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财政部发行了5000亿元的国债,中央银行购买后,在其资产方的对政府债权增加了5000亿元,同时负责方的政府存款也增加了5000亿元。
财政部通过税收获得了5000亿元,这时负债方的政府存款增加了5000亿元。当财政部用这5000亿元税收来的钱偿还自己发行的国债时,对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变化是:资产方对政府债权项少了5000亿元,同时负债方的政府存款也少了5000亿元。
税收的货币最终也是央行发行的,那么税收5000亿元在央行负债表上是怎么样的反映?
我还是认为在现有理论基础上央行负债表是不可能平衡的。确切说,系统(排除央行)不可能还请央行的债务,因为系统不能生产一分钱,绝对没有钱还债(或支付利息)。
财政局在人行专门开立了一个税收账户。企业纳税时,其开户的商业银行会将款项划到人行的这个税收专户上。假设交了10万元,这时央行的资产负债表(记住是央行,不是商业银行)变化是:在负债方的政府存款多了10万元,同时也是在负债方的金融机构存款少了10万元。(即,商业银行在人行的准备金存款少了10万元,商业银行都有在人行开立账户)。
你说的这个我懂,这是在系统货币量不变的前提下出现的。那么如果央行认购的国债全是新增加的货币呢?此时系统的货币量将多增加5000亿元,这5000亿元及其利息用什么平衡?
显然,如果政府归还这5000亿元国债,那么如果不考虑利息,则系统的货币还是原来那么多;如果考虑利息则系统的货币量将会减少;……长期下去,系统的货币将被央行自己吸干。
那么请问现有央行负债表是如何反映这种变化的?是通过什么办法来平衡系统以保证系统的货币量不减少(不被吸干)?
在我国央行可以直接对国债进行销账来完成这种平衡,可是有些国家(比如美国)纸币发行权实际在私人银行,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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