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转发,很有意思的活动。可惜我已经早过了年龄,否则一定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解决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促进青年创业和就业,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奔向小康的总体目标,沈阳团市委招募开发性金融志愿者若干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方向及原则
(一)推荐对象
沈阳市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及以上)。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3.具有志愿精神、敬业精神,以及适应工作的能力;
4.学习成绩良好,经济类、财会类专业优先;
5、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只招男性。
(三)服务期限及方向
推荐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单位为沈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从事为期2年的金融专项工作。
二、工作步骤
2010年开发性金融志愿者推荐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各高校集中推荐阶段。起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9月8日,9月8日前完成报名整理工作。
第二阶段为选拔确认阶段。组织志愿者参加笔试面试考核工作;9月17日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完成录取工作。
三、政策待遇
凡被录取的开发性金融志愿者一律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待遇。
四、经费来源及使用
2010年,省财政局按照每名志愿者每年1.5万元的经费标准(包括志愿者工作和生活补贴、保险费、体检费、培训费,省项目办管理工作经费等)支持该项工作。经费由辽西北计划省项目办按照资金渠道、计划资金使用标准统一支配和管理。
五、管理与考核
1.户档、组织关系管理。辽西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毕业派遣手续统一开到“辽西北计划省项目办”。服务期间,志愿者的户口和档案由省教育厅毕业办统一免费管理(户口可迁到省毕业办,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服务所在地,由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志愿者的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转至沈阳团市委。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沈阳团市委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当年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日常及考核管理。沈阳团市委负责为大学生志愿者安排工作岗位,承担其日常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大学生志愿者的安全管理;沈阳团市委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项目办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沈阳团市委对志愿者作出服务鉴定,经省项目办审核,签发《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证明和日后享受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3.解除协议。大学生志愿者原则上应按规定期限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项目办批准,并履行有关退出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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