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精算工作的因素
四、法律和监管因素
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监管、会计标准等,起到的是约束的作用,主要目的是保护金融消费和投资人的利益。
1、法律法规
对精算师的影响非常大,比如,规定机动车内司机和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会对机动车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机动车保险的索赔成本。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由7个法律部门和3个不同层级法律规范构成。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3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国的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法规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主要是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执行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对精算工作产生影响的法律主要包括:《保险法》《公司法》《社会保险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保险法》于1995年颁布,2002年第一次修改,2009年第二次修订。《保险法》保护保险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并保障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最新的《保险法》修改,拓展了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和资金运用范围,增加了保护投保人、被保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加强了对被保人和受益人的权益保护,强化了保监会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
a、对保险合同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这就增加了长期保险合同——特别是长期人寿保险的赔付风险。
b、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增加了不动产投资,拓宽了投资渠道。
再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2004年开始实施,2007年修改,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交通法对交通事故实行了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引发,机动车一方也必须承担责任。这就导致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由此也使机动车辆责任险的赔付率大幅上升,保险赔付成本相应增加。
2、金融监管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票据法》及有关的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和相关国际惯例。监管机构包括“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球化环境下,国际性监管组织的影响越来越大,国际清算银行(the 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下的银行业监管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巴塞尔委员会,一直努力建立全球统一的银行监管体系和标准,制定了关于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资本协议。国际证券业组织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制定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LASB)发布了一系列国际通用的会计标准,称为《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此外,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也会产生较大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制定了一套保险监管的核心原则和若干附加标准。
监管当局的监管方式改变也会产生影响,例如:
a、如果当局放松费率管制,在产品开发时精算师需要进行更多的自主性工作,搜集更多的本公司经验数据支持定价模型,同时由于费率放开,市场销售的竞争可能会加剧,市场压力会更大;
b、如果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会让保险公司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工作,精算师承担更多的风险管理职责。
3、税收政策
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产生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企业或个人的某些金融行为,例如,为了鼓励雇主为员工建立养老金计划,国际上很多国家对一定水平的养老金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可以免税。
我国的税种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五种:
1、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
5、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其中,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等小税种。
在保险精算中,税收因素将影响到[产品定价]、[保单负债估计]、[利润确定]、[费用分析]和[各种未来现金流的计算]等。设计产品时也要考虑税收的影响,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受益。另外,投资收益税,特别是对各类资产、收益或资本利得的征税标准,关系到大多数机构的投资决策。
4、会计准则
精算师在对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未来现金流等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评估时,需要遵守相应的会计准则。
对于金融企业,由于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的也会分别建立“一般会计准则”和“监管会计准则”,一般会计目标强调“投资者利益保护至上,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公允、客观公正”;金融监管的目标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以银行业为例,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计准则为了反映真实的风险和价值,要求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而金融监管考虑到变化的不确定性大,往往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要将这一部分从监管资本中剔除或仅考虑其中一定的比例。
世界各国普遍采取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的做法,在财报层面确保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又在监管信息层面提出有关资本、杠杆率、风险准备、(分红业务的)利润分配等约束指标与条件,确保风险可控与审慎经营。
