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的货币发行是有偿的,即任何机构都不得免费的从央行获得货币。即便是政府需要货币,也不能免费要。甚至直接向央行借钱都不行。(我国法律规定,央行不得直接从政府手中购买国债。)政府要钱,须向公众发国债。央行可以从公众手中再购买国债,这样间接的完成向政府放贷。
央行虽然有偿发放货币,但央行的行为不是掠夺行为。因为央行不能通过印刷钞票来支付自己员工的工资。央行员工工资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央行如果说可以赚钱的话,那就是再贴现业务。但赚的钱要归国家财政。(其实央行的另外一些业务不一定可以赚钱,甚至还要亏钱,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如果在增发货币中,存在掠夺行为的话。(经济学成为财富再分配),那就是所谓的铸币税。(也叫通货膨胀税)。政府在其中往往是最大的收益者,因为政府往往可能是最大的债务人。
美国发行美元,让美元成为全球流通货币,获取的也是铸币税。(就是你所说的掠夺)
查了一下铸币税这个概念,它实际就是指发行货币方获取的纸币与金属货币之间的差值,跟我讲的掠夺是一回事。不同的是,我据此提出无偿发行货币的观点,而主流经学则用采用货币(纸币)后为社会带来巨大方便为货币发行方(政府)的掠夺行为进行辩护——意思是说因为给民众带来这么大的方便,所以政府的掠夺行为是可以接受的,有偿发行货币是合理的。
sungmoo以前与我争论时一直说有偿发行货币中没有掠夺行为,这不是学习西方经济学人士应该具有的学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