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求学升学,还是求职升职,在学术期刊或主流媒体上发表论文都会为执笔者增加不少“分数”。由于利益驱使,论文“空挂名”、“买卖或者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频频发生。这类严重违反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学者群体的形象和尊严。
破坏学术诚信规范
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是根据导师的想法完成工作。有的学生文章写得不理想,指导老师在审阅修改过程中基本需要将之重写,这类情况下老师可能会与学生一起署名;而有的学生会认为,“挂老师的名”可能让论文更容易在核心期刊发表。华中农业大学副校长吴平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一般不能轻易跟学生一起署名,花精力批改学生论文、保证其质量是指导老师的职责,没有必要挂名。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认为,不负责任的“空挂名”现象会影响学术研究的公正性、严肃性,导致泡沫式研究成果的出现,对学术研究环境、研究者以及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都会造成极大损害。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赵延东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在学术成果上署名,既是署名者对成果贡献的标志,也是共同体承认署名者学术优先权的基础。学术共同体评价学者的标准,就是其署名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如果学术成果的署名不能反映研究者的真实贡献,学术共同体就失去了准确评价学者水平的标准,学界的激励机制就会“失灵”。由此可能导致一系列恶果,包括败坏学术风气、降低学术资源配置效率等。正因为这样,“在不属于自己的研究成果上挂名”一向被认为是违反学术诚信规范的不端行为。
共同署名逐渐被“异化”
论文“空挂名”问题在学术界必须受到应有的重视。赵延东提供了一组参考数据,在“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中,50%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在没有参加的研究成果上挂名”是我国学术界的一种普遍现象,有40%的人表示明确知道自己周围的同事有在科研成果上“空挂名”的行为。
程方平表示,合理地在论文上共同署名的情况是被认可的,但是共同署名后来逐渐被“异化”。有些人“坐享其成”,给学生或者下属暗示,演变成一种学术腐败现象。行贿不再通过金钱,而是一起署名。另外,现在对学术成果的评价过多地把分量压在论文发表上,甚至要在外文杂志上发表文章才被承认,致使有人想尽办法提高名字出现的频率,科学认识、科学研究、科学发现本身被忽视了。
赵延东认为,导致论文“空挂名”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一些违反学术规范的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罚,这样就难以在学界树立良好风气。同时,现行一些科研管理和评价制度对这类乱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许多大学规定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许多单位对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是以发表论文的数量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学生找导师挂名发文章、研究人员彼此在论文上挂名等乱象的出现。当前一些科研单位日趋“行政化”和“商业化”,个别领导和导师用手中掌握的科研资源的分配权力以权谋私,使得一些研究人员和学生不得不以“出让”署名权来获取科研资源。当然,部分学者缺乏自律、对学术规范不重视也是重要成因。
营造良好共同研究氛围
被访学者表示,相对于抄袭剽窃、捏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而言,论文挂名行为更加隐蔽,监管的难度也更大,但对此绝非束手无策。
“个人应当加强学术道德意识和对学术规范的理解。”吴平表示。程方平认为,对论文挂名首先要加以区别,不要让乱象掩盖了合理的论文共同署名,不要因此打击了学术研究合作的积极性,导致学术研究中的“不作为”。要明确一些非正常挂名的典型案例,为论文署名提供标准和导向;要让恶意挂名行为得到审判,相关信息能够呈现在“阳光下”,得到更多的公开;期刊杂志应当加强把关,多些质疑精神。多方共同努力,加强遏制学术腐败、学术造假、学术投机的制度建设。
在赵延东看来,在清理论文“空挂名”乱象过程中可借鉴一些先进经验。现在国际上不少杂志要求在论文署名时,必须注明每一位作者的实际贡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空挂名”者有所约束。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必须严厉追究所有作者的责任,绝不能允许挂名者以一句“我只是挂名,并不知情”就轻松免责,严格的追责制度,对于挂名者自然会形成一种威慑。另外,改善当前不合理的科研管理评价体制,改变“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考核标准,更加合理地分配科研资源,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科研人员的压力,减少“空挂名”乱象。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潘玥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