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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谭立东:三阶梯卓越创新管理学(原创连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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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2-27 09:32:22
4.0决策者对利润的认识:

利润与经济效率
对于什么是一个公司这个问题,一般的工商界人土可能会回答,“公司是一种谋利的组织”,许多的经济学家也可能会这样回答。但是本书观点认为公司是一种谋求高经济效率工作的团体。高经济效率的工作方式不但能为我们赢得利润,还可以为我们的后代所学习。
在追求经济效率的道路上,我们必须有长期的赢利计划,完善的组织、有执行力的领导,这一切都使我们的公司走在一条可持续民展的大道上。这与重视的只追求利润而导致走向掠夺性涸泽而渔的交易行为有着本质的思维区别。
传统的生产率与经济效率
生产率的意思就是生产的所有各种因素之间保持平衡,以便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这同每一工人或每一工时的生产率是大不相同的。每一工人或每一工时的生产率这种传统的标准至多只能不确切而模糊地反映出生产率的意义。
德鲁克认为生产率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这与我们经济效率的定义相类似,但说生产率是各种因素之间保持平衡就与实际相去甚远。公司追求的目标就应当是经济效率,或者说德鲁克的生产率。为了追求生产率,我们不断使用新技术,不断分析出顾客的心理计划的内容,并帮助顾客实现愿望。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有客观的精神,执着的工作,而并不是传统理论保持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那么空洞或者简单。
传统的生产率往往只是针对员工,针对生产者本身,而在今天我们不能以这种局限的观点来看待生产率。今天的生产率或者说经济效率指的是一个公司其它团体,它们执行围绕着决策-计划—组织—执行体系工作,并依照自发创新、项目创新、计划创新三阶梯的完美创新体系不断发展。
我们先谈谈经济效率中的投入。
在中国的民营公司多数是企业主自有资金,但在资金自由流动的国家,资金更多是在市场上筹集。下面引用德鲁克的例子。
日本的例子
  从历史事实看,了解到利润是一种最低限度而不是最高限度的唯一的经济是日本的经济。
  对于日本的资本成本比西方的资本成本低还是高的问题,有着热烈的讨论——西方人士认为日本的资本成本较低,而日本人士则认为较高。其实这两种看法都不对。日本企业的资本成本同西方企业的资本成本大致相同,只有计算的方法有所不同。
  日本大都由银行贷款为企业提供资金。从法律上来讲,那是短期信贷。从经济上来讲,那是银行的一种长期投资利益。之所以这样其原因是,日本在十九世纪时并不存在资本市场;银行主要是由工业集团创立的,以便作为它们的资本供应者。在西方,情况正相反,当英国和美国开始发展其工业时,已存在着一个资本市场(欧洲大陆的情况则介于两者之间,如第四十九章中讨论的)。
  通常一家日本公司的债务资本占百分之七十,股权资本占百分之三十,而同一行业中的一家美国公司的比例则相反。这两家公司的资本成本如下:日本公司必须为其百分之七十的债务资本至少支付百分之十的利息,或者按总资本来算,支付百分之七的利息;对其百分之三十的股权资本,预期的税后股息为百分之八,按总资本计算为百分之二点四,因而所用总资本的资本报酬率为百分之九点四。美国公司必须为其百分之三十的债务资本支付百分之七的利息(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二十五年间的平均利率),按总资本来计算是百分之二点一。它的股权资本的税后股息必须达到百分之十。由于其股权资本占总资本的百分之七十,所以其股息按总资本来计算是百分之七,因而所用总资本的资本报酬率为百分之九点一。
  换句话说,日美两国的公司的资本总成本大致相同。(日本的税务负担要轻得多,因为债款在日本是一种可从税务负担中扣除的费用,正如在西方一样。西方的税务负担要重得多——但这种负担是由企业、消费者还是由投资者来承担,则是经济学家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争论之点。
  一家日本公司所需要的利润率,对于银行来说就是,银行吸收存款以支付它本身的营业费用并补偿其风险所需要的利润率。它是银行的资本成本——可能是百分之六——同它向企业贷款收取的利息收入之间的差额。对于日本企业经理来说,有关存亡的中心问题是,他必须至少赚到足够的钱来支付他欠银行的利息,并有足够的保证金来维持其信用地位。
  因此,日本经理从一开始就明确地意识到,要使他用以经营的资本最小化。他把利润看成是一种必要条件,而不是某种值得向往和美好的东西。他知道,如果他没有生产出资本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利润,他将被排除在企业之外。他的利润意识一点也不比西方人差。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他能更好地理解利润的职能,因而能更合理和更有目的地来计划如何获得他的企业生存和成长所必需的利润率。
  日本的例子清楚地表明,符合一个企业的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利润率就是资本的成本2。这个最低限度的利润率就是向企业提供它达到其目标所需的财务资源的资本市场利率。
在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日本公司必须把公司利润更多偿还公司购入资源、工具、人力时所欠下的债务的利息与本金。只有公司经济效率高于银行利息,那么利润才会有结余,利用利润结余慢慢偿还本金。日本公司更多的是盯紧银行的利息,从而与主要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看齐。如果与政府联系紧密的银行们提高利息,那么这些公司不得不减少向组织部门的投入,这可能影响到公司项目运行。
美国公司由于多数是利润用来支付股息,因此美国公司更重视社会上其它公司的经济效率表现,如果一个公司支付股息低于社会上的同行或平均水平,那么股东们就分减少给它的投资。因此美国公司更关注社会经济周期性,如果社会进入经济上行周期,投资人愿意把资金投入到风险大的公司之中,而不在意短期利润,那么公司就可以从投资人那里借到大量的款项,从而决策新的项目,并计划组织实施。
我们从德鲁克举的例子可以看出,正常社会公司要想获得利润,那么经济效率就要大于银行股息或者平均股息水平,这样银行与股东才会持续投入,这其实就是经济效率高才有利润这一理论的体现。

至于这个团体由于高效率产生的利润是怎样分配给股东或员工,那是一种组织分配问题,保持合理的组织分配方式也是保持公司高经济效率的一种技术活。

我们前面说了公司的经济效率决定了公司持续获得财富的基础,公司获得财富以后会向三个方面分配,这三个方面就是经济的三要素。人力、资源、工具。对于这三个方面投资或分配利润不一样,使得公司的发展获得的结果不一样。
如果公司购买更多的资源,如土地,店面。这都是为了减少租用的成本与不稳定性,因此当公司产品处于实用阶段时,公司在设备、人力上无法再比竞争对手比拼,就利用已经生产、销售多年对资源的认识,购买资源以减少租赁的成本。并真正融入本地人生活之中。
如果公司向工具投资,就是扩大生产,购买设备,促进了设备生产科技公司技术支持就更多。公司在竞争阶段,扩大规模时,就需要向这方面发展。
如果公司把钱分配在给予给予员工,那么就等于获得的金钱给予人力,那么这部分金钱就变成了资金或董事会的利润。
对于利润的分配,如果用来扩大设备与购买资源,一般公司上下意见也不会很大。因为扩大规模一般可以增加竞争力,使原有员工成为公司的元老,得到提升的机会。而董事会则可以扩大资产规模。这主要看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属于哪个阶段,是竞争、推广阶段应当适量投资,而在实用、退出阶段就应当谨慎投资。
而利润分配给成员,则多数人看法是不同的。
如果分配给董事会,而董事会有钱再投资其它项目本来无可厚非。但员工总是会认为这是一种对公司发展的没有信心。或者在心理说:看呀,公司老板们正在把我们赚到的钱投到别处去。
另一方面如果员工获得了高额的奖金奖励,董事会的老板们会想:多的钱也对公司没有发展的必然效果。人们的欲望是每有限制的,给再多的钱给员工也不会有满足的一天。
不过分配给不同成员的上这两种想法都是从自己的观点来看待问题,本书倡导按各人的经济效率给予报酬才是最合理的,也最能吸引有才能的员工。
