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远去的原有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研究,80年起开始注意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并进行了极有历史意义的重要的科学探讨。随着政治家对实践的注意,这一科学探讨在官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的专门机构、指导应用角度等等,不在占有重要地位。建国来许多具有科学探讨精神和能力的学者离开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社会主义部分。比如:其负责人马家驹。八二年他在百忙中曾费心回了我一封信。后来几年我从繁忙家务中解脱出来之后,就联系不到了。
虽然如此,三十年来在学界仍不绝于耳,文章成千上万,始终争议不休,这也是人们把这一专题称为所谓“猜想”的原因。
其中的问题之一,就是“重建”所相对的原有形式问题。这里简单说一下。私有制因劳动者、非劳动者而有不同。个人所有制、无法限制的个人所有制即私有制,也有不同。既然是“重建建立个人所有制”,那么必然有其历史的形式,这种形式是原有的个人所有制呢?还是劳动者的小私有制呢?这些问题也是学界,三十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
但是马克思在《宣言》中说到,共产主义决不要消灭一般的所有制。并且指出,它既不是共产主义所要消灭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即特殊的所有制,也并不是被其消灭的小私有制。这样看来,答案就明确了。看看大家的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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