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66)劳动价值论重生再造要点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生产费用;效用
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续)
现在推敲恩格斯所说的“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这句话。它说明只有当物品在交换中的效用表现大于其生产费用时,此物品才应该也才值得去生产。反之则反是。
对于生产者l生产的XA份产品A来说,其生产费用为XA·L1A并以EA表示之;其效用为XB·L1B并以UA表示之。按恩格斯观点就要求UA>EA,即XB·L1B>XA·L1A,
或XB·L1B-XA·L1A>0 (5)
(XB·L1B-XA·L1A)正是本(53)所说的是生产者1通过商品交换可以获得的比较利益C1AB。同理,对于生产者2生产的XB份产品B来说,其生产费用EB=XB·L2B;其效用UB=XA·L2A。按恩格斯观点就要求UB>EB,即XA·L2A>XB·L2B,
或XA·L2A-XB·L2B>0 (6)
(XA·L2A-XB·L2B)是生产者2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2BA。因此,恩格斯的观点就是指出生产者只应生产本经济单位具有优势的产品并用于交换,此时式(5)及式(6)可同时成立,交换的双方都能得到比较利益,XA份产品A与XB份产品B的交换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恩格斯的观点实际上已蕴含了比较利益思想。
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这句话用公式表示即:价值=效用/生产费用(劳动花费)。现在来挖掘出其深刻的内涵。按照前面的定义,XA份产品A的生产费用EA=XA·L1A,其效用UA=XB·L1B;XB份产品B的生产费用EB=XB·L2B,其效用UB=XA·L2A。若以VA及VB分别表示单位产品A及B的价值,则按恩格斯上述观点,XA份产品A的价值为:XA·VA=UA/EA=(XB·L1B)/(XA·L1A);XB份产品B的价值为:XB·VB=UB/EB=(XA·L2A)/(XB·L2B)。产品A与产品B的所谓等价交换就是XA·VA=XB·VB,就是:
(XB·L1B)/(XA·L1A)=(XA·L2A)/(XB·L2B) (7)
等式两边都减去1:[(XB·L1B)/(XA·L1A)]-1=[(XA·L2A)/(XB·L2B)]-1,整理得:(XB·L1B-XA·L1A)/XA·L1A=(XA·L2A-XB·L2B)/XB·L2B,即C1AB/EA=C2BA/EB。本等式的C1AB=(XB·L1B-XA·L1A)是指生产者1的EA=XA·L1A的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1AB/EA则是生产者1的EA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的劳动收益率;C2BA=(XA·L2A>XB·L2B)是指生产者2的EB=XB·L2B的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2BA/EB则是生产者2的EB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的劳动收益率。所以恩格斯所指出的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实际只是表现了商品交换双方的劳动收益率相等的特殊的交换关系,而并非如耗费劳动价值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等量劳动花费的相交换关系。
由式(7)可解得:XA=( L1B·L2B/L1A·L2A)1/2XB (8)
或XB=(L1A·L2A/L1B·L2B)1/2XA (9)
若按流行所说的生产者1的XA份产品A与生产者2的XB份产品B的交换关系是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则应该有:XA·L1A=XB·L2B,于是就有XA=(L2B/L1A)•XB或XB=(L1A/L2B)•XA。
若设XA=1,则XB= L1A/L2B (10)
或设XB=1.则XA=L2B/L1A (11)
由于商品交换的双方必须都能获益,交换才能得以进行,所以上述交换还必须同时满足式(3)或式(4)的要求。现将式(10)及式(11)分别代人式(3)或式(4)就有:
L1A/L1B<L1A/L2B<L2A/L2B (12)
及L1B/L1A>L2B/L1A>L2B/L2A (13)
在现实中能满足式(12)或式(13)要求的情况只是一种极其个别的特例。若不能满足式(12)或式(13)的要求时,例如(L1A/L1B)≮(L1A/L2B),则必然得出L1B<L2B。不等式两边都乘以XB就有XB·L1B<XB·L2B。由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的关系式又知XB·L2B=XA·L1A,代入上述不等式就有XB·L1B<XA·L1A或XB·L1B- XA·L1A<0,即生产者1的比较利益C1AB=(XB·L1B-XA·L1A)<0。生产者1在这样的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中不会有任何收益,相反的还有损益。因此这样的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反而是不合理的,是不能进行的。
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理论正是要说明商品交接比例的。本来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交换的双方都同时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他不生产,就无法得到必要的消费;他不为了必要的消费,也用不着去生产。交换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最经济地满足各自的需要。因此交换的任何一方肯定既要考虑自己所提供的商品的劳动花费,又要考虑交换所得的商品所带来的效用——可以等效于自己的多大的劳动花费,而用不着顾及对方所提供的商品的实际劳动花费到底有多大。商品价值正是反映交换双方的平等利益关系——劳动收益率相等的关系。劳动、生产、供给和效用、消费、需求本来就是同一事物(商品价值)的两面。当然,我们在研究客观事物时可以将事物分解为一面、一面地分别加以研究,最后加以综合。但若把单方面的研究发展成所谓的生产者的价值理论,只着眼于劳动花费的补偿;或者把单方面的研究发展成所谓的消费者的价值理论,只着眼于效用的满足,则显然都是片面的。恩格斯批评了“硬要把这两个要素分开”的错误。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和李嘉圈所开创的比较成本学说的结合,无疑地将有助于两大价值理论的有机结合,特别是由于商品的效用可以用劳动量来表现时,克服了效用评价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