前面有提到,对于公司来说只有三阶梯创新都对经济效率的提升有着重要的重用。项目部门是公司认可有创新贡献的,也只有项目部门应该按经济效果分配到更多利润。项目在自发阶段的发起人也应当得到公司更多的重视与奖励。
公司一旦有新项目落实并获利,这时新项目与计划结合,那么整个公司相对外部的其它公司就在做一件创新性的工作,应当按效果获得利润。也就是说整个公司都应获得金钱的激励。
只有公司能不断在自发创新、项目创新、计划创新三个方面合理的分配部分利润,使公司的产品不断进阶,让公司总有高经济效率的产品处在推广、创新阶段,才能实现公司不停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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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2-28 10:03:07
2.02ZF与企业的关系。
中国的管理书中没有明确的ZF与企业关系的理论,这可能是不好意思说或者不能说,不过在管理大师德鲁克的书中有ZF与企业关系的两种模式的论述。
“教科书还在把自由放任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即“市场”经济)中企业同ZF之间相互关系的典范。但是,首先,自由放任是经济理论的一种模式而不是政治理论和ZF实践。除了边沁(Bentham)和年轻的穆勒(John Stuart Mill)以外,在过去两百年中,没有任何一个重要的或有影响的政治学家提到过它。其次,即使作为一种经济理论,自由放任只在英国于十九世纪中叶实行过一个较短的时期。
为企业与ZF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准则的只有两种差异很大的政治模式。它们可以分别称之为重商主义和立宪主义。”
……………………………
“在重商主义模式中,经济被看成是国家的政治统治、特别是,军事力量的基础。国家的经济和国家的统治被看成是共存的。两者基本上都是组织起来反对外部世界的。经济的主要职能在于为民族国家反对外来威胁提供生存的手段。在民族国家内部,可能有摩擦、冲突、竞争、争吵,但正如在一个被围困的堡垒中一样所有的争吵和分歧都停留在围墙之内。
重商主义在十七世纪末叶最初形成时的原始概念是,把企业看成是金银货币的供给者,以便用以支付给士兵,而士兵则保卫国家的独立和生存。亚当•斯密推翻了这种推理方式。但是,重商主义模式仍把在国外竞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看成是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出口是其目标和考验。”
。。。。。。。。。。。
“立宪主义模式在十九世纪主要产生于美国。它基本上把ZF看成同工商企业处于敌对地位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法律来规定,而不是由人来确定,要在公正的基础上来予以处理。
立宪主义同重商主义一样地不相信自由放任。它也认为ZF不能置身于经济和企业之外。立宪主义和重商主义都认为,“工商企业非常重要,不能由工商界人士去单独处理”。但重商主义所采用的方法是领导、指引和给予补助,而立宪主义却说,“你不许”,并应用反托拉斯法、管制机构和刑事起诉。重商主义鼓励工商企业,帮助它朝着有利于加强国家的政治实力和军事实力的方向发展。立宪主义者却决心使工商企业处于ZF之外,认为它会招致腐化,并为工商企业的活动制定政治道德的规范。”-----任务、责任和实践

重商主义就是以保卫国内经济为借口,把政治之手伸到经济领域,从而实现政治家们对经济的控制。
立宪主义则是以保护国家政治权利为理由,干预经济领域可能对政治方面产生影响的问题。
从政治与经济的定义来说,重商主义是一种政治、经济不分的理论。但正是这种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成长的初期是对市场经济在表面上有利的,已经带上公司帽子的封建贵族们按照这种理论可以拿出钱来开办半国营性质的工厂,而不会遭到其他贵族的嘲笑,因为重商主义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子。仅此而已,带上公司帽子的封建贵族们会在其他地方破坏市场规则,干扰自由贸易,除了在生产上做着公司的样子,其余地方都可以打着爱国的旗号行使贵族的特权。
立宪主义则与政治的本意要契合的多,政治的目标就是要合众人之力保卫民众生命。在公司的经营之中,少数人会不顾环境污染,劳工健康而进行短视的经营。ZF对这些不合法的经营进行监督与管理当然是必要的。ZF除了在法律之内的常规监督之外,而应当有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的政治干预都是有违政治的管理范围的。
立宪主义过去遇到的主要问题就在于需要与公司进行合作。<任务、责任和实践>中提到”曾经在六十年代把人送上月球的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是一个比防务采购更为模糊不清的领域(关于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及其结构见第四十七章)。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是一个ZF机构,但美国的航天事业却是许多独立而自治的组织为一项共同任务而在一起工作的合作事业。这些组织包括ZF机构、大学、个人、尤其是企业。其法律上的结构是一种合同关系,而实际工作却是在一种合伙关系中进行的,在许多情况下由私营企业担任领导工作,制定公共政策并确定目标和标准。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的一位官员解释道,“在防务采购中,总是由ZF派出检查员到承包商的工厂中去控制其工作。而在国家航空和航天局,以下情况并不是罕见的,却由作为承包商的私营企业派出一名检查员到一个ZF机构中去控制ZF的工作。””
其实这种合作并不损害立宪主义对公司的监督,这就与重商主义对国外商船征税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国外商船的监督一样。立宪主义实行自己的保卫民众的计划,而不是获取更高经济效率的计划。保卫民众过程中的所得,要看民众给予的奖励,这是一种贵族式的以荣誉为已任的工作方式,报酬应该只是政治家们次要的追求。
从这点上来说,ZF派到承包商的检查人员也应当以荣誉为主要的生活目标。如果能真正做到这一点,那么在与承包商的合作过程之中就不会出现腐败的问题。
我这里不是说整个ZF都要靠荣誉感来支撑,而是认为ZF也应当分成创新与计划两部分,计划部分应按法律严格执行,而创新部分应当让有荣誉感的人来执行。现在之所以航空和航天局的事务要由ZF合作完成,这是由于这个项目的危险性很高,以致于它关系到民众的生命。当有周密的计划可以使航天事业如汽车一样安全时,公司就可以加入到其中,而ZF就应当全身而退了。很多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事实上现实世界中统计的飞机就比其他交通工具更安全,宇宙飞船在以后可能会更加安全。
ZF只要坚持执行自己的目标与计划,那么不论是多国公司纷烦的公司计划,还是公司也有专业管理人员,都对ZF工作理念没有什么影响。而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也应当促进这种立宪主义的实施,撇开爱国主义为幌子的重商主义的干扰才能集中精力将经济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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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2-28 15:03:08
2.03市场垄断与资源垄断
我们先看一个有关市场垄断的例子。
就是通用汽车公司。从内部来讲,通用汽车公司显然是可以出色地进行管理的。但是,自二十年代中期以来,即自它在美国汽车行业中占领先地位并占有了美国汽车市场总额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时起,它的管理当局就知道它已不能再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了。否则,就会碰到反托拉斯法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该公司虽然充分意识到自己所冒的风险,却决定不同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次出现的自外国进口的小型汽车竞争。通用汽车公司如果试图扩大其市场份额,那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从各种理由来看,通用汽车公司都只应该维持其占百分之六十以下的市场份额(而这已大大高于早期的通用汽车公司管理当局认为合适的水平)。由于上述考虑,通用汽车公司把汽车市场的“低档的一头”让给了外国进口汽车,而集中力量于市场的中档和高档。这当然是市场中获利较多的部分。但这也意味着美国制造的汽车即使在其本国市场上也缺乏真正的竞争力,无法保持领先地位。到了七十年代初期,进口汽车成了底特律各汽车公司的一种挑战,威胁到美国的收支平衡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汽车市场有许多部分已被外国汽车(开始是德国的大众汽车,以后是日本汽车)所占领。美国汽车界试图反攻,但已极为困难了。
