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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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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斯密也是劳动尺度论者——学与思(33)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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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16-7-26 18:46:0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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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也是劳动尺度论者——学与思(33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斯密,劳动尺度,价值

1、斯密在《国富论》中对商品价值理论的探讨是在论述了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之后才开始的。斯密首先对“价值”一词进行了著名的界定:“‘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前者可以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以叫做交换价值。……”[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24页。]斯密对“价值”一词进行界定的本意仅仅在于要表明物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只是“价值一般”在经济学中的两个不同方面的表现(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用于交换),而他后面要研究的仅仅是“价值一般”在经济学的两个方面表现中的用于交换这一个方面的表现——商品交换价值(商品价值),即他要研究的“价值”指的就是“交换价值”

2、斯密接着就表明:“……,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同上]即斯密关心的是商品实际交换能力的大小及其如何衡量和表现的问题,同时斯密认为价格是由几个部分组成的。

3、斯密在回答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时说的是:“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同上,第25页。]斯密明确说的是劳动只是用来作为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而不是如流行所解读的那样说的是劳动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衡量”与“决定”是两回事!

4、斯密认为,在分工社会中,各人所需物品中的大部分须依赖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购买多少劳动”。[同上]要注意的是斯密在这里所说的劳动指的是在商品交换后都已经过社会评价转化为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这是交换结果的表达,而不再是指生产商品时所投入的那个具体耗费的劳动。因为作为衡量尺度的劳动只能是非本人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李嘉图也曾是这样理解斯密所说的劳动:“……这里所说的劳动已经不是投在任何物品生产上的劳动量,而是该物在市场上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7页。]李嘉图也是把“所能换得的劳动量”看作是交换结果的表达

5、斯密说:“……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以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同上,第25—26页。]这段话要注意的有:1、这里谈的不是价值的定义,而是如何衡量交换结果的商品价值大小的问题;2、“被认为”三个字指的是所耗费劳动被社会评价为相当于多大的有效社会劳动;3、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这要在商品交换成功以后才能知道,事先是无法确定的。

6、斯密还说:“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同上,第26页]斯密强调的是不存在交换前就能确定交换比例的原则,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才能确定。

7、“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同上,第27—28页]“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同上,第28页]“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同上,第31页]斯密反复所说的都是劳动作为尺度的问题。

8、斯密虽然说不清资本的利润来源,但明确否定它是来源于劳动工资的说法:“也许有人说,资本的利润只是特种劳动工资的别名,换言之,不外是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工资。但利润与工资截然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而且资本的利润同所谓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所投资本的价值的支配,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恰成比例。”[同上,第42页]“在商品价格中,资本利润成为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劳动工资绝不相同,而且受完全不相同原则的支配。”[同上,第43页]而现在竟然还有人强调资本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家的劳动工资!

9、斯密接着说:“在这种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未必都属于劳动者,大都须与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共分。一般用于取得或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劳动量,也不能单独决定这种商品一般所应交换、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很明显,还须在一定程度上由另一个因素决定,那就是对那劳动垫付工资并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同上]斯密在这里不认为存在耗费劳动量决定价值的问题,而且可以看出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大于耗费的劳动量。

10、“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些部分的价值。”[同上,第43—44页]可以看出斯密始终坚持劳动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统一尺度的观点。

根据上述几点的认识,所以我说斯密也是劳动尺度论者。至于如何看待斯密关于价值规定的两种说法,另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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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 商务印书馆 价值的尺度 劳动价值论 交换价值 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斯密 劳动尺度 价值

