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股份制是资本联合生产的社会形式,也是伟大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以消极形式向新的个人所有制社会的过渡形式。它们总是非常善于通过联合进行社会大生产,就最近的例子,无数个小日本小企业联合向我国出口大量出口各种大型工厂产品。
而我们的大企业在计划经济下还可以进行有效的产品生产,并且能迅速推广一切先进技术。但是一改开,就不行了。许多大企业一再改下去就完了,然后变卖掉成了苟活的许多小私有制企业,几乎在社会上没有了声息。而特大型企业,通过那种逐步贪腐形式变为小私企速度过慢,就到处寻找外资卖家。在本市,待卖的这样的大企国企就只有徐工了。
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些大国企变为社会主义形式?即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财产形式?
不知为什么?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在理论界嚷嚷三十多年了,就是没人去实现它。
为什么联合起来的外国各极小资本却能买我国的特大型企业,而号称社会主义的中国人却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