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学养子而后嫁也!
——读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札记之八
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第九章《自由主义的未来》中,谈到了民主制度在形式以及内容上都是一个可能实行的统治方式的原因,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民主制度的内在生命力。在谈到民主制度的成功时,霍布豪斯纠正了一些在民主制度发展过程中,人们面对民主制度的某些措施——比如扩大选举权在实行时所具有的一些错误观念。面对“一般人反对在选民无知和不负责任的基础上扩大选举权”( 《自由主义》第五章《格莱斯顿和密尔》第57页),霍布豪斯继承了密尔等人的观点,对这些人的错误观点,进行了不客气的批评!
霍布豪斯首先批评了有些人对给某个阶级、某种性别、某些种族以选举权时所具有的错误观念。他说:“在考虑给哪个阶级、哪种性别或哪个种族以公民权时,着眼点是该阶级、该性别、该种族对这种责任可能作出的反应。它会有效地参与研究公共生活的问题吗,或者会不会是消极的投票材料,完全受不负责的政客的摆布?这个问题是正当的,但是人们极容易按照他们在没有公民权的人当中发现或自以为发现的淡漠或无知从比较不利的意义上来回答。”面对一些阶级、种族,在他们没有选举权的情况下,给给予他们选举权,他们是否会因为曾经没有选举权使用的经历而不会使用他们的选举权呢?这种疑问是正常的,任何一个人面对一个要从事某项工作的新手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有疑问,有顾虑很正常!但是,霍布豪斯说,回答这个疑问的答案,却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个答案的做出是来自于一个不正确的出发点,出发点的不正确,自然结果就不正确。把那些不曾行使过选举权的人在没有行使选举权时表现出来的对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态度,当作了他们在行使了或行使着选举权时对参与公共生活的态度,这其实就是一个文不对题的回答,也就是一个不正确的回答,打比方说,就是用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所谈的对游泳的感受,当作一个会游泳的人对游泳的基本感受,这难道不是犯了南辕北辙的错误了吗?一样,一个人是否会在行使选举权时滥用他的选举权,不能从他没有选举权时的表现中找答案,而应该看他在有了选举权之后的表现。如果他有了选举权,你会看到,他是如何正确地运用他的选举权的,他很可能很负责的使用他手中的权利,因为,正如霍布豪斯所说:“实行民主政体本身就是一种教育,”“他们忘记了,在那个方面,给公民权本身可能正是必须用来的唤起兴趣(对参与公共生活、积极地、负责的使用他的权利的兴趣)的刺激物”。也就是说,只有让民众自身通过参与民主政体本身的行动,才能调动起这些民众参与民主生活的兴趣和动力。“如果要他们有责任感,就必须让他们负起更多的责任”(《自由主义》第五章《格莱斯顿和密尔》第57页)排斥了民众的参与,不让民众发挥他该发挥的作用, 反过来却埋怨民众缺乏公共意识,不能履行公民职责,其实,这是对民众的一种极大地污蔑,他连参与的机会都没有,你怎么去要求他对公共生活感兴趣呢?
霍布豪斯还指责了一些人的错误观点,这些人主张,有些人是无知的,因此,对于这些无知的人不应该给予他们选举权,或者限制他们的选举权。对于这样的错误观点,霍布豪斯明确指出:“存在着迟钝或无知并非是撤销责任ZF或限制选举权范围的充分理由。必须有一种有凭有据的观点,认为政治上的无能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扩大政治权利只会使能力较强的人当中一部分不大道德的人容易发挥不应有的影响。”也就是说,并没有明确的理由能证明一个正常的人面对民主政治生活无能、无知到了必须有人来替他们作出决定的地步。从来没与一个这样的“无知”、“无能”的人存在,他们存在,也是因为,他们的政治能力被人剥夺了,他们的思维被人控制了,有人不允许他们参与政治生活,有人不允许他们自由的思考,他们得不到应有的锻炼,他们因此在某些方面或许显得“无知”、“无能”,但是,他们目前的“无知”“无能”并非是他们不能从事政治活动,或者更好的参与民主政治的原因,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没有骑过自行车的人,不一定不会成为优秀的自行车选手,一个没有游过泳的人,不一定不会成为优秀的游泳运动员,一个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人,不一定从事不好他要从事的工作,只要他获得从事这样工作的机会,只要他从事了这样的工作,他一定会做好他要做的事情。人在学习,面对他不懂得新事物,他一定会学习,这是人类进步的原因,这也是人类能够从专制社会走到民主社会的原因。成熟的民主制度不是从天下一下子就掉下来的,是通过那些没有经历过民主制度的人一步步摸索最终建成的,也是那些开始对民主一无所知的“无知”“无能”的人,在他们的学习和努力下逐步建成的,建立民主制度的过程,其实就是学习如何参与民主制度的过程!任何人只要他有参与民主制度的机会,有参与民主制度的条件,他都会从暂时“无知、无能”状态,进入到“有知有能”境界!“无知”、“无能”不能成为不能搞民主的理由!