过去经济人士谈到垄断,总是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市场垄断与资源垄断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在自由社会中人的工作选择是自由的,所以没有人可以形成垄断。技术设备的专利也在保护期,过了保护期之后,其民众赋予的垄断特许也就消失了。现在似乎剩下的就是资源与市场的垄断了。
在大多数国家里,自然资源是属于国有的,当然是国家的官僚所有,还是民众所有在这里就不做讨论了。这种自然资源的垄断给民众带来了很多麻烦,所以多数民众厌恶这种垄断。关于资源的属性问题,我在《幸福经济学》一书中做了充分的诠释。
不过令人惊愕的是,各国的ZF对资源的垄断视而不见,却对市场消费这种由人心决定的事情看到了垄断影子。
但事实是,根据生产三要素的原则,只要人力、工具、资源是可以自由交易的,那么产品就可以由任何人来生产。既然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产品的生产,那么就不存在着市场的垄断。因此在人力、工具、资源可以自由进入市场的国家里,不存在着市场上的垄断,哪怕这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占到该国市场100%。
之所以电话、煤气之类的公司会给人一种天然垄断的错觉,是因为它们与ZF相勾搭,独占了进入消费者住宅的特许权。如果ZF特许煤气、电话公司进入消费者住宅的权利可以放得更开一些,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公司进行这项业务,从而打破垄断。一家有两条煤气管道,就如一个人有两个手机电话号码一样正常。
当一家跨国公司进入一个新市场时,就应当注意这个国家的法律反垄断是针对资源反垄断,还是市场反垄断。如果是针对资源反垄断就是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如果是只针对市场反垄断,那么就说明这个国家是在为资源的垄断铺路。
就拿通用汽车公司的例子来说,限制其更大比例的占领市场只是由于一些特权集团需要保证另一些汽车公司不被兼并。而这些中、小汽车公司由于有ZF的不断输血,才是真正的长期占据了自然资源,实现了真正的垄断。这种资源垄断使得美国的汽车业裹足不前,真正的创新公司得不到有效的自然资源供应,从而被日本、德国汽车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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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1 08:54:45
2.04公司社会责任-----解决经济效率问题
     对于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要求似乎是人们对政府社会责任的翻版。在古代的中国甚至于近代,人们对皇帝甚至于国家领导人抱有接近神圣的幻想。似乎只要有一个好皇帝就可以国泰民安、高枕无忧了。即使是在奸臣肆虐的时代,人们也幻想着皇帝是好的,只是被蒙蔽。民众多数人除了幻想实在无法重塑社会结构,使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
国外也是一样。从希望强大的政府获取外国的资源,甚至是财富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心态中改变过来,就是从掠夺型社会转向贸易型社会的转变。至于政府大量发行货币来投资来解决国内社会问题,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被看出是行不通的。
在所有的国家中,还存在着要求有愈来愈多的政府规划的压力——但对愈来愈多的政府支出和税收的抵制也愈来愈大。但是,即使在日本、瑞典、德国这样一些对政府还很尊重并有很高信念的国家中,即使最热烈拥护政府采取积极态度的人也不再真正期望政府能取得什么成果。即使最热烈地拥护一个强大政府的人也不再认为一个问题一旦转入政府手中就已解决了。其结果是,那些最关心这些问题的人,那些自由派和进步派人士,一代以前集合在“加强政府”的旗帜之下,现在则日益寻求其它的领导集团、其它的机构、尤其是工商业来解决那些本应由政府解决但却未能解决的问题。
希望公司可以解决社会上多数问题,其实是人们过去看到工商企业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这种生活上的变化过去看上去是天方夜谈似的,
目前在绝大多数欧洲城市中还存在着十九世纪末叶的公寓式建筑。它们很难说是“舒适的住宅”——空气不好而又阴暗,简陋的小套间,五层楼高而又没有电梯,用煤或木柴的取暖设备只有客厅中才有,七口之家只有一个狭小而肮脏的洗澡问。但它们却是为当时新兴的中产阶级建造的。几乎没有什么卫生保健,超过小学以上的教育是少数人的特权,报纸是一种奢侈品。在目前的大城市中,汽车虽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但与之相比,马车毕竟更肮脏、气味更难闻、使更多的人丧生和受伤,而街道上的拥挤状况并不比汽车好。
  至于农村中的生活,即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则只能说是更穷苦、更肮脏、更无保障、更野蛮。
直到1900年或1914年,只有权少数有钱人才关心生活的质量。对于所有其他的人来说,那只是在美妙的传奇故事中才存在的一种“幻想”。那种传奇故事成百万地销售,被青年女仆及其“太大们”贪婪地读着。而现实却是每日麻木地为着一点点食物、一项枯燥乏味的工作、凑钱交付料理后事的保险费而挣扎着。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只要你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挣得的工资足够你租一间大房子,让妻子儿女过上丰裕的生活。这里的公司当然指在欧美国家有真正法律保护的公司,在印度、拉美这些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里,公司也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其实质只是政府或领主的统治的附庸。
于是很多人幻想公司可以解决一切。公司必须承担过去神承担的所有责任。
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最极端的要求也许是纽约市市长约翰•林赛(John  Lindsay)在六十年代的一项声明中提出的。
  该市长号召纽约市的每一家大公司“认领”一个黑人贫民区,并保证该贫民区中的人得到生活中的各种必需事物,受到教育,有职业。然后他进一步补充说,他希望这些大公司能保证每一个黑人家庭中有一个男人作为妻子的丈夫和孩子的父亲。
这些要求公司承担的责任包涵各项内容,有道德的、文化的、卫生的。总之无所不有。理由很简单,既然公司那么有钱,为什么不更进一步在其它方面做的更好呢?这似乎与道德家们经常所说“钱不是万能的”相一致。在这里我并不是讽刺道德家们,确实钱不是万能的,公司也不可能被必然要求承担其职能以外的更多责任。
那么公司的职能是什么呢?其核心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提高经济效率,只有提高了经济效率,人们的在生产中就可以投入更少的资源,获得更多的财富。而更多的财富是人们物质生活的基础。
