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巫山刘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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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社会主义是人类发展史上最科学、最进步的社会制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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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1 02:09:00

楼上的科学观就完全是错误的。照搬词典更错误。词典上说的不一定就是对的。

楼上说,凡属科学的,都必须是符合事物自身客观发展规律的。这个观点其实是把科学和真理混淆了。什么是真理?真理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真理是一种认识。当一种认识和客观事实一致的时候,这个认识就是真理。显然,楼上说的“必须是符合事物自身客观发展规律的”指的是认识,也就是指真理。但真理决不等同于科学。科学追求真理,但不等于真理。科学常常犯错。只不过科学这种方法,这种精神,自身存在纠错机制,从而可以使自己不断接近真理而已。

所以,“凡属科学的,都必须是符合事物自身客观发展规律的”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

“资源天生就属于全民公有”、“劳动天生就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为什么是客观事实?你凭什么说是客观事实?我看到现在你一直在重复这句话,我看到的只是口号,只是比谁嗓门大,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你论证过。你凭什么说资源天生属于全民共有呢?你通过观察来实证了吗?如果通过观察来实证,恰恰和你的陈述相矛盾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1 2:10: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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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婉莹 发表于 2008-10-1 02:15:00
科学不会犯错,科学会产生相对真理,但科学永远不会产生绝对真理。相对真理再怎么相对,它还是真理,它永远不会变成谬论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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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婉莹 发表于 2008-10-1 02:17:00

什么是真理?真理是人的主观认识与被认识的客观规律相符合的理论。

什么是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指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客观规律具有过程特征,而过程具有连续特征,连续特征一定是包含无限个实例情况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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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1 02:30:00

楼上说得对阿,正因为包含无限个实例情况,逻辑实证主义曾经才会被批得那么惨。但是这个问题世界上是没有公认的结论的。

虽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公认的结论,但是在“科学不等于真理”这个问题上是公认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1 2:31: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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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婉莹 发表于 2008-10-1 02:35:00

公理的定义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因为公理的定义首先要求现有的各个具体的公理是可以通过实践用客观存在的任何一个实例对其进行检验和验证的,并且是验证为正确的,同时任何一个实例情况都不能否定相关具体的公理的相对永恒正确性;公理的这个定义确定了自人类产生以来所能够达到的有限范围内,任何一具体公理的相对永恒正确性经过实践检验都是为真的,这个经过实践检验都是为真的行为是“唯物”的;但以上这些是不足以证明公理的相对永恒正确性的,因为公理是对无数个实例规律性的描述,即是对无数个实例的本质共性的描述,公理的相对永恒正确性的证明必须是经过无数次实践的检验且被验证为正确的,因此,人类可主观认定只要自人类产生以来所能够达到的有限范围内,任何一具体公理的相对永恒正确性经过实践检验都是为真的就可当做是经过人类无数次实践的检验并且被验证为真的,这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起的反作用,这个反作用顺应了有限次“唯物”性证明为真的前提,是个补充作用而不是决定性作用,决定性作用指的是有限次“唯物”性证明为真。

以上引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仅是谬论,而且还是悖论(最终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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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婉莹 发表于 2008-10-1 02:36:00

科学不会犯错地,科学会产生相对真理,但科学永远不会产生绝对真理。相对真理再怎么相对,它还是真理,它永远不会变成谬论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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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1 02:50:00

我还是强烈推荐楼上看《科学究竟是什么》http://shc2000.sjtu.edu.cn/kxjj/mulu.htm

我相信,看过之后,你一定会放弃你现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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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婉莹 发表于 2008-10-1 03:00:00
证明乌鸭的颜色是黑的,不是检查一下世界上的乌鸭的颜色到底是什么!这叫就事论事,只见现象不看本质,没有实验验证的基础假设的存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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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1 03:29:00

我来纠正你一下:

乌鸦颜色是否黑的这个命题本身不严谨。因为没有说是“有的乌鸦颜色是黑的”还是“所有乌鸦颜色是黑的”还是“这个乌鸦颜色是黑的”。

只有“有的乌鸦颜色是黑的”这样的命题才能用检查一下是否存在黑色的乌鸦来证明命题为真,但是“有的乌鸦颜色是黑的”的样的命题不是科学命题,因为它不可证伪。也就是说,不可能通过观察到一个事实来证明这个命题为假。无论你看到多少其他颜色的乌鸦,并且从来没有看到过黑乌鸦,都不能证明“有的乌鸦颜色是黑的”这个命题为假。

只有“所有乌鸦颜色是黑的”和“这个乌鸦颜色是黑的”这两个命题才是科学范畴,他们都可以证伪。这两个命题都是全称陈述(后者是特称陈述,但特称陈述也是全称陈述)。

对于“所有乌鸦颜色是黑的”这个命题,只要找出一个不是黑色的乌鸦就能证明这个命题为假。“这个乌鸦颜色是黑的”这个命题等价于“所有不是黑的乌鸦都不是这个乌鸦”这个命题。因此只要找到一个是这个乌鸦并且不是黑的乌鸦的乌鸦,就能证明这个命题为假。

我还是建议你去看《科学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里面全说了。如果说你这就叫看过了,我只能佩服你读书速度太快了,至少在每分钟3000字以上。而且,你竟然没有看出来作者根本没有说自己观点,只是介绍了各种流派的观点,甚至介绍了无政府主义的“怎么都行”的观点。怎么都行也叫凡事都要检验吗?你没有认真看吧!

更重要的是,全世界科学界都把实践检验看作科学标准之一,凭什么你该扭转这一点?凭什么你能扭转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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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1 03:48:00

我再向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可证伪的命题不能算在科学范畴内。

科学,是用来获得知识,这种知识必须是有用的。有什么用?无非是决策。要能用来决策的理论,就必须能预测。不可证伪的理论都不能用来预测。

比方说“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这样的理论就是不可证伪的,也不能预测。“明天会下雨”这样的理论是可证伪的,也有预测作用。

“有的敌人要杀我”这样的理论就不可证伪,结果也不能预测。按这个理论,当我遇到敌人,我怎么知道遇到的是要杀我的还是不要杀我的?那我该战斗还是不该战斗?

“这个敌人要杀我”和“所有敌人都要杀我”这两个命题都是可证伪的,因此也有预测性,显然也就能帮助决策。

不可证伪的理论,是不能帮助决策的,但是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用,他们可以用来统一思想,控制人心。宗教和马克思主义都属于这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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