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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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根源——即共有社会变成私有社会的根本原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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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09:54:4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0 21:48
打个比方,假设你根本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那么是否意味着你与全世界不知道自己父亲的孩子都是父亲共同 ...
在禁止族内婚的母系氏族中,除了本氏族的男人以外,其他任何氏族的任何男人(也可以说全世界的男人)都有可能是孩子的父亲。请问,这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还是“弄不清哪个是自己的父亲”?

如果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即只有族外共婚,而没有你说的那种家庭婚姻,那就意味着母亲和孩子与其他的母亲和孩子完全可以有人员分开,事实上母系氏族之间、母系家族之间就属于“人员分开”,由这些氏族或家族组成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现在的走婚,当然不是你说的家庭婚姻,孩子已经可以知道自己的父亲,父亲也可以经常来看望妻子和孩子,但父亲却不与妻子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父亲住在自己的母系家族里,与自己的母亲、兄弟姐妹以及姐妹的孩子共同生活;而母亲则住在自己的母系家族里,与自己的母亲、兄弟姐妹以及自己和自己姐妹的孩子共同生活。不同的母系家族之间就属于“人员分开”,由不同母系家族组成的社会当然属于私有社会。

以上两种情况的私有社会,与你说的家庭婚姻毫无关系,你能说它们不是私有社会吗?

412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02:4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0 22:03
就说没有婚姻的社会。。

假如A男与B女相互占有,出现这种相互占有后,他们的爱是不是与大家分开了?这 ...
偷换概念!
“变成大家共有的婚爱对象”不是“与大家共婚”。一块土地如果是共有的,那么它就不可能成为任何个人可以占有的对象;只有当这块土地是无主土地,即不属于任何人所有的时候,才能成为任何人可以占有的对象。
所以,你这个例子根本就不是“消灭私有就变成共有的例证”。

41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16:21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0 22:16
六七十年代的一块土地,如果这块土地被某人占有,这块土地就是私有。。

如果这个人放弃了该土地的占有 ...
你这里的前提必须是,社会达成共同意志,凡是无主的土地都是共有的土地。因此,从逻辑上来说,某人放弃了他对某块土地的私有权,那么这块土地首先就成为了无主土地;然后按照上面的社会共同意志,它才能成为共有土地。
很显然,不管有无上面的社会共同意志,某人放弃了他对某块土地的私有权,这块土地直接地只能变成无主土地,而不是共有土地。所以,你的补丁只能说明你根本不懂逻辑。

而在婚姻上有这种社会意志吗?一个男人(或女人)只要不是与某个或某些女人(或男人)形成婚姻关系,他(或她)就是与全社会的女人(或男人)共婚?

4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19:1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0 21:48
打个比方,假设你根本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那么是否意味着你与全世界不知道自己父亲的孩子都是父亲共同 ...

你这里的前提必须是,社会达成共同意志,凡是无主的土地都是共有的土地。因此,从逻辑上来说,某人放弃了他对某块土地的私有权,那么这块土地首先就成为了无主土地;然后按照上面的社会共同意志,它才能成为共有土地。

很显然,不管有无上面的社会共同意志,某人放弃了他对某块土地的私有权,这块土地直接地只能变成无主土地,而不是共有土地。所以,你的补丁只能说明你根本不懂逻辑。

而在婚姻上有这种社会意志吗?一个男人(或女人)只要不是与某个或某些女人(或男人)形成婚姻关系,他(或她)就是与全社会的女人(或男人)共婚?

4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19:5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0 22:16
六七十年代的一块土地,如果这块土地被某人占有,这块土地就是私有。。

如果这个人放弃了该土地的占有 ...
还有两个帖子在审核,请等待。

41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1:55: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16
你这里的前提必须是,社会达成共同意志,凡是无主的土地都是共有的土地。因此,从逻辑上来说,某人放弃了 ...
1  是不是“打协议”,让事实说话。根据我举的例子,让事实说话。


2  群婚就是共婚,以一个群婚团体为例,就以一个氏族为例:一个女人,一般与三五个男人发生关系。你认为这个女人的“共婚”关系指的是这个氏族群体,还是这三五个人???

      财产的共有也是这样,,共有的财产不一定你就能够使用。。例如:去北京的道路,是让去北京的人走的,你一生一世不去北京,也不能说这条路不为你所有;大米是让爱吃大米的人吃的,你不吃大米,但不能否认大米共有的属性;卫生巾是女人用的,你不用,但不能否认卫生巾共有的属性;

417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2:19: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09:54
在禁止族内婚的母系氏族中,除了本氏族的男人以外,其他任何氏族的任何男人(也可以说全世界的男人)都有 ...
1  你说呢?

2  应该是吧!

3  假如不是经常看望,而是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状况??

4  我说过这样的分开不是私有社会了吗???

41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2:26:2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0:02
偷换概念!
“变成大家共有的婚爱对象”不是“与大家共婚”。一块土地如果是共有的,那么它就不可能成为 ...
你仍然在“共有”观念上犯错误。

(没有私有就是共有,而不是与每个人都发生关系。。没有婚姻 就是共婚,而不是说与每个人都建立婚姻关系)

41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5:58:0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1:55
1  是不是“打协议”,让事实说话。根据我举的例子,让事实说话。
你去看看我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律,土地都是国有的或集体所有的,这个法律规定就是社会共同意志,你还要什么证据?
相反,你说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土地共有时期,这块土地如果你占有,就是私有;放弃占有,就是共有”,请问,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你说的这种情况吗?你说有哪块土地是私人占有的?你拿出证据来。

4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11 15:58:1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1:55
1  是不是“打协议”,让事实说话。根据我举的例子,让事实说话。
你去看看我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律,土地都是国有的或集体所有的,这个法律规定就是社会共同意志,你还要什么证据?
相反,你说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土地共有时期,这块土地如果你占有,就是私有;放弃占有,就是共有”,请问,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你说的这种情况吗?你说有哪块土地是私人占有的?你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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