公司在提高经济效率中,会涉及到市场方面的心理知识,设计方面的自然科学知识,人事、资源、设备方面的组织知识,员工领导中的心理辅导知识等等。只有对这些知识更加精深,对于经济效率的提升就越有利。但换个角度讲,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来研究这些知识,就需要专业性,也就无暇顾及那些零零总总的其它社会责任了。事实上公司提高经济效率就是一总很重要的社会责任。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不久的年代是美国劳工处于极不稳定的年代,工人的困苦日益增加而失业率很高。在许多情况下,技术工人的每小时工资可能低达一角五分。福特公司正是在这种背景中于1913年末宣布它保证付给其每一个职工五美元一天——是当时标准的二到三倍。詹姆斯•卡鲁斯(James Couzens)是当时公司的总经理。他迫使他那个不愿意的合伙人接受他的这一决定。亨利•福特完全知道他那公司的工资总额会在一夜之间几乎增加到三倍,但他还是被说服了,由于当时工人的痛苦很大,只有采取重大而明显的行动才能取得效果。卡鲁斯还期望,福特公司的工资率虽然增加到三倍,但其实际的人工成本却会降下来——而事态的发展不久就证明他是正确的。福特公司的这一声明改变了美国的整个劳动经济。在此以前,福特汽车公司职工的离职率很高,以致在1912年为了保持一万个工人,必须雇用六万个工人。在实行新工资率以后,离职率几乎趋于零。它所节约下来的金额是如此之大,以致在以后几年中,虽然所有的材料成本都急剧上升,福特公司还是能以较低的价格制销T型汽车,  而从每一部汽车获得更多的利润。正是由于急剧提高工资使得人工成本节省,福特公司才能在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福特公司的这一行动还改造了美国的工业社会。它使得美国工人基本上成为中产阶级。
  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正视并解决了一项社会问题。该公司在大萧条年代是一个很小的公司,并不引人注意。因此,它的行动不象二十年前福特公司每天付给五元工资所引起的影响那样大。但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向职工提供职业保障,并付给固定的薪水而不是按小时计工资(见第二十章),其行动如同福特公司以前的行动一样的勇敢而富有创新精神。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行动也是针对着当时的一个主要社会问题,即美国工人由于衰退而引起的恐惧、不安全感和尊严的丧失。它也把一种社会弊病转化为企业的一种机会。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迅速发展的人力潜力,以及十年以后向全新的电子计算机技术进军的人力潜力,首先是由于这一行动才产生的。
  下面是一个欧洲的例子。
  奥利维梯公司能够发展成为世界上领先的办公设备制造公司是由于已故去的艾德里亚诺•奥利维梯(Adriano Olivetti)的两项远见。他于二十年代在意大利北部的小城伊维里亚继承了一家不出名的、仅能维持的小家族公司。他看出可以通过良好的设计使他的公司和产品有杰出的表现。他的设计在十年中就获得了市场的承认。他还看出,意大利的带腐蚀性的阶级仇恨也是一种机会。他在伊维里亚努力把管理当局和职工融合成为一个团体。这使得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产品质量很好,劳动力愿意接受新技术和变革——因而其竞争能力和利润率大为提高。
看到这三个例子,很可能我们会乐观的认为也许自己所在的公司也可以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壮大公司,做到名利双收。但我不得不说,以上几个例子确实十分的有吸引力,不过它的实施是很有限制的,那就是通过改变财富的分配方式,从而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支持,最终提高公司经济效率。换句来说,就是公司还是以提高经济效率为核心,只是社会原来的分配方式防碍到了公司高效的正常的运行,所以公司的管理层才会做出改变。这种分配方式的改变可以归纳在组织模式的改变之中,可以说这种成功的改变也是组织观念的创新。
至于更纯粹的道德问题,在企业家们退休之后,可以很好的讨论道德,实现其他的社会责任。但是在企业家经营企业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是更重要的。因为道德总是在不断的改变的,而且那些以道德根求别人的人往往是不道德的,道德是要由提倡者首先实施,并依靠身体力行来影响他人。
有一个例子。 瑞典的几家大公司、特别是一家叫做ASEA的大电力设备公司,在六十年代后期由于参与了非洲的一项大电力工程而受到瑞典报纸的猛烈攻击。该工程受到联合国的赞助而由世界银行提供资金,同时也受到瑞典社会主义政府的赞助,其目的是提高黑非洲一个最贫穷地区的生活水平。但该地区位于一个葡萄牙的殖民地内。因而它受到激烈的攻击,认为瑞典公司参与该工程就是通过帮助提高当地人的生活水乎来“支持殖民主义”。攻击者认为,瑞典公司的任务是为“推翻殖民主义”而努力,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使当地人在“帝国主义剥削者”的统治下极端贫困,而不要使他们富裕起来。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过去上瑞典报纸中的道德要求瑞典公司有责任推翻殖民主义。但按现在的观点,让当地人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进入瑞典人的公司,比空着肚子谈理想有效的多。
对于每个人来说,按<幸福经济学>的观点,粮食需求、便利需求、卫生需求、文化需求、娱乐需求都是不抵触的。满足其中任何一项需求都是重要的而且符合人性。我们组成政府解决我们的卫生需求,尊敬文化名人,让他们引导我们解决文化需求,花钱看足球表演满足娱乐需求。等等。每种需求的满足都有专业的人士在负责,只要我们看清他们的专业职能,就可以使我们的诉求得到专业的解决。而不是像过去一样,经济建设靠政府,让政府做工作之外的事,最后劳民伤财,两败俱伤。或者让娱乐人士作道德的楷模,让娱乐变得索然无味。其实这是文化专业人士的工作。
总体来说,到目前为止为五种需求满足所形成的各种组织以经非常之多了,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形成新的。但公司的职能就是提高经济效率这一点已经是肯定的,只有看清公司的真正职能才能使公司的目标更明确,让其发展的更好。而把公司负责人与公司混为一谈,把公司负责人的道德行为让公司来买单,是对法律与社会道德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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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1 15:00:18
2.05企业的环境污染---还是组织问题。
公司需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使用一些高效率的工具,并且集中使用一些资源。这都会造成一些环境问题。但仅仅只是因为我们需要公司提供的产品,所以才会产生对资源的集中使用中更明显的环境改变,事实上过去传统的生活方式一样会破坏环境。
例如在古代社会中常见的刀耕火种,就是要烧毁大片森林然后利用其产生的天然肥料耕种。如果以人类今天的人口密度来进行这种方式的粮食生产,污染会比化肥工厂要严重的多。
环保主义者可不管现代社会到底要养活多少人,他们只需要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好一点。在很多方面,他们监督着公司对环境影响很有效,毕竟他们形成了一定的组织。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在法律认可的范围之内保护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也是一种与当地民众契约关系的一种体现。当地民众允许一家公司进行生产是允许公司生产出市场需要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对人体有害的副产品。
一般来说,只要舍得下成本,那么污染总是可以减少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如果一种产品产生的危害比获得它的收益要大,那么它就不可能被允许大批生产,而只能停留在实验室里。
在现实生活之中,之所以会产生严重的污染,绝大多数情况是因为当地政府的政策导致。政府的政策如果是多变而不稳定的,那么公司按原先计划生产就会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能不顾后果的排污。这种情况在权钱交易普遍的发展中国家经常发生。更严重的是部分官员通过默认企业排污来获得大量好处,而官员给企业的好处是减少它们处理污染的成本。
在正常的国家里,人们一旦发现某种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就会有大量媒介报道,从而制止公司的污染行为。但真正最先知道产品生产中会产生污染的是这一行业的公司,鼓励公司自行发现污染的情况,并建立污染的标准是预防污染的最要手段。有人会说公司好不容易研发出新产品,怎么会花钱预防污染呢?其实这还是对公司提高经济效率的目标不明确。
