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一种商品本身单独有一种效用,另外与其它商品又有一种互补性,那么互补形成的效用与单独的效用不是一种效用。 一张纸可以做折纸游戏,与笔构成互补可以写字。折纸游戏与写字提供的不是一种效用。总的说效用是增加了,但首先要有“笔”这个另外的增量为前提;第二总效用的增加暗含着以新的“需要”的产生为前提。就是说这个边际增量不是原有需要的满足意义上的增量而是新需要发现后新种类的效用增量。这种递增脱离了“边际效用递减”的适用条件(一种需要也是一定量需要的满足程度递减)。
所提的知识互补性是不是也可做类似的分析?其实你已经给出了答案:“以前的知识可能重新呈现出新的价值”。


雷达卡
不过,知识的边际效用递增的界线是悖论,它让人产生幻觉,然后产生信仰。所以,我倒是可以偷梁换柱地引康德的话了:知识为信仰留余地。当然,也有无限制地增长,最后达到狂妄的理性的地步。这倒是康德的原话了:终止知识,为信仰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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