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按你这个不伦不类的约定,也得不出另一个制度优于这个制度的结论。
在自由市场经济里当交易收益等于交易成本,被你定义为交易费用为零,那么好,既然交易成本为零了,万事大吉,自由市场经济已然是一个好体制了,又有什么必要用一种低效率的制度代替它?你不是咸吃罗卜淡操心?
话还是说回来,你那个约定,不过是诡辩术,混淆概念。用混淆概念这种文字游戏,你能得到什么合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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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懒羊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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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的零交易成本性质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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