如果新产品有足够大的生存空间,产品进入实用阶段,其它公司总会进入这一行业的。这时如果公司可以事先建立污染的预防标准,这样就等于为公司产品建立了一个技术的门槛,这个门槛还可以申请专利,更长期的保护公司的高经济效率,甚至还可以贩卖给其它公司。
一个例子是杜邦工业毒物实验室。杜邦公司早在二十年代就意识到它的许多产品有着有毒的副作用,并着手消除这些有毒物质。杜邦公司在那时就开始消除这种影响,而当时其它的化学公司都认为这种影响是理所当然的。但以后杜邦公司又决定把控制工业产品有毒物质的业务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杜邦工业毒物实验室不仅为杜邦公司服务,而且为各种各样的顾客服务,为它们开发各种无毒的化合物,检验它们的产品的毒性等。于是,通过把一种影响转化为企业的机会而消除了这种不利影响。
从杜邦公司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要想让一行业减少污染,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更多的公司有机会进入到行业之中去,只有这样,那些通过创新能解决污染问题的公司才会脱颖而出,并给出解决污染的技术方案,这种方案为行业中更多公司使用时,行业的污染才会减少,而出售解决污染技术方案的公司也将会受益。
这种技术方案还有很多其它形式,如回收排放物,集中加工排放物等等。
有一个例子是美国大化学公司之一的道化学公司近二十年来解决空气和水污染的办法。道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久就确定,空气和水污染是一种不好的影响,应予消除。早在公众激烈反对环境污染以前,道公司就在其工厂中采取了完全消除污染的措施。它在那个时候就采取系统的步骤把烟囱和水道中排除出来的有毒气体和有毒物质转化成为可以出售的产品,并为这些产品创造出各种用途和市场。
要想这些防污染技术计划可以顺利的产生,就需要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是一般国家所采取的对污染行业的垄断管理措施。只有公司的模式能高效率法理污染,而法律及政府只需要制定标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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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2 09:28:30
2.06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质------封建制度与自由经济的一种妥协
  承包制曾经在我小时候风行一时,其核心就是把国有公司包给个人,当然一般非体制内的人是没有这个机会的。官方的描述大概如下:
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中国社会主义企业改革所采取的经营责任制形式之一。主要在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实行。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旨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缴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双保一挂”。双保,指企业保证完成承包基数,确保税利上缴;保证以自留资金完成国家确定的技术改造任务。一挂,指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根据产业性质、企业规模和技术特点,其具体做法在不同企业不尽相同,主要有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基数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微利企业上缴利润包干,亏损(或补贴)企业减亏包干等形式。超过基数的收入有的留给企业,有的按比例分成。
后来这种承包制就搞不下去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公司的承包者都无维护的使用机器,不顾公司品牌质量,只要能在承包之内赚到钱就好。对于员工也是毫无责任感,不进行培训与关怀,,更加没有长远的决策,
反正承包时可以获得最大利润就行了。
承包制与西欧公司的温情脉脉大不相同,但与现行西方经济理论的”经济人”概念却如出一辙,都是只看经济收益,不看经济效率。可以说是现行西方经济理论在中国实践范本,很不幸的是它彻底失败了。这只能归结于现行西方经济理论对经典西方经济理论的背叛。
现在的经理人制度,就是把公司交给了经理人,实际上是西方实施的一种承包制。这种承包制的实质也是公司财富所有者董事会的无能,但是他们也不能自由的找到自己喜欢的事业,被家庭拴在公司之内。所以只好给他们请一些管家,这些管家就是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质就是封建制度与自由经济的一种妥协。
正常的自由经济中,拥有财富的董事会应当决定公司的长远发展与目标,如果董事会成员觉得自己不再跟得上创新的潮流或者是不愿意进行公司管理,那么他们应当退出董事会,把经营管理权交给有意向的新的管理者,自己把钱投入到更稳健的银行、地产、保险等增值项目之中去。因为在公司之中,一旦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可能造成的损失会让财富贬值而不是增值。
当然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市场自由资源流动的不畅通,特别是因为在思想上很多家族看不清创新与传承的关系。一些富有家族总是认为,自己家的子弟不需要创新,只要守成就可以让后代拥有前辈的风光。
但实际上如果没有持续的创新,再大的家业也不能维持后代的风光而富有生活。相反由于富家子弟生活成本高,会对一些有潜力的新项目视而不见。
说比如A公司在一次海运中的贩卖某种紧俏商品大发了一笔横财,这是因为A公司在这次贩卖之中的投入很小,而产出很大,所以大赚一笔。
如果这笔生意让苏丹国皇室来做,以他们的派头,还有日常的开支,那么贩卖同样的产品,可能就难以赢利。
而真正可持续创新项目都会经历推广阶段,这时市场很小、利润也不多,很难入得了富家子弟的法眼。他们往往喜欢在竞争阶段大规模的投入巨资与对手一决高下,但由于富家子弟没有经历实验、推广阶段,所以他们对产品的定位并没有创新者清楚,往往会在市场定位上误入岐途,从而一败涂地。这也是很多富有家族出现败家子的原因。
能够对创新与传承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知道富有而风光只能在创新者身上体现,不要去幻想由本家族把持的万年不倒公司。功成身退,培养下一代从小创新做起的事业心,不然就让真正关心公司的人进入董事会去管理公司,才是让公司本身不断发展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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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2 14:27:05
2.07家族公司
   
家族公司在小公司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家族成员之间一般具有相互的信任与团结,在执行一个计划中,信任可以使检查的成本降低。比如公司一位业务员给客户发一件贵重的货物,公司管理者可能会到场指导,因为害怕业务员不小心做贵重货物没包好,以致不能完整的发到客户手中。而如果这位业务员是你的儿子,那么只要叮嘱几声就可以了,因为你们之间有充分的信任,这样一件简单的事可能可以给你节省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公司产品的竞争阶段,也许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能让公司的产品比竞争对手更早的推出。
团结主要表现在对待外部竞争上,家族成员在共同的项目上往往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就减少了推销决策、计划的时间与成本,以及降低了获得各种资源的难度。
家族公司一般都是小公司或者说是只有少数公司总经理亲自负责项目的公司。如果一个公司具有庞大的计划,以及更多的项目,那么家族成员在进入这些计划、项目之中时,就会因为亲情的缘故可以不按计划的进程来实施计划与项目,这对计划与项目的危害是异常巨大的。因为这会使不按计划实施工作变得也可以用人情沟通来代替,人们会争相与上级搞好关系,特别是那些家族成员。工作既然拖一天可以不受指责,那么拖两天的人也只比拖一天的人多拖一天而已,为什么要受到指责呢?
