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要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
上海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研究院副教授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模式主要对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解决融资贵问题的作用不明显。
《意见》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发挥作用,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
同时,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该模式的特点是强化了政府的作用,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性大大加强。在政策支持下,融资担保行业会获得较快发展,但发展过程中如何合理处理好政策支持和市场主导的关系将任重道远。”肖本华告诉记者。
此外,《意见》强调,要完善银担合作政策,优化银担合作环境。改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承担风险或者只承担部分风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可以适当下调风险权重。
同时,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快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记录工作。有关部门将根据信用记录,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银担合作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