比如,美国各种的保险法规定,提交给州保险监管部门的财报应采用法定会计准则(Statutory Accounting Principles,SAP);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要求财报采用一般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SAP以立法者的角度看待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要目的是提供保险人偿付能力的可靠依据,或者提供有力证据已证明保险人有足够的能力满足保险合同对保单持有人的承诺,来保护保单持有人。GAAP主要目的是向投资者发布适当、及时、准确的财务数据,包括报告公司的收入、费用和当期利润等,便于投资者比较不同公司、同一公司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作出投资决策。美国的GAAP建立在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FASB)所发行的《财务会计标准(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FAS)》之上,该标准要求所有公开营业的寿险股份公司都要提交基于一般会计准则的年报。
我国的商保公司过去一直按照中国保监会发布的精算规定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并作为保险责任负债项出现在财报中,由于中国保监会的精算规定是根据保险审慎监管要求设计的,所以计提的准备金都比较审慎。2009年12月22日,财政部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会计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监管所需的偿付能力报告仍然以法定精算规定为基础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实现了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规定与监管要求的分离。
五、经济因素
精算师要做到:
(1)在进行寿险产品定价和准备金评估时,需要对未来投资收益率和通货膨胀率作出假设;
(2)在评估待遇预定型养老金计划的成本和负债时,要对未来工资增长率、通胀率、利息率等作出假设;
(3)在评估社会保障项目的未来现金流和支付能力时,需要对劳动力参与率、失业率、平均工资、工资增长率、工资在GDP中的比例、通胀率、利息率等经济假设作出假设。
可见,经济因素对精算评估产生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
宏观经济的变动可能影响保险索赔的变化,供需改变会影响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从而应向保险公司在修理和赔偿被损毁财产时的成本。
经济周期还会对工伤险的赔偿成本产生影响,在经济衰退时期,失业率上升,伤残工人更难找到工作,使工伤险的索赔成本上升。经济衰退也会导致商业萧条,偷窃、诈骗和纵火更加横行,使承保风险增大,
一些进口消费品的维修成本与汇率相关,汇率变动,会使维修配件价格变动,从而影响某些财产险合同的索赔成本。
另外,经济危机使人们的收入下降,也许会出现发病率的增加、婴幼儿和老年人死亡率上升(死亡率的上升不是必然的,因为经验显示,由于饮酒和吸烟减少了、工业产量减少、污染程度降低、交通流量减少、交通事故减少)。
经济结构变动影响人们产生了不同的保险需求。
六、行业和企业因素
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市场竞争的格局、精算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行业协会等。
1、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
独资、合伙制、公司制企业有不同的决策过程,公司制当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责任也不同,股份制公司是一股独大还是多个股东相互抗衡的股权结构也决定了公司的行为特征。
各类金融机构服务领域融合的趋势,会对全面风险管理提出挑战。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增加了人寿险和财产险产品、年金产品、基金管理;寿险公司开始出售非寿险产品和再保险产品,同时还进行存款、贷款和信用卡的销售以及基金管理。融合使得金融机构拥有各类业务部门和子公司,识别并分析提供全面服务的金融集团所面临的风险及风险之间的联系,对管理者、投资者、监管者和精算师来说,都是挑战。
2、市场竞争的格局
市场是少数寡头垄断型还是完全竞争型,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方式。
银行如果进入保险行业也会给传统保险公司带来压力,特别是自身并不拥有强大销售渠道的保险公司(例如那些依赖银行销售的保险公司),精算师需要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保持敏感,从本身岗位的角度恰当地考虑这种竞争态势的影响。
在保险市场上,市场竞争往往使精算师倍感压力,管理层和销售部门要求费率具有竞争力,这往往要以牺牲利润甚至费率的重组行为代价,精算师需要平衡竞争力和盈利性。
3、精算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
精算职业组织通过制定执业行为准则和精算实务标准来规范精算师的工作和行为,精算实务标准的意义在于:
(1)保证精算职业的专业水准。所有的精算问题都涉及风险,精算师要对未来的不确定因素作出估计,这些工作往往依赖于经验和职业判断,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常常无法对这些技术细节作出硬性规定,那么参照业界普遍认同的最佳实务和经验指定的精算实务标准,就能位精算师提供具体的工作指导和标准,可以作为相关法规的有力补充。
(2)保护公众利益。这里的“公众”指:保险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其他金融机构,他们都有可能是精算师提供服务的直接对象;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的股东和一般公众可能受到保险公司倒闭而造成的社会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影响;精算师不规范或者偏离行业标准的操作可能会损害公众的利益,同时也辜负了公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有了精算实务标准,可以确保精算师采用的方法是合适的、合理的。
(3)为精算师提供保护。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风险是不确定的,精算师在为产品定价时,采用怎样的谨慎态度,既与保险风险的特征有关,也决定于保险企业的风险态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保险企业为追求市场份额而忽视安全性和谨慎性,可能会要求精算师降低费率或者增加产品的保障范围。有时候,客户也会要求精算师省略工作的必要部分以节约成本和时间,或者只希望听到有利的结果。在这些情况下,精算实务标准就能够提供有力的保护,精算师可以以违反实务标准为由,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
4、保险行业协会
行协是保险企业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协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来约束不正当行为。这些规定涉及制定费率时的费用假设、保单利益演示的内容和规范等;
(2)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数据和研究报告,这些汇总的数据可用于产品定价和保单负债评估;研究报告能够提供实务经验、业界动态和先进技术等有价值的信息。
七、其他因素
1、自然灾害
指的是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自然灾害对财产保险有显著的影响,地震、飓风、洪水、干旱、暴风、台风和旋风等会导致巨灾事件,是保险人支付巨额赔款。同时也会增加人寿保险和责任保险的赔偿金额。
自然灾害造成的聚在具有突发性和损失巨大的特点。在应对自然灾害导致的巨灾风险上,商保力量有限,因为商保风险不容易分散。例如,地震保险只有地震高危地区才会积极投保,低位地区的人不感兴趣,这也就意味着,这类风险应该由政府介入,通过税收等形式建立救助基金,使风险在整个社会层面分散。国际商业通过发行巨灾债券来转移巨灾风险。
2、技术进步
20世纪70年代早期开始,计算机和通讯的技术进步,存储能力提高、计算速度改进、计算机成本下降、易于使用的软件更多(如Excel),使得转换函数的构造技巧和精算公式的推导不再是精算计算的瓶颈。精算基础模型的参数估计和现金流概率分布的特征研究成为精算工作的新的重心。
投资连结保险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当计算机运行的速度足够快,存储数据足够多时,才能支持定期修正基金单位价格、确定追加保费可以购买的基金单位数量、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等。
营销+技术,医疗+数据,都会导致进步。
有的技术进步会带来新的保险机会(空间站和飞行器),有的技术进步会带来保险难度(汽车更新换代,零部件会淘汰,导致理赔和赔款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