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观点:机器不是创造价值而是减低商品的价值
黄焕金
马克思有以下一段话:
“使用机器的目的,一般说来,是减低商品的价值,从而减低商品的价格,使商品变便宜,也就是缩短生产一个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机器、自然力与科学的应用》)
而一般学者则认为:使用先进机器能够“创造价值”,因为它能够使生产者获得超额利润。“创造价值”是什么意思?就是使自己的商品的价值更大,如果说创造一个更小的价值,那是不符合逻辑的,只能说创造一个更大的价值。“创造”这个概念具有趋向最大化的意思。但马克思根据他的“价值”意义,却认为:使用机器的目的与它所实际产生的作用,是使商品的价值减低,无论这个价值是用“个别价值”来衡量,还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示的社会价值(市场价值)来衡量,都是这样。
实际上马克思的这个逻辑并不难理解。因为马克思的“价值”的基本意义,是“耗费”,它与价值的“效用”属性相对应。而耗费必定趋向最小化,只有耗费成本最小化,生产者才能获利,也只有对资源的耗费最小化,才能使工人获得更高工资的报酬。可以说,资本家的利润与工人的工资,都是与资源交换而来的,耗费的资源越少,利润与工资就越高,相反,耗费的资源越多,利润与工资就越低。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人工资之所以高,显然是从它的更高生产率中来的,他们的工资直接与资源利用效率相比较而得到。因为,商品价格由于市场限定而无法随便上涨,在此情况下,你要想获得更高工资与利润量,就必须提高对机器与原料等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使用效率的提高可以减少因工资与利润增加所造成的商品成本的压力。
在此同时,马克思认为个别生产者因首先使用先进机器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一旦这种机器得到普及应用,这个生产者的超额利润就会消失。而一般学者正是在这种超额利润的获得意义上,认为先进机器可以“创造价值”的。这显然与马克思的想法不相符合。因为暂时的超额利润并不反映商品的价值,而只是说明价格高于其价值的暂时现象。因此说先进机器可以创造价值,这个价值实际上是指价格(指总价格)而不是指价值。可见,许多学者只是凭感觉说话,而没有通过自己的头脑来分析与辩证。他们往往没有首先将基本概念弄清楚,特别对于“价值”这个概念,它很容易被思想比较平庸之人与“创造价值”联系起来,一说到价值,就会使他们联想到“创造价值”。当然,在普通层次上,将“价值”与“创造”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思想深刻,需要对事情的基本意义弄清楚的人,象马克思这样的人,他当然不象普通人那样,毫无头脑地不经深刻分析与研究就接受一种说法,特别是众人所持的常识性说法。比如对于“价值”这个概念,普通人(一般学者)无不认为创造价值会使人获利更多,而马克思的看法恰恰相反,他认为“必须创造一个更小的价值”才能使人获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