罗鹏 发表于 2016-7-27 01:30:2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怎么不引用斯密在第五章的完整的前两段呢?
第一段:
“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但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来说,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这段里,斯密说:“一个人占有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来说,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可以理解他在定义价值,也可以理解他在说价值等于什么什么。我认为他就是给出了第一个价值定义: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货物的主人)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然而,看了下一段,你就知道,斯密又给了一个价值定义。
“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以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这一段里,第一个分句就是在定义价值。“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这就是斯密的第二个价值定义:货物的价值是生产它的耗费劳动量,即取得这物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这不是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定义还能是什么?
斯密谈尺度,不过是要解决配第的土地、劳动双重尺度的问题,他认为不应有双重尺度而已。
这在斯密的第六章,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混乱。
这个混乱表现为
如果货物的价值等于(注意是等于)能换购的劳动,而货物的价值,依然是耗费的劳动量,它由材料的耗费劳动、地租、利润和工人工资构成,并且,地租和利润的来源是生产货物的工人的劳动所“增加”的,或者说,是工人劳动产物“分给”地主和资本家的,按这个说法,地租和利润,都是工人劳动超出工资价值的部分。
而他又在其他段落说:各要素的价值等于各自支配的劳动量。那么,土地的价值、资本的价值是什么?按他的第二个定义,土地、资本不都是货物么?货物的价值不就是生产货物所耗费的劳动么?所以,改良土地的劳动、生产资本物的劳动,是不是就成为地租和利润的来源了?且不说这个,斯密认为各要素的价值等于各自支配的劳动量,那么,工人生产此产品的耗费劳动,就应当等于这笔耗费劳动的他种劳动,而不可能再分出来一部分给地主做地租、给资本家做利润。
斯密一会儿说,工人的劳动价值等于可换购的全部劳动,一会儿又说工人的劳动只等于它所能换购的那一部分劳动,这不是彻头彻尾的混乱?
不要以为非常正确地揭示分工原理的大师在价值论问题上就不会捣糨糊,依我看,这糨糊捣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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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6-7-27 01:54:1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必须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斯密P44
三个组成部分,就是指地租、利润和工人工资。
且不管由什么来衡量的问题,我要问你们这些劳动价值论者,地租的价值、利润的价值、工资的价值,是什么鬼东西啊?
按“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的说法,那不就是说,产品生产中耗费的土地所耗费的劳动、产品生产中耗费的资本所耗费的劳动以及在产品生产中耗费的活劳动么?不这样,斯密怎么否定配第的多元价值论?
李嘉图在他的第一章第三节,直接把这事情坐实了。P9,华夏出版社
懒得打字了,你们自己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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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16-7-27 09:52:4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6-7-27 01:30
你怎么不引用斯密在第五章的完整的前两段呢?
第一段:
“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 ...
谢谢关注。去年我来到论坛就表明,而且直到如今还多次表明,不同的人读同样的著作,由于关注的角度不同,读出的味道会很不相同的。我尊重各人的解读,不会试图去说服任何人而作无用功,因为争论的双方极少以承认对方说得有道理而结束。我不想陷入“有理不饶人,无理争三分”,或者“秀”谁骂得更稳准狠的气氛之中。对于能够讲道理的人,我会回应几句。我是风箱中的老鼠,所发的帖大部分都是另类解读!我是来凑凑热闹的,希望有助于网友们能多路向思考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欢迎挑错。仅此而已。
我认为本帖第一点谈的才是斯密的价值定义,而且斯密的价值就是指交换价值!本帖第二点谈的是斯密关心的是商品实际交换能力的大小及其如何衡量和表现的问题。我们的分歧在于我认为斯密谈的是商品价值如何衡量和表现的问题,你则认为这是斯密的价值定义问题。这样必然导致你认为斯密的价值定义混乱,而我则认为斯密实事求是的看到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商品价值有不同的衡量和表现方式。至于如何看待斯密关于价值规定的两种说法,即将另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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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7-27 16:39:5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被斯密绕进去了。
我只问一句,斯密所说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究竟能不能以劳动为尺度?例如:给1公斤小麦标上1劳动小时的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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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16-7-27 22:20:4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6-7-27 16:39
楼主被斯密绕进去了。
我只问一句,斯密所说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究竟能不能以劳动为尺度?例如:给1公斤小麦标 ...
谢谢关注。我从来不认为用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来衡量或表示商品交换价值就表示可以用明确的劳动小时来表现商品价值。在配第以及斯密的著作中,他们也没有认为可以具体用劳动小时来衡量或表示商品价值。我一再发帖说明自然尺度劳动时间与经济尺度劳动时间的不同,以及经济尺度劳动时间是不能具体进行计算的。并引用了恩格斯的话:“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2)……;(3)它……是以社会方法即通过交换来确定的一定量社会劳动的产品;(4)我表现这个数量,不是用劳动本身,也不是用若干劳动小时,……。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以社会的方式计量的,……。但是这种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是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因此,即使这一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我也不能用劳动小时表现出来,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劳动小时的数目,而同样只能迂回地、相对地通过另外一个代表等量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商品把它表现出来。”[20,332]网上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给1公斤小麦标上1劳动小时的交换价值”会计学式的质疑。我看到这样的质疑都是一笑置之!马克思关于劳动有没有价值的论述中,也有类似的荤话!我也是一笑置之并提出批评。所以我一再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里有真理,也有不足,更有失误!欢迎挑错、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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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7-27 22:44:3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7-27 22:20
谢谢关注。我从来不认为用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来衡量或表示商品交换价值就表示可以用明确的劳动小时 ...
斯密“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就是一 句胡话。斯密的价值学说整个就是漏洞百出。而你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来衡量商品交换价值比斯密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只能用另一种不同质的商品来衡量(或表现),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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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16-7-28 08:53:1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6-7-27 22:44
斯密“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就是一 句胡话。斯密的价值学说整个就是漏洞百出。而你的“全社会统一 ...
请教“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只能用另一种不同质的商品来衡量(或表现)”是如何衡量或表现?应该不是简单的“仅此而已”吧。我认同斯密的这句话:“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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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7-28 11:16:0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7-28 08:53
请教“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只能用另一种不同质的商品来衡量(或表现)”是如何衡量或表现?应该不是简单的 ...
“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斯密这句话是对的。这也就是我所说的“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只能用另一种不同质的商品来衡量(或表现)”。可惜你并未理解。请注意:是“用我们自己的劳动”,而不是什么“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更不是什么“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用货币购买商品或用自己的劳动产品交换别人的劳动产品的过程,或者更直接地说,商品的交换过程,就是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被表现为另一种不同质的商品的量的过程。交换过程就是衡量过程。因为商品具有劳动的属性,商品本身对于生产它的劳动者来说,就代表生产它的劳动量。所以,以货物购买物品,就是“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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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6-7-28 16:24: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7-27 09:52
谢谢关注。去年我来到论坛就表明,而且直到如今还多次表明,不同的人读同样的著作,由于关注的角度不同, ...
不是不同人读出不同的意思,而是不能不全面的读出意思。
你说斯密是劳动尺度论,有没有他不是劳动价值论的意思呢?
如果有的话,你就是不全面的。
斯密不但是劳动尺度论,而且还是劳动价值论。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请不要东拉西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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