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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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吵闹价格者基本上属于刁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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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0-6 21:49:5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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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高房价讨伐之后,当局出台了限购令,未见限购令起到多少效果现在又开始给限购令松绑;十一长假让围绕限购之松紧的争吵暂且喘息,又冒出来针对所谓“中国式门票”的讨伐。有人借用在对高房价讨伐时常用的一个词“土地财政”来描述门票问题,说这是地方财政的“门票依赖”。窃以为这实属无聊无用的饭后闲扯。
        不过,吵闹价格的人基本上都是一群刁民。刁民之刁,在于他不讲公理只讲私利,对己有利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刁民往往是双重标准者,对人一套标准对己则另立一套,马克思主义口号只朝外而不对己。因此刁民们不理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子曰教诲,自己干着的不让他人干自己都不愿干的却希望他人去干。
        刁民们关注价格,但是并不懂得价格究竟是什么。当然这一点倒是无可厚非,因为那些个自称或被称为经济学家的人也对此云里雾中。
        价格的经济学本质就是“交换比例”,即两个私有者按照什么样的比例进行交易。因此,首先,作为交换比例,是针对两种商品的,并不存在某某商品的价格这种东西。一只鸡蛋换两斤玉米,交换是按照“一只比两斤”这个比例进行的,请问,这个“1:2”是鸡蛋的价格还是玉米的价格?都不是,是鸡蛋和玉米这次交易的价格。
        其次,作为一个比值,无所有高低大小,这完全取决于你拿什么做分母或分子。对一方来说的高价对另一方来说是低价。一只鸡蛋和两斤玉米交换,等同于两斤玉米换一只鸡蛋,也就是说这宗交易的价格可以说成是“2:1”。假如再次交易时变成了一只鸡蛋换一斤玉米,对让渡鸡蛋的人来说,价格是降低了,由2:1=2下降到了1:1=1了,而对于让渡玉米的人来说价格是升高了,即由1:2=0.5升到了1:1=1了。所以说,谈论价格高低升降是“有立场”的,看你是站在哪一方的角度去看问题。
        之三,这个比例,由于私有者对私有商品的所有权被默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按照何种比例进行交易,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这就是“讨价还价”,谁也不能强迫对方按照自己认为合理的比例成交,更不要说是第三方了,或者说,交易双方谁都可以拒绝按照自己认为不合适的比例交易。否则,就不是自由的市场,就变成强买强卖了。
        但自由市场依据的这套价格理论刁民们不懂,即使懂了也不愿理会。希望他人尊重自己的私有权,不要强买强卖,但自己总是企图强卖强买,以放弃拒绝成交权利的方式抱怨对方行使拒绝成交的权利不愿接受自己认为才合理的价格。十一假期五台山的“台蘑炖山鸡”要价一盘四百,有人抱怨敲诈,当地官方回应“嫌贵不要点”,这是对待刁民的最好回答了,你凭什么非要人家按你说的价格给你做指定的菜?米饭青菜不贵你买一份吃不行吗?
        要知道,是资本总是要赚钱的,是经济总是要有增长点的。经济领域的理论家和实战家们无时不在给ZF出谋划策寻找着经济增长点,或培育着朝阳产业。那么,什么是“增长点”?什么是“朝阳产业”?说得直白点就是价格高的暴利行业。没有听说把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行当作为增长点或称为朝阳产业的。
        当ZF发掘到房地产这个大金矿以后,中国经济便开始了持续三分之一世纪的高速增长,朝阳变成了中天之日,当然,接下来会有一段中午时光,之后不用说会是夕阳西斜。但之后会是一钩皎洁的月亮。
        在声讨房价的时候,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投资性需求推高了房价,而房子应该是让人居住的而不应该是资本品。且不说这种理由完全忽视了房地产自古以来的资本品属性而难以成立,权且认同却也无法移植到对景点门票的讨伐之上了。
        旅游是精神需求,精神需求是建立在基本的物质需求被满足之后的高层次需求,直白说就是吃饱了撑出来的非必要需求,嫌门票费可以宅在家里,没有人敢绑架你去旅游。
       同样,现在的居住需求都是改善型的需求,吵闹房价的人里什么样的都有,但没有流落街头无家可归者。对于居住条件很差的,你有权找ZF解困,如果你不愿麻烦ZF,你可以自发地集聚住在棚户区,一直住到让ZF也自觉脸面无光的时候主动拿钱出来为你做棚户区改造。唯一不能做的是到市场上抱怨,因为市场只认支付能力而不理会抱怨,抱怨也白搭。
        刁民们在抱怨价格的时候,有一个思维定式,那就是默认自己是持币购物者,忘记了对方其实是和自己对等一个交易者,在你觉得对方把他的东西估价太高的时候,对方其实也在觉得你把你手中的钞票估价太高了,自古买卖心不合,这种情况下惟有就交易的比例进行对等协商,合则成交,不合则各自另寻合作者,而抱怨和指责是徒劳无益的。
        由于刁民们总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默认自己是出钱的主儿,所以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低价是好事”,但如上所说,这是持有特定立场的说法,中立的说,价格没有针对高低的好坏评判。比如众所周知“谷贱伤农”一说,“伤”就是不好,之所以对农来说谷贱伤农,是因为谷是农种出来的,如果依据“低价是好事”的法则去评价谷贱,则评价者一定是个食谷之民而不会是种谷之农。
        同样,谷贱伤农,薪低伤工,吆喝他人应该贱卖所持之物的人,是否也愿意贱卖自己的劳动力?恐怕是难。这就是刁民——己所不欲却偏要强施于人。
        看官不必拿“刁民”一说对号入座。这里的“民”是经济学教科书里“居民”概念一致的。在经济学里,市场活动的参与者被划分为“厂商”和“居民”两种角色,其中居民也包括作为居民的厂商。厂商在采购环节也是常常抱怨进价太高,这就是对应于刁民的“奸商”。近些年来,针对刁民们对高房价的抱怨,房地产奸商们就转移火力转而抱怨地价。地价降低了房子就会降价?鬼才相信!郊区半山坡的地便宜,但奸商建造成半山别墅后刁民们就更少有人买得起了。
        刁民和奸商其实是一种人。针对价格波动,市场上有“多、空”之说,其实多头和空方很多时候是一个人,时而做多时而做空,甚至一边做多一边做空,甚至是唱多做空或唱空做多。
        在卖家都不担心卖不掉的时候你去抱怨他价格太高,就有点太监之急相了。惟一可以且值得谈论的是,被交易的东西该不该被交易,即它是否应该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压根就不应该被拿到市场上去交易。公共品的处理方式是分配,分配只须讲公平性,而没价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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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棚户区改造 朝阳产业 谷贱伤农 公共物品 马克思 房价

