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平台的必要性
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亟待解决。由于银行普遍加强了对授信方主体的信用核查,之前并未进行过信用评级、缺少足值抵押品的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的借款压力。通过对40家小微企业进行分析,将其2010年至2014年内的总负债情况进行回归分析。数据显示,42家小微企业之中只有2家的负债是有规律可寻的,其他的总负债都是不均匀分布的。这42家小微企业中回归效果最好的是一家商贸企业。本文设计的融资平台的作用主要是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为了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不均匀的问题,中介机构将采取可转债的方式来对小微企业进行财务的优化。
现在的小微企业很难长期存活的主要原因,除了融资不畅外,还包括财务制度不健全、未经过评级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中介机构需要为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中介机构需设一个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进行辅助与审查;中介机构及时对小微企业的借还款情况进行披露;定期对小微企业实现抽检,保证小微企业在财务上,经营管理上的安全与稳定。尽管中介机构类似孵化园,但它不同孵化园提供大量基础设施。它通过出资、持股和咨询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对冲风险时采取了类似于股票指数的投资模式。
模式与设计
对于小微企业融资平台融资策划的设计,简单来说就是以一个中介机构作为枢纽建立资金池,以可转债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进行集合融资。中介机构的组成模式类似于信托公司。其过程等同在证券化中SPV与信托机构的关系。不过不需要专门的SPV集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由中介机构自行控制。这一份信托的投向是固定的。这里,中介机构的行为相当于将自己持有的小微企业资产信托给了自己。这样操作的意义在于,将其与中介机构自身所拥有的资产进行分割开来,保证在小微企业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中介机构可以以其自身的资产对小微企业市场的损失进行弥补。这里采取的模式就是证券化中,卖方权益对于证券风险的控制。
中介机构是将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长期投资。对于投资者的短期资金需求,中介机构可在证券市场上将其所持有的小微企业证券以及自身证券进行变现,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持有中介机构的股票来获得收益。
本文涉及的中介机构就功能来说更加适合券商来担当,以便以自身的关系网以及自由的业务关系来扩大投资者市场。虽然中介机构采取了信托的组织模式隔离资产,同时采取了应用于资产证券化中的风险规避方案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但是真正使用到小微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内容在最后一部分—风险管理方案中。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它的作用在于将自己持有的大量小微企业的股票进行组合,进而形成一个小微企业市场。投资者亦可对这个小微企业市场进行投资。
归纳来说整个融资过程包括:小微企业以一定的费用从中介机构购买借款合约;中介机构将合约附加一分小微企业的看涨期权出售;投资者购买并支付费用给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通过从ZF部门的税收优惠建立单独账户购买看跌期权进行止跌并受监管;小微企业履约,循环良好执行到合约到期;小微企业违约,合约终止并进行记录,按照要求对小微企业进行处理。
平台推行中的预期问题与预防
由于中介机构持有大量的风险头寸,所以中介机构需要寻求对冲方式。中介机构持有的资产以其商业信用进行增级,来发行小微企业市场的可转化收益证券。这里可转换收益证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这一证券的核心是小微企业的股权而非小微企业的债券。可转债是一种基于债权的证券,而可转换收益证券是一种可以由股权转化为债权的证券。具体的操作模式可以表示为:起初,投资者对小微企业的前景看好,对于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持有普通股股票。当对于小微企业的预期转坏时,普通股股票可以转换为优先股股票以保证固定收益。当投资者对于小微企业极其不看好且准备撤资时,优先股股票转化为债券,股权转为债权。这样的证券发行模式使得投资者可以恰当地选择投资方式。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这样的安排使得机构面临的资金池减值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在投资的末期会出现大量的转换,而在前期,对于已经形成预期的投资者来说,不太容易产生转换。
有资本闲置企业为小微企业借款的规定可以放宽。每一笔利息收入由中介机构转交给借出企业,ZF对于每一笔收入收税,税率不高于利息税。中介机构收取手续费,ZF对于中介机构收取营业税。ZF将收取的营业税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给中介机构用于购买中介企业的股票的看涨期权。金额相当于中介机构购进的每一笔小微企业的借款合约的数额之和。同时机构自己在市场上购买以小微企业的可转换收益债券为标的的看跌期权,或是出售以小微企业的可转换收益债券为标的的看涨期权。由于ZF部门一直出台各类政策扶持小微企业,所以一旦小微企业市场延续了增长,那么长期看好预期就会被保持,也就会有了更多的资金流入资金池。
这个方案的核心在于将还款风险转换到期权市场中,以预期的形式来对冲中介机构的资产减少风险。同时,这里期权市场的核心标的是小微企业的资产。小微企业市场也是中介机构自身规避风险的方法,通过对于多个种类的小微企业的投资,这样就可以将很大一部分的风险转移到市场。本文所设想的中介机构并不是一个天使基金,它的本身是一个以可转债为核心的做市商。它的融资模式采取了信托的模式,而盈利模式除了中介费以外,还包括对于小微企业的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