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2366 3

[张建平] [原创]偏好价格预测和干预的人不是经济学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78粉丝

贵宾

大师

2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5
论坛币
49357 个
通用积分
10574.8512
学术水平
1474 点
热心指数
1318 点
信用等级
987 点
经验
129409 点
帖子
12241
精华
12
在线时间
253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9-25
最后登录
2023-10-8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某房地产商说他要提价销售他的楼盘,立刻有学者撰文反驳说涨价理由不可成立,对立之势黑白分明呈现在民众面前。

市场由交易双方构成,规范的市场是交换双方自觉自愿地进行的交易行为,成交与否取决于交换双方是否就所交换的两种商品的价值判断有没有共识区间,有则(在一定的事前辅助规则下)成交,无,则不成交。因此,《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说,成交(产生一个成交价)与否是交换双方的自主决定,交换和第三者无关。

记得吴敬琏告诫经济学人说“不要预测股价”。吴敬琏的这个告诫实际上也是一种“交换第三者无关”的价格观点,属于市场中立的论点。如果吴的这个告诫是成立的,则应该对所有商品价格都成立,因为股票不过是商品的一个品种,股票市场不过是市场的一个局部和细分。任何商品的合法交易都只关乎交易双方,都是于第三方无关的。

那么,面对规范的市场,包括经济学家在内的第三方与之有何干系?没有。规范意味着自觉自愿,互惠互利,干经济学人何事?为何要对自愿成交说三道四?

反过来说,如果面对的是不规范的市场,或者说是一个违法的市场,那么它就于大众有关,准确地说是和大众有关的法制有关了。

综而言之,规范的市场不需要任何人干预和多舌;而不规范的市场需要政府和法制系统进行依法干预,让其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去。总之,无论市场是否规范,经济学人对价格问题都只能旁观,而不能插嘴。

请问,房地产商涨价可有犯法?他难道没有调整自己产品的销售要价的权力吗?如果他犯法了,比如《价格法》,可以去政府投诉、去法院控告他,这是每一个即使不懂经济学三字怎样写的公民也有的权力。但如果他不犯法,他有权利并自愿提价,即便是提价策略对其产品的销售有所影响甚至导致他市场份额萎缩,那也是他自作自受,如果你讨厌他,大可以躲在一边看他的笑话不是更好,何须提醒他不该涨价?

当然,每个公民都有法律赋予的自己的政治权力,包括经济学人在内,可以从事合法的政治行为。只不过要记得,在从事政治行为的时候,把经济学家的帽子临时摘下来收起来。

一个正常的人不会不分场合与时宜总顶戴着同一顶帽子。

声讨房地产商涨价的学者打出的旗帜是为民请命,但是,“民”并不是“消费者”的代名词,“民”应该包括厂商在内。那么指出涨价理由不可成立是为哪一种“民”请命?如果这种请命行为对涨价销售的厂商不利,请问为何要对一个从事合法商业行为的厂商过不去?如果对厂商有利,就更不对了,岂不是唱着红脸忽攸消费者?

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互为买卖对方,经济学家必须遵循自己的中立学术立场,不可以成为其中某一方的利益代言人。如果“不幸”成为了其中一方的代言人,那么就不是学者了,而是政治行为了。

建议各级消协也学着从事资本经营的厂商(银行系统)那样设立个“首席经济学家”的职位。如果经济学人热衷于为消费者,今后可以到各级消费者协会谋个“首席”之类的一官半职。

[em10]
luhas  金币 +2  奖励 2008-9-2 8:08:55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经济学家 价格预测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 首席经济学家 价格 预测 偏好 经济学家 原创

沙发
wsbsmn 发表于 2008-9-2 13: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成交(产生一个成交价)与否是交换双方的自主决定,交换和第三者无关。

如果是行为,赞成

使用道具

藤椅
wsbsmn 发表于 2008-9-2 14:2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互为买卖对方,经济学家必须遵循自己的中立学术立场,不可以成为其中某一方的利益代言人。如果“不幸”成为了其中一方的代言人,那么就不是学者了,而是政治行为了。


呵呵,有几个人可以呢?

使用道具

板凳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8-9-4 00:3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而且很好笑的.

就是预测对于预期的影响. 呵呵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