沙发
MrLonelly 发表于 2014-10-6 22:04:33
感谢分享                                                                        
                                       
                                                     
                                                     
                                             
                                                                 
                                                                                 

藤椅
Almost_Easy 发表于 2014-10-6 22:15:04
哈哈。高物价会让民众努力挣钱来获得生存机会,一定程度促进了社会稳定,但是社会意识会扭曲,离社会主义越来越远,房子的价格越炒越高最终获益的只能是ZF,而不是人民。cpi疯涨只会带来社会波动和意识形态的颠覆,收入与支出严重失衡那么请问如何和谐社会。楼主一只鸡蛋换两斤玉米在现在看来简直天方夜谭。哗众取宠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四百一盘的蘑菇那是一道名菜,使用价值可能比较高吧。高收入人群是可以一饱口福,但是我们国家低收入人群多啊。一盘菜无可厚非,不一定必须吃。房子则是必需品,可能房子并不像食物和水那样威胁到人的生存,但是差别过高。食物从原材料到加工完毕增值可能是原价格的数倍,但是与居民正常收入食品支出相比,是正常的。但是房子就有点过分,同样“价值”翻倍,但是远远超过居民承受能力。开发商与ZF变相剥削了居民财产,这离共同富裕越来越远。楼主字里行间与我国国家政策相违背,反ZF人物啊。房价正常上涨与需求增加和通货膨胀有联系。但是房价恶意炒作不正常。30年内等到房子趋于饱和,则地产末日来临。经济泡沫破灭就是灾厄降临之时。

板凳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0-6 22:35:07
Almost_Easy 发表于 2014-10-6 22:15
哈哈。高物价会让民众努力挣钱来获得生存机会,一定程度促进了社会稳定,但是社会意识会扭曲,离社会主义越 ...
easy,你说得有点混乱啊。
既然,你说食物和水比房子更威胁人的生存,为何“不一定必须吃”?既然房子不如食物和水那样对人重要,为何还要认定是必需品?
我都说了,吵闹房价的人什么样的都有,唯独没有流浪汉。想必你easy也不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就算笼统地说房子是必需品,你都已经有房子住了,必要需求已经满足了呀。

报纸
woaini2000211 发表于 2014-10-8 12:57:58
zhen dou

地板
Almost_Easy 发表于 2014-10-11 23:10:49
张建平 发表于 2014-10-6 22:35
easy,你说得有点混乱啊。
既然,你说食物和水比房子更威胁人的生存,为何“不一定必须吃”?既然房子不 ...
呵呵,你是外星人。所以不需要食物和水。流浪汉恰恰是最需要居所的。多回大学读几年书再来吧。

7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0-11 23:43:55
Almost_Easy 发表于 2014-10-11 23:10
呵呵,你是外星人。所以不需要食物和水。流浪汉恰恰是最需要居所的。多回大学读几年书再来吧。
不一定要吃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流浪汉需要住所吗?好像弄进救助站的流浪汉都想跑出来。有些人本来有居所,遣返回去后又出来了。
有人喜欢流浪,要的就是流浪的自由。
吵闹房价的人,没有流浪汉。你是吗?

8
fancunhui 发表于 2014-10-27 10:26:02
理性的决策岂能以刁民论之?

9
fancunhui 发表于 2014-10-27 10:27:33
理性的决策跟刁民有什么关系?刁民是不法之民,依法办事花钱买房,不关心价格关系什么?

10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0-27 22:49:33
fancunhui 发表于 2014-10-27 10:27
理性的决策跟刁民有什么关系?刁民是不法之民,依法办事花钱买房,不关心价格关系什么?
一个词语各自表达。
我文中已经对“刁民”做了界定:刁民之刁,在于己所不欲偏施于人,在于双重标准。所以和守法不守法扯不上,和理性非理性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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