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3-22 9:47: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3-21 13:25:00的发言:为什么理论总是说政府会乱发货币,要将信用交给私行发行?难道私行就一定不会乱发货币吗?我看这是理论被人收买了,变着法将国家信用私人化,好为私人谋利益。
这里,“理论对实际”的作用恰是:为了尽可能地限制货币发行垄断者滥用权力,要在理论上充分认识滥用的可能,从而设计一套套信用制度。
换句话说,设计制度的前提是:充分认识垄断者滥用权力的可能及具体实施手段(这正是理论的作用:充分探讨各种可能性)。
不在理论上做充分准备,如何做出更有效的限制?
当然,理论也要根据已有的制度实践来不断深化。
不过,如果已经从根本上放弃了限制垄断发行者权力的原则(比如推行none本位),再怎么高喊“货币代表国家信用”,也只是空话——这里支撑国家信用的只是none
不要洋文前洋文后了,早说了我不懂洋文。
我一直提出第一货币这个概念就在于解决本位问题的。任何时代的货币都是以其第一货币为本位的,但是银行除外。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般人借贷支付货币都必须有足额的第一货币为基础,比如我只有1元的第一货币,则我不可以开出2元的货币凭据(比如支票)向银行还钱,但是银行却可以只有1元第一货币向我开出2元的货币凭据(比如支票)。你说你搞那么多洋文洋理论将问题说清楚没有?没有!
至于防止货币发行中垄断问题,国内外历史经验证明:首先印制(铸造)货币的最好办法就是独家经营,必须是垄断。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垄断问题,而是谁来垄断的问题。如果你认为私人垄断比政府垄断更好,你就得论证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