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经济学相对瓦尔拉斯经济学
马歇尔体系精彩高妙,却没能立刻激发起经济解释或实证经济学的汹涌波涛。相反,倒是另一个与马歇尔同时代的体系或范式――瓦尔拉斯体系占了上风,成为多数经济学者信奉的基本经济学规范。像熊彼特、萨缪尔森这样顶级的经济学大师一再称瓦尔拉斯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的确反映了这门学问发展的奇特思想历程。
仔细比较一下这两大体系非常有趣、非常具有启发。
第一、从基本方法论哲理上,两大体系有本质的不同。对马歇尔来说,经济学之目的是揭示事物之间因果关系之规律,经济理论是“探索具体真理的强大引擎”。经济体系是复杂的、有机的体系,旨在揭示其运行规律的经济理论当然必须是“一种系统的、逻辑井然的思维方法或理性方法”(systematic and organized method of reasoning)。所以,马歇尔心目中的经济理论有两个紧密相关的作用:一是为解决经济问题提供“一种系统的、逻辑井然的思维方式或理性方法”;二是基于真实世界之真实情况,所提炼出来的揭示事物因果关系的一套具有实质内涵的假说。经济理论之试金石只有解释和推测,即解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现象,推测还没发生或未来可能发生的现象,或推测经济环境改变(局限条件改变)的效果。那是说,经济学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系统的思维方式、一个看世界的角度。经济学又是一套假说,用以推测和解释现象。什么是经济理论,什么是一个好的经济理论,必须从它解释和推测现象的能力来判断,从它解释和推测能力的一般性来判断,而不是从它所包含的方程式的个数、或方程式的复杂程度来判断。
瓦尔拉斯体系正好相反,它追求的不是“具体真理”,不是用推测和解释现象的能力来检验理论的真假和优劣,而是数学方程组的完备、抽象和优美。瓦尔拉斯体系追求的是对经济体系包罗万象、最一般化的“镜像”(photographic)描述,至于从数学方程组推导出来的结论、含义或推测是否被事实肯定或反驳,则是第二位的 。从实证科学方法论上说,一个包万象、涵盖一切的理论是永远不可能错的,即永远不可能被“证伪”,那它也就不再是科学了。纵观20世纪的经济学,秉承马歇尔传统的主要就是芝加哥大学和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几位大师,但继承瓦尔斯传统的则包括整个欧洲大陆(甚至连马歇尔的发源地也背离了马歇尔精神)和大多数美国经济学大师。像推崇瓦尔拉斯的希克斯、莫里斯•阿莱、德布鲁、阿罗、萨缪尔森等经济学者,很少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实证研究和理论验证工作。你看萨缪尔森洋洋五大卷、每卷长达千页之巨的《萨缪尔森科学论文集》,竟然没有一篇论文是解释了某个重要的经济现象!
弗里德曼、施蒂格勒、科斯、张五常、贝克尔、阿尔钦等大师的工作则迥然不同,他们都是从现象出发的,都是旨在解释、推测和验证。像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理论》、《美国货币史》,张五常的《佃农理论》、科斯的《联邦通讯委员会》、《社会成本问题》等经典,是经济学上最精彩的科学著作,但沉迷于瓦尔拉斯体系的学者们往往因为这些著作没有多少数学公式或联立方程组而认为不那么科学,竟然弃之不顾。
第二、一般学者总是认为,马歇尔体系是“部分均衡体系”,瓦尔拉斯体系则是“一般均衡体系”,一般均衡体系当然比部分均衡体系高明。翻开今日专业经济学杂志,触目皆是什么一般均衡模型,也就是一系列漂亮的数学方程而已。早在1948年,弗里德曼在《马歇尔需求曲线》一文里,就力斥这种区别“完全错误且毫不重要”。 依照弗里德曼的精辟分析: 马歇尔体系和瓦尔拉斯体系都是“一般均衡体系”,但前者有内容,后者空洞无物。
学者们经常嘲弄马歇尔那著名的限制条件“其他条件不变或其他条件相同”(other things the same),他们问:其他条件怎么可能不变或相同呢?这里的确就是马歇尔与瓦尔拉斯最重要的也是最微妙的差别。经济体系是复杂体系,原则上,所有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正如混沌学说最通常的例子所说:中美洲一只蝴蝶翻飞可以导致亚洲的海啸),要探讨某个具体经济变量的变化(比如某个人对汽车的需求),将原则上所有可能的原因都涵盖进来,表面看起来似乎的确更“科学”。
但是,这种貌似更科学的方法,实质上恰好背离了科学之精髓。首先,将所有因果关系同时包括进来的理论,永远不可能被事实推翻,这样的理论就不是“科学”了。
其次,将所有因果关系同时考虑,不符合真实世界实际发生的因果作用(现象),虽然原则上影响一个人行为或决定某个现象的因素无穷无尽,但绝大多数是微不足道或毫无影响、完全可以不予考虑的,将那些许多对行为或现象的决定毫无关系或关系微小的因素统统考虑进来,数学上看是更完备、更美观了,但对解释或推测却一点儿帮助也没有。
再次,正如弗里德曼在《价格理论》尖锐指出的那样,事实上我们很少知道那无穷无尽、无关紧要的众多因素与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很少能够写出准确描述那些因果关系的方程组,况且这些因果关系经常处于变动之中(这是著名的卢卡斯批评之本质),尽管经济学者经常假装知道 。
最后,任何科学从实证意义上,都是一种近似,都是一种“渐次逼近方法”,这正是马歇尔“其他条件不变”前提下的“部分均衡方法”,物理学如此,经济学也是如此。很多时候,近似结果已经足够用了。比如牛顿力学是广义相对论的某种近似,但对于我们解释和推测日常生活大多数现象,这个近似的牛顿力学完全够用,用不着再将广义相对论描述的那些因素全部引进来。科学研究是一项工作、一项事业、一项选择行为,必然要符合基本经济原则,要讲究成本与收益。
第三、前面已经说过:尽管马歇尔对行为局限条件的理解有所不足,但他毕竟知道局限条件,知道局限条件要与真实世界大体相符。瓦尔拉斯体系则完全不同,它完全不考虑局限条件,更不用说明确指出产权、交易费用等根本性的局限条件了。
五常指出:在瓦尔拉斯著名的市场模型:即拍卖人——协调人模型(Auctioneer—Monitor )中,我们看不到任何律师、中间人、银行、办公室、企业家、警察,看不到任何组织、制度,看不到任何交易费用。瓦尔拉斯市场一般均衡方程组里,假设物品数量为N,相对价格则为N-1。五常正确地指出:没有交易费用,物品数量N是怎样决定的?再进一步,没有交易费用,市场又怎会出现呢?因为市场本身也是一种制度 。
弗里德曼在《马歇尔需求曲线》里的批评是:瓦尔拉斯体系分析竞争行为时,完全取消了“产业”这种市场制度,将企业当作一种原子式的单位,完全看不到企业内部的任何制度安排 。科斯在《企业、市场和法律》深刻批评的“黑板经济学”,即瓦尔拉斯经济学:“交易在发生,却看不到任何制度安排。我们看到的全部是没有人性的消费者、没有组织的企业、没有市场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