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 发表于 2016-2-23 15:31 
郑先生忘记了,前人提出等价交换原则,是为了用劳动量决定价格。这是无厘头的。卖方(专业生产者)的劳动量 ...
我在“重生再造”系列的帖子里,一再否定“等价交换原则”,我强调市场经济的社会评价的“价”和耗费劳动无关,但它却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结果平等、公平这一方面——只要交换双方没有在不可抗力的胁迫进行交换,在相等的社会评价下进行交换,那么对于耗费劳动等等小(也就是劳动生产力高)的事物,在交换中得到的补偿就多,就会稳稳地获利,企业会继续存在并发展;而对于耗费劳动等等大(也就是劳动生产力低)的事物,在交换中就会得不到足够的补偿,企业就会发生亏损直至破产关门。对于耗费劳动等等相当的两事物,就表现为互利交换。……市场上看不见的手就是这样起作用的!促使每个生产者为争得各自的利益而展开激烈的竞争,不断改进自己的生产条件(即大量开发社会性的潜劳动来代替个体性的活劳动),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