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既然第一个否定出现了,而且是一种私有制对另一种私有制的否定,那么,第二个否定是什么?是不是还有一种私有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前者是不是指“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为什么不说“建立”个人所有制,而说“重建”?对谁重建?对资本主义。那么,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可以称作“个人所有制”了。马克思就是要对资本主义的个人所有制进行重建,实际上等价于对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进行重建。
最后,为了避免大家简单地把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与“公有制”雷同,请大家务必注意四个问题:
其一,马克思为什么不直接说建立公有制,而引入“个人所有制”这个概念?难道是不慎吗?
其二,马克思解释了“个人所有制”的前提:以“协作和对土地以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即以协作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如果说“个人所有制”就是“公有制”,那么马克思的逻辑就变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重建公有制”,这就成了自我循环的套套逻辑了。
其三,注意马克思的第一句话:“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这里的“个人的”是啥意思?是不是说,封建社会的私有制是一种“个人的所有制?”
其四,马克思为什么要反复地提及“个人的”、“个人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