导向作为科学研究的导向,逐渐失去了技术创新活力。“前孵化器”融入高校,为高校引入了有创业意识的专家教授和有市场前景的前沿科技项目,不管研究项目成功与否,都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同时也有助于营造校园技术创新的文化氛围。“前孵化器”机制引导师生以解决社会民生重大问题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研究的目的,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为科学研究的导向,它将成为高校“创新型”千人计划和纯学术型学者走向创新“创业”,向“转化型学者”转型的转化平台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
(文章来源于“千人智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