   家族公司一旦想进行多个项目,那么其难度就会突然剧烈加大。这一难度加大在于我们必然选择一些人做一些大家都看好的项目,而另一些人去做一些艰苦而必要的项目。这是对亲情的一种挑战,不可能分出亲人的亲疏来分配工作,再疏远的家族成员都会认为,我们都是一家人,那些艰苦的项目应该由外人来做才对。甚至说家族已经创业成功了,家族成员应该坐享收益才对。家族内部一些扯不清楚的小事,甚至于一天早上没有打招呼都会成为执行公司工作计划时的话题。如果公司内部一旦专注于这种人情关系,而不是依靠完美执行计划获得奖励,那么整个公司的决策、计划体系就会解体。
家族企业超过了一定的规模以后,要使自己永久维持下去,就必须能够吸收并保持第一流的不属于家族成员的人才。这里指的家族成员甚至包括招赘进来的人。(杜邦公司在采用招赘办法上,甚至比日本人更为成功。虽然杜邦家族招赘进来的人,即同杜邦家女儿结婚的人,并不改用杜邦的姓氏。) 家族企业如果要使自己长久存在下去,最好仔细考虑一下 (而且要早一些) ,需要做些什么才能使得家族以外的人能够同“统治家族”一起生活和工作。
  其规则是相当简单的——杜邦公司和西门子公司在多年以前都已把这些规则制定出来。在家族成员中,只有那些从其本身的条件来看够得上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人才能留在企业中。在一个家族企业中的家族成员,不论他的职衔和级别如何,甚至也不论他担任什么工作,都拥有一种权威和权力的地位。他作为当权者的儿子、兄弟或姻兄弟,有一条通向最高层的内线。不论他的级别如何,他都属于高层管理。如果他不能以自己的品德和成就赢得作为高层管理成员所应有的尊敬,他就不应该在公司中工作。
在杜邦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办法很简单明了,就是只使适合的优秀的家族成员留在公司之中,其他人即使给一份薪水,也不让他们在公司任职。这样减少了家族成员在公司之中的人数,不会引起复杂的人际关系。如果是庞大集团公司,最好让家族成员们去不同子公司。这样还可以低成本的完成一些需要更多信任成本的工作,从而减少公司的成本。
不过如我们前面所言,大公司的之所以可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其有核心计划可以帮助其子公司或公司新项目更高效率的运作。决策与制定核心计划都需要非凡的见识与才能,如果非要把才能普通的家族成员安排在核心计划的决策与制定位置,只能使核心计划缺乏竞争力,而家族成员增加失败感。这对两方面都是不利的,有失于对公司与家族成员成长的责任。
杜邦公司和西门子公司把品德看成是与成就相提并论的东西,是因为在公司项目上取得成就是在整个市场上与人竞争,实在太难了。品德这种概念只需要在公司中比较就可以了,对于熟悉公司文化的家族子弟来说,其比较范围就小的多,所以品德实际上是公司家族高层给后代留下的一条捷径,也能为公司物质文化的传承起到作用。一些大家族严谨的家风,一丝不苟的处理问题的传统还有家族荣誉都有助于形成一个保护一些基本传承的小氛围。这些传承的延续对我们坚定的执行契约精神这样一些基本的公司理念是一种象征,它指引更多小公司有所坚守,不被掠夺财富的致富方式所污染。
当然,家族公司也应该承认家族外公司人员的创新项目贡献,给予他们相应的激励,甚至于包括股权的激励,
文化传承与公司创新结合,才能使家族公司能长久的在竞争之中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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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3 09:42:59
2.08小公司在市场中成长
公司都是以项目计划为起点开始工作,董事会也一样。董事会本身做决策工作,但董事会本身的运行是按计划行事的,本身是一个自己为自己制定计划的机构,由其根据公司核心项目的实行情况制定公司决策部门的计划。
大公司的规模是以一个庞大的计划可以平稳的运行为基础的,如果这个大计划在一些区域表现出不适应以及经济效率不高,那么就会有小公司用专门性的计划,在这些区域取代大公司占领市场。
大公司是很难在针对性的领域与小公司竞争的,因为针对性的公司需要针对性的计划,而这将会在大计划中产生很多例外,使许多过去员工认为习以为常的事受到精神上的挑战,这对大公司计划的平稳执行是不利的。
即使是在项目部中,与小公司相比较,项目部做出很多计划时不得不与其他部门沟通,以及向上其管理者汇报,这样就拖累了产生新项目的宝贵时间。不要说大公司人才济济,就是从大公司人才必须向管理者汇报这一点来说,大公司就很难竞争得赢小公司。更不用说,小公司的管理者是自然竞争之后存留在本行业的人才,而大公司指定的人才不过是管理者认为的人才。如果不依靠公司的资源,项目部仅仅从创新的的速度来说,远远比不上小公司。
而一旦小公司的创新项目面世,就等于以无形独占了市场,并把小公司的名称与产品本身无形联系起来,是一种无形的广告。后来者只能做为竞争者,投入大量广告、市场成本来竞争小公司的市场。这种成本要以大公司能调动大量资源,以规模上的优势来抵消,否则就会出现大公司被小公司挤出市场的现象。
—美国大城市周围的郊区一般都有着过多的房地产代理商。其中绝大多数都只能勉强维持。有一个地区的一个房地产代理商由于仔细考虑出了一种获得领先地位的战略而发展了一项虽小但非常获利的业务。当在1950年左右开始从事这项职业时,他仔细地考察了他所在的地区并发现该地区的主要“行业”是高等教育。虽然当地的许多居民早出晚归地到附近的大城市去上班,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人是住在当地的比较富裕的教师。这些教师在二十多所大专院校中教书。这些院校大部是小型的,但也有几所是相当大的。在美国的所有职业中,年青的大学教师的离职率可能是最高的。这些年青教师一般在一个地方教几年书以后就转到其它地方的学校中去教书。这个地区的二十多所院校每年要雇用五百多个新教师,离职的人数也与此相当。这位年青的房地产代理商决定把力量集中在这个市场上并为它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他还发现,他可以用最低的成本同这个市场直接接触。因为,各个院校准备雇用的新教师和在学年结束时准备离开的教师的名单,当然在几个月以前就已经知道了。而每个院校当然很高兴有一位可靠的人来承担为新教师寻找住房这样一项困难而麻烦的任务。其结果是,这位房地产代理商所做的生意为其同等规模的事务所的三倍,而所花的费用却最小。他每年的成交量约为五百到一千所房屋,仍然不算大,但他所获得的利润却几乎为一般郊区房地产代理商的四倍。
我们过去看到这个例子时都会说这是小公司找到了自己的占有市场的领域,从而在市场中占稳了脚跟。
不过我们能不能从大公司的角度来看过这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大公司为什么不可以依靠规模优势,一面经营其他业务,一面占领这些小公司的市场领域。不解释这个问题,就不能让人们摆脱对大公司利用规模优势的恐惧,甚至于利用对大公司的敌视,针对大公司的税收政策等一些政府的政策也就不可能消失。
从其它方面如市场分析、人才、资源、甚至于道德的因素都不能说明大公司为什么不更上一层楼去占领那些利润丰厚的小市场领域。
只有把公司放在一种实施计划的本质认识上才可能认知大公司对小市场领域的放弃,那就是因为公司管理层如果想针对许多甚至于几个与原先计划相关的小市场领域进行吞并都很困难。
从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来看,在本公司已有领域中要把计划制定的完整,实施的不出纰漏已经要花费很多精力。对于其它小公司的领域的计划,要想研究与分析的清晰,那么又要花出很多精力。如果这些事情由大公司负责人去做,那么他将在两个领域接受创新者挑战,从而花上双倍的精力还顾此失彼。如果大公司负责人把这项工作派其他人去做。那么,就会出现派出之人掌握了了小公司领域的计划,而他的上司却知之甚少。最终派出之人可以利用上司对项目的不明白获得大量的个人利益,这不仅仅可能是金钱,而且可能是权威,产生对上级的知识与计划的挑战,因为在专业上指挥一个比自己更有专业知识的人总是会受到反噬。总之派出之人成为一个特殊群体。计划整合的执行者总是执行与大公司不同的计划,永远成为大公司平稳运行的人力运行中的一个变数。
如果大公司的计划不能包容小公司领域的计划,成为一个核心母计划,那么大公司这种对小公司市场领域的占领就如:吃了一口鱼,但鲠了一根刺在喉咙中一样。
从这点上来说,害怕大公司会通吃一切的人,就如崇拜自由世界会出现一个通晓一切的伟大圣人一样不现实。再伟大的公司计划也有其针对性与适用性,正是这些伟大的计划提供我们以解决更多复杂性、专业性问题的需求问题的物质基础,对只要公民人身是自由的,没有明目张胆的政商勾结下的利益输送,我们没有理由害怕这些庞大,而看似垄断的公司。实际上现在很多律师从法理上看出垄断这一对封建土地所有者的指控用在公司上是不正确的。微软可以说是在个人操作系统上垄断,但在软件领域里谈不上占有多少份额。自由市场中,随时允许跨界生产其他公司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垄断可言呢?