那么不了解民主制度的性质,不了解理立法的程序,不会参与立法,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选举权,这些是这些人政治“无知”“无能”的表现吗?霍布豪斯的论述,告诉我们,这些不是这些人政治无知、无能的表现,不是这些人不能实行民主制度的理由。他说:“大多数成天在矿山或工厂为面包辛辛苦苦干活的人,他们的头脑里是不会永远塞满国际政策或工业法规的复杂细节的。指望他们这样做是荒谬的。”(《自由主义》第九章《自由主义的未来》第116页)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任何民主社会,让公民全部了解该制度的意义,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必要的,不了解立法的程序,并不是无知、无能的表现!如果说是无知的话,也只能说是他们在“某些专业上的无知”,而不是面对民主政治无法参与于其中的无知!
真正面对民主生活的无知的人,是这样的人,首先,他不具备正常的思维能力,其次他不具备一个健全的人所应该具备的智能,不会为“感觉、情感、思想、行为等智能找出路,就是寻找自我”(《自由主义》第五章《格莱斯顿和密尔》第55页),简单地说,这是一个不知道痛痒,不知道苦乐,不知道饥饱的人,那么,请问,你见过一个不知痛痒、不知饥饱的人吗?你见过一个对外在的压迫没有任何抵抗的人吗!如果有的话,他们不是人,他们是木偶,而木偶是不需要民主的!只要他们知道饥饱、苦乐、痛痒,他们就会为自己争取自己的快乐和新幸福,只要他们知道自己为自己争取快乐和幸福,他们就是在为自己争取权利,进而争取全面的政治权利,这样他们就不是面对能给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的民主制度无知、无能的人!可以这样说,一个人为自己争取快乐和幸福,深深地根植于人性之中的,凡是人,他总会追求幸福,霍布豪斯说民主主义者“指望他们(普通民众)响应和赞成那些有助于国家的道德和物质福利的事情则是不过分的。”(《自由主义》第九章《自由主义的未来》第119页)就是指出了人的本性,他不一定对某个专业在行,但他一定对个人的苦乐忧心忡忡!这样看来,民主制度其实也是深深根植于人的本性中的,一个人对民主制度的追求是从他为人的本性出发的!而只要民众对自己的苦乐、幸福忧心忡忡,只要他们能在没有选举权的情况下,去表达自己的不满,他们就不是面对民主制度无知无能的人,他们就可以实行民主制度,参与将来的民主生活。也正如霍布豪斯所说:“一个统治阶级或统治种族最害怕的是没有公民权的人吵吵嚷嚷地要求政治权利,而对于一个民主主义者来说,这恰恰是在缺少直接经验情况下(没实行过民主制度)相信他们适宜行使公民责任所能有的最有力的理由。民主主义者欢迎没有公民权的人所流露的不满,认为这是觉醒中的对公共事务的兴趣的最好证据。官僚们最害怕社会最终分裂,民主主义者却一点都不怕,因为经验已向他充分证明自由、责任和正义感所具有的愈合力。” (《自由主义》第九章《自由主义的未来》第116页)只要民众在争取他们的权利,能争取他们的权力,尽管他们的力量现在很微弱,或者很不理性,但是,只要他们在争取,他们就能参与将来的民主生活,他们就能实行民主制度!一个民主主义者坚信这一点的正确!
霍布豪斯的对一般人反对在选民无知和不负责任的基础上扩大选举权的批评,也绝对适用于在一个没有实行过民主的国度里去批驳那些认为民民众素质低,民众无知、无能不能搞民主这样的错误论调!之所以在这些国家里,这些错误里、论调甚嚣尘上,无非是那些得了绝对权力好处的人不愿意放弃他们的权力罢了,极权主义者维护自己的权力,故意制造谬论,似乎还有情可原,可是,最让人不可原谅的就是那些为极权主义者做喉舌、传声筒,大肆宣讲这些谬论的知识分子,对他们,用为虎作伥来形容绝不为过!极权主义者看不到民主的教育作用,看不到民众参与民主并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商,难道,这些知识分子也看不到吗?为了可怜的一些狗食,去做违背良心的事情,这的确是知识分子的耻辱!如果这些甘愿于做妾妇的人们还能被称为知识分子的话!
《大学》有言:“未有学养子而后嫁也,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也!”一样,只要民众有了参与民主的机会,只要他们心诚求之,他们一定会在民主制度中如鱼得水!任何认为民民众素质低,民众无知、无能不能搞民主的论调,都会被实践抛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作于2012年5月10日早 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