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式,是通过“游戏规则”来实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是通过只能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来实现的。
多年来,虽然一直流行着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叫按劳分配为主的主张,除宪法对分配方式发展的方向有法定的总原则外,实际上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既没有人大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没有政府出台的专门的法规、条例、实施意见或办法——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始终仅仅是无法“落地生根”的单纯的“主张”或者可以说是个“空中楼阁”。
有人认为,多年来,中国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既然实行的就是这样的制度,那么总该至少有一部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或者叫什么“意见”)吧?
实际上,除宪法对分配方式发展的方向有法定的总原则外,实际上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既没有人大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没有政府出台的专门的法规、条例、实施意见或办法,说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是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依据的说法。
[size=+0]如果说,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那么,就不可能掉入平均主义的陷阱;如果说,改革开放后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那么,怎么还会出现贫富差距呈越来越大的趋势并且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些人甚至认为更严重——已经两极分化了呢?
现在讨论这些究竟有没有实际意义?
人民网有网友跟帖认为:现在来“讨论这些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可不可以这样来看?这个特点,是专门就分配而言,就分配发展的方向或者说结果而言。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搞两极分化,在分配上就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必须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这就必须确立与自身发展道路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并创建相应的分配制度。
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摘自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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