只有在官商勾结的情况下,利用政府、法律名义禁止其他竞争者生产某种产品才是唯一的垄断。
成长成为一个地位稳固的公司需注重的是那些核心计划不可复制,这种不可复制在过去往往表现在资源上的,比如矿山,地段。不过随着地方政治势力的崛起,民众对垄断资源的公司怀有一种天然的政治上的敌意,各种社会力量都会参与到自然资源的划定之中去,所以这种资源的垄断看上去可靠,实际上脆弱。
真正持久的核心计划是一种本身可持久的计划,这种可持久的计划过去产生过一个横跨世纪的品牌。比如瑞士银行,可口可乐。这些公司计划可以持久的产生出让顾客满意的产品,因此他们的公司计划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人们也相信他们的公司是不可复制的,至少到现今为止没有其它复制者如它们一样成功。
可以说他们的品牌就代表了一种持续被市场检验认为成熟又成功的计划。
当然百年公司都是靠时间积累的,在现实商业之中,是要依靠完美的计划还要有运气,可遇而不可求。
更多的公司争取做到行业第一,行业内某个专业领域第一,就是一种很好的品牌体现,至少可以说,这个公司的产品计划是在现行行业或专业领域内最受欢迎的,这了达到这一目标,很多公司大力做促销,使本公司产品可以在一时段内达到行业领先,从而改变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使公司产品与该领域内最受欢迎的产品等同起来。只有公司计划可以充分经受住市场的检验,公司才算了站稳了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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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3 11:54:41
2.09大、中型公司的划分----小、中型公司的壮大。
德鲁克举出一些大、中、小企业不能单纯以规模与人数来衡量的例子。
1966年,美国ZF的小企业管理局裁定美国汽车公司是小企业,并有权以特殊的和很优惠的条件借款。当时,美国汽车公司在规模上占美国所有制造公司的第六十三位,并且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百家制造公司之一。其销售额达十亿美元并有约三万职工。但是,ZF的裁定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美国汽车公司在美国的汽车工业中的确只能算是一个侏儒。其销售额不超过该行业中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销售额的二十分之一。美国汽车业中规模排在美国汽车公司紧前面的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销售额有它七倍那样大。美国汽车公司在美国汽车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百分之三或四,的确小到难以维持的程度了。
  美国汽车公司在当时和现在当然都不能算是一个小企业。它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问题——一个规模不恰当的大企业。但这个例子却表明,企业的规模不仅是一个量的问题,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企业到底属于什么规模的确是极不明确的。
  传统上用一个企业职工人数的多少来衡量其规模。美国商务部多年来在其工业分析中把职工人数少于某一数量的企业叫做小企业——原来约为三百至五百人。职工人数的确是重要的。例如,当职工人数超过一千人,就必须有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了。职工人数超过一千人的企业要求有一些小企业通常没有的政策和程序。但是,有一些企业的职工人数虽然不多,如果不把它们算作大企业,至少也要算作中等企业。还有些企业,其基本管理要求很低,但职工人数却超过了一千人。
  一家拥有三、四百位专业咨询人员和十几个办事处的管理咨询公司,从职工人数来讲是一家小企业。但从其管理要求来讲,却的确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一家象普赖斯华特豪斯这样的世界性会计公司,拥有四、五千名专业职工在三十来个国家中工作,或者是六十年代中发展极为迅速的多国广告公司中的一家公司,的确应该算是一个庞大企业了。但是,如果它没有超出可以管理的界限,那么即使从职工人数来看,也只能算是一家中等企业。
  但是也有这样的例子。一家总部设在欧洲某一小国的多国制造公司,制造并销售重型装备和机械工业中使用的高精密设备。整个公司的职工只有在约十个国家中工作的一千八百人,没有一个办事处或工厂的职工超过三、四百人。从事制造工作的职工人数很少,在五个工厂中一共才有四百人,其余的都是设计工程师、服务工程师、冶金专家等。这家公司启用的人数虽少,却是相当大的一家公司,并且必须按照大公司来经营。其复杂性超过了它的规模。
  相反的,有些雇佣职工很多的企业实质上却是小企业,或至多只能算是中等企业。
  有一个例子是在美国一个主要地区的保险业某一领域中占领先地位的一家高度专业化的公司。它雇用的人数有四、五千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保险销售员和理赔员。但从其基本性质来看,它仍是一个中等企业。它的管理不超过两个层次:公司总部的管理层次,以及十四个地区中每一地区的总经理。公司的“触觉”显然是“小公司”。
如何判定企业的大小呢?德鲁克举出了以下粗略的方法。
真正能表明企业规模的整体概念的是管理和管理结构。小企业至多只要求一个人专门从事高层管理的工作而不从事其它任何职能工作。
………..
