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李冬会在2009-5-4 17:55:00的发言: 一个单位要植树造林,为了不使广大公务员太劳苦,单位书记胡大决定雇人挖树坑,资金由行政罚款解决。
于是,夏干事在外面找了两个包工队,并跟包工头说好,共八百八十八个坑,每队不限坑数,挖够数就完工(工钱不官它)。现二队人数相同,并每人只有一把铁锹,因施工现场是石块很多,所以,其中一组包工头又为每二人准备了一把铁镐。结果是,有铁镐者的效率是另一组的一倍(很明显,他们将同时结束工作)。
显然,这一倍的效率并不是因为工人出力更多所致,而是至少在表面上看是工具应手所致——民间有云:手巧不如家什妙。否则,这工具有什么用?
那么,我们现在能不能说,多挖坑(使用价值)这队,其所获价值会与另一组相同?
我们假设这一次就把工具全部折旧了,从而在扣除资本后,二组会不会获得相同的价值?如果相同,那用镐那包工头岂不有脑病?这就如说那珍妮机发明人有脑病一样;如果相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之说又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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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个老吴,一个老钱(说老党也行),说一说吧.
我不是老党,老党难道是指共产党?你真是太可笑了。。。
要挖八百八十八个坑,有两组人,一组人每人有一把铁锹,另一组人每人有一把铁锹和铁镐,后组效率是前组的两倍。每个工人耗费劳动量相等。
现在开始假设,每把铁锹对应m个劳动量,每把铁镐对应n个劳动量,每个工人耗费i个劳动量。每组p个人,再假设每个洞可以得到回报h个劳动量。
按照李冬会的题意,后组效率是前组的两倍,前组完成X个坑,后组完成2X个坑,X+2X=888 X=888/3 前组完成888/3个坑,后组完成888*2/3个坑,鉴于这些数字不方便计算,我们把888改成900,这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那么前组完成了300个坑,后组完成了600个坑。
在这里我首先要提出个问题,这个工头有没有参加劳动?如果参加劳动他的劳动量是怎么计算的,他的劳动是和工人一样,还是比工人多?他是被算在工人之内还是工人之外的?
看看李冬会出的题目,让我们要费多少脑细胞啊?
为了使问题简化,我在这里就假设工头也是工人中的一员,并付出同样劳动(当然李可能会说工头还有组织管理劳动,如果要考虑这个问题的话,可以把工头的组织劳动量计算为k)。
对前组而言会出现以下情况:
付出总劳动量为p*(i+m)+k
完成了300个坑,则前组总共获得300*h个劳动量
工具全部损坏,且必须付给每个工人必要的工资u,总工资为(p-1)*u
300*h必须大于等于p*m+(p-1)*u+k+i时工头才不致亏损
当工头没有剥削时,支付每个工人工资为i,则300*h-[p*m+(p-1)*i+k+i]必须大于等于零,也即所得必须大于付出的劳动总量。
对后组而言会出现以下情况:
付出总劳动量为p*(i+m+n)+k
完成了600个坑,则前组总共获得600*h个劳动量
工具全部损坏,且必须付给每个工人必要的工资u,总工资为(p-1)*u
600*h必须大于等于p*(m+n)+(p-1)*u+k+i时工头才不致亏损
当工头没有剥削时,支付每个工人工资为i,则600*h-[p*(m+n)+(p-1)*i+k+i]必须大于等于零,也即所得必须大于付出的劳动总量。
如果总回报正好等于总付出,扣除工具投资及工人工资之后,工头只得到了自己的劳动所得,并没有从工人身上捞到半点好处。按照李的意思,这个工头是个傻X。
但是这仅仅是李良好的愿望,也就是说工头不可能是傻×,他是要从工人身上捞好处的。
下面就是工头的获利公式:按照李的推测,工头的获利必然为正的。
300*h-[p*m+(p-1)*u+k+i]
600*h-[p*(m+n)+(p-1)*u+k+i]
我们假设总回报正好等于总付出也即300*h=p*(i+m)+k,也即[p*(i+m)+k]-[p*m+(p-1)*u+k+i]大于等于零,也即(p-1)*(i-u)大于等于零,而p-1必然大于等于零,则i-u也必然大于等于零,则i必然大于等于u,则工头获利为正的话就必然存在剥削。
我们假设总回报正好等于总付出也即600*h=p*(i+m+n)+k,也即[p*(i+m+n)+k]-[p*(m+n)+(p-1)*u+k+i]大于等于零,也即(p-1)*(i-u)大于等于零,而p-1必然大于等于零,则i-u也必然大于等于零,则i必然大于等于u,则工头获利为正的话就必然存在剥削。
我无意中竟然证明了剥削的存在,真是要谢谢李冬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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