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tli 发表于 2009-8-13 10:33 
hhj 发表于 2009-8-13 07:29 
grantli 发表于 2009-8-12 13:41 
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是对私有制经济的一种扬弃,它的存在和发展也是历史的必然。不论是主张极端自由化的美国式市场经济,还是主张政府行政指导的日本式市场经济,都阻止不了也离开不了国有经济的产生、发展和壮大。因为公有制经济更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各种局限和缺陷。比如有力的阻止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盲目竞争过度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与破坏,阻止少数人利用利用其垄断地位无节制的对一般民众财富的掠夺,尤其是私有制经济自由竞争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虽然我国的国有经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还存在不少问题,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的先进性质,基于私有制相比它更能适应生产力社会化的发展要求。况且这些问题随着我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得到解决。
首先感谢这位先生的关注与回帖。
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不能把国有制混同于公有制。另外,国家办经济目的不是为了取代社会办经济,而是要对社会办经济的市场供求平衡的过大波动进行调节,以保持供求的基本平衡。
至于国有经济是防止了两极分化还是导致了两极分化,我的看法与先生似乎相反,从目前的现实来看,国有经济的垄断性恰恰是导致我们这种社会两极分化的一个重大原因。正由于基础行业的垄断,才导致了其它一些行业的过度竞争,因为你限制了许多行业的准入,迫使许多社会资本不能自由流动,不能自由化解,于是只能挤在某些行业从而构成过度竞争。
现在的问题是存在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即少数人以公共权力为资本来谋取他们个人的利益。而国有经济往往就是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得以运作的平台。
1.没有人把国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混同起来,二者含义明确界限分明。
2.国家办经济概念不明确不知在什么样的前提下与你争论。但就我所知政府有社会管理者、宏观经济调控者、国有资产经营者这三个职能与经济密切相关,后两者就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必须保证社会环境的法制化正规化,并尽可能是这一环境正常运行,在经济方面即政府主要是研究、建立和监督市场秩序与市场规则,以便确保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作为宏观调控者,政府主要研究和制定国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制定实现这一计划的原则方针措施和步骤,研究地区之间产业之间等重大比例关系并采取有关的措施使他们得以平衡发展。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为了防止和降低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现象发生,政府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国资委下设立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该公司具体负责相应部分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责任。
按马克思理论,国家办企业的实质就是保证工人获得剩余价值,至少能够最大限度维持工人在企业中的福利与保障。但是实际上这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一个国有企业是属性这个企业的工人的吗?如果是,那么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性质从何体现?如果是全民所有,那么企业中的这些工人的地位又如何定?是否导致“全民”对这些企业工人的剥削?因为“全民”实际上是资本家,是老板。既然有老板,那么,同样按马克思的理论,就会有剥削,因为剩余价值不再完全归工人所有。
另外一个问题是:国家既作为社会经济的监管者,又作为具体企业的创办者,国家如何公平对待社会上所存在的所有合法企业?运动员能否同时作为裁判员起作用?实际上,只要存在国有企业,那么至少在国有企业存在的行业内,必定构成对私有经济的歧视。因此从整体来看,国有经济的存在一定难以避免对私有经济的歧视。
至于国家的一系列机构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我不知道如何有效与有什么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