中等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在中等企业中,第一把手已不再能单靠自己就真正认识和了解企业中真正重要的每个人了,而必须征询一下自己最亲密的两、三个同事并以集体的名义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来回答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在中等企业中,对企业的成绩和成果有着重要意义的关键人物可能达四、五十人。
……………
如果一个企业中处于顶层的少数人集团不征询其他人的意见或参考图表资料,也难于了解企业中有哪些关键人物、他们在哪里、从哪里来、在做些什么、可能到哪里去,那么这个企业就是一个大企业。
这种方法让人感到脉络不是那么的清晰,也就是说它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其实对于大、中、小企业或者说公司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方法就是其创新项目的数量。
如果一个公司的其所有创新项目是由总经理亲自主持管理的,那么它就是一个小公司。不论其计划生产的规模有多大。
一个公司的所有创新项目中的主持人员总经理都很了解,并能帮助他们推动实现新项目的目标,那么公司就是一个中型公司。
一个公司的创新项目多到总经理都已经了解不过来,需要的只是推动总公司的核心计划的改进与推广,然后考核各分公司业绩时,那么这个公司就是一家大型公司。
我们可以从这个分类看出,普通按计划生产的业务,并不能提供多少现金,对公司经济效率的提升也没什么帮助。只是可以看成是一种更加接近的资源。
如美国汽车公司的例子,它的现金绝不足以支撑它完成许多创新项目,那样会让它的新项目缺乏投入而没有竞争力。因此它属于一家中、小公司,这与它的员工人数或销售额无关。
如果一家小型公司想要成为一家中型公司,那么它就要有足够多愿意接受其总经理领导的创新项目经理,这些人要与总经理有一些性格上的默契,如果其中一、两个与总经理有观点上的对立,就会导致整个公司的运营不顺畅,这时减少项目成为一家小公司,或者换人就成为一种必须。
如果一家中型公司拥有别人难以代替的核心计划,那么,它就可以利用这种计划产生的高额经济效率,找到许多为公司投入财富,从而共同工作的伙伴。这些伙伴并不需要与总经理志同道合,只要他们愿意执行核心计划,并把执行核心计划与自身创新项目结合的收益上缴公司,那么这就是一家大型公司。
大型公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有自己的创新项目,这些创新项目总公司可能不知晓,也没有必要知晓。通过子公司自己创新项目的收益或损失都由子公司自己承担。只要子公司上缴给总公司收益,它们就是一个共同体。
如果公司核心计划没有吸引力,或者分公司不愿上缴总公司其部分收益,那么总公司就再度成为中、小公司。
有人可能会举出相反的例子,比如福特公司的老福特就用管理小公司的模式管理着庞大的福特公司,在老福特管理的后期福特公司不可谓不大。确实有人会用管理小公司的模式管理大公司,但这种管理必然伴随着举步维难以致于日渐衰败。原因很简单,依靠一个人管理创新项目的公司很容易被模仿与超越,一旦被其他公司模仿到了公司的项目计划精髓,那么其它依靠众人多方面项目创新的公司很容易在各个细分市场上尝试细节上的创新,从而在各个细分市场上点据优势。而以小公司管理模式管理的大公司一旦要创新,就需要整个公司计划的全面更改,计划的全面更改意味着组织、生产、销售领域的全面变动,这对于一个大型公司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老福特这个创造性的使用流水线的创新奇才,却不愿意更改福特汽车的颜色。可以肯定,如果老福特经营的是一家小公司,以他敏锐的创新感觉,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更改产品的颜色以迎合消费者的需要。
所以一个公司的大小,最主要的就是看其创新的能力,大的公司没有创新也就没有了生机,也必然会变回一个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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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9630437 发表于 2017-3-3 14:28:22
2.10多国公司的产生与实质。
有关多国公司的神话很多。一般人都认为多国公司是完全新的并且的确是没有先例的。其实它也是一种旧趋势的复活。十九世纪就有很多多国公司。而且对于多国公司的恐惧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最明确的反对“美国人接管”的呼声可以见之于1900年英国的书籍和杂志论文中。
  不论在美国还是在欧洲,十九世纪的重大科学技术发明几乎立即导致多国公司的出现,即在许多国家产销商品的公司。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德国西门子公司就是这种情况。在其德国母公司成立后,英国和俄国的子公司几乎立即就跟着成立了,而且这些子公司的发展多年来几乎超过了其母公司。麦考密克收割机公司及其竞争对手英国的福勒收割脱粒机公司也是在十九世纪时多国他的。胜家缝纫机公司和雷明顿打字机公司也是在获得最初的专利权以后不久就多国化了。在二十世纪初,当瑞士的化学和制药公司多国化时,这种趋势更加快了。菲亚特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都是在建立了以后不多几年就在国外建立子公司的。在本世纪二十年代时,尤尼莱佛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这样的目前多国企业的原型就建立起来了。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兴起的多国公司的浪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那种趋势的复活,而并不是一种完全新的发展。它代表着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的经济活力和成长能力的复甦。即使从形式上看,目前的多国公司同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发展也极为相似:一家母公司连同一些完全归它拥有的在其它国家中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尤尼莱佛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是两家由英国和荷兰合资的公司,在两个国家中有母公司和高层管理及其总部。这种公司比起不久以前的新的多国公司来,在结构上更象真正的多国公司。
对于之所以会产生多国公司或者说跨国公司,
在《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中提到过去的主要观点有两种:“关于多国公司的另一个神话是,它完全是或主要是美国发明的。”
“一般流行的关于多国公司产生原因的解释,较之对其性质的解释,更为不对。人们一般都认为,多国公司的产生是对贸易保护主义做出的一种反应。他们认为,由于公司无法输出产品,于是只好在国外设厂。这种解释虽然看起来似乎有理,但并不符合事实。”
德鲁克认为是共同的市场造就了多国公司。而共同的市场是由于通讯技术的进步使人们有了共同的需求,成为了一个地球村。表面上看这似乎有道理。他是这样描述的
“一种大量的需求是,人们要求有些机动性——以及有些动力——即要求能获得汽车所提供的满足。这种满足,以前除了极少数非常有钱、非常有力的人以外是无法实现的。另一个普遍的要求是要有些卫生保健,使得一个小孩能有相当的机会长大成人,维持合理的健康水平并不受疾病伤残的威胁。还要求有受教育的机会;要求能接触广阔的世界,即通过新闻媒介、电影、无线电、电视机使得广大群众能了解世界。千百年来,群众的知识、视野、眼界被束缚于他们周围的山谷和小镇中。在其中,每一个人都了解其他每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都过着相同的生活。人们还要求有—些“小的奢侈”,即事实上表明个人已脱离开贫困的束缚的一些东西,如口红、棒糖、饮料和芭蕾舞鞋。
  这些已成为全世界性的需求。它们不是以丰裕为依据,而是以更有力的一种东西即信息为依据的。如果说世界并不象加拿大作家马歇尔•麦克卢汉(Marchall McLuhan)所说的那样已成为一个“全球村庄”,那么它肯定已成为一个“全球购物中心”。”
但深想一下,就不是这么回事。通讯技术如电视、收音机只是科技进步的一部分,并且不是什么特殊的部分,仅仅依靠它们是无法产生跨国公司的。
那么是什么产生了跨国公司呢?这对于其它管理学理论来说简直难以解释,但对于了解本书提到过的经济效率的理论,那么对跨国公司产生的原因就很容易理解了。
那就是因为同样的公司生产技术或者说生产计划,在相对封闭的市场之中的经济效率相差是很大的。于是一些计划先进的公司就试图把自己的生产计划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复制或实施,从而获得高经济效率的回报。
换句话来说,就是公司把在本国已经进入实用阶段的技术,可能在其它国家还在实验阶段甚至于没有,于是公司希望把技术带到他国,并且在其它国家获得这项技术在本国推广时的轰动以及巨大的高经济效率回报。
德鲁克认为的共同需求产生的市场其实很早就存在,欧洲人很早就需要中国的丝绸,不过这并没有产生多国公司,这当然是也有当时没有公司,也没有自由市场的原因。但只要是人,共同的基本需求是基本相同的。
在遥远的过去为什么跨国公司较少,除了没有自由的市场的时期的古代之外,近代跨国公司之所以少是因为经济效率不足以抵消当地ZF的税收,以及人们背井离乡开设公司所需要的开销。换句话,当地方ZF能够得到足够的税收,人们在异乡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回报时,跨国公司就顺利的在世界各国产生了。这一点在过去是很实现的,
举个例子说:如果外来的铁匠的加工水准与本地人差不多,地方人员很可能在许多地方偏袒本地铁匠。当外来的铁匠可以带领附近人学习他的高超技艺,并推动当地大量铁器出售从而产生庞大的税收时,那么外来的铁匠可能比本地那个平庸的铁匠更受重视。秘密就在于此,当世界各地独特的工艺技术可以满足其它地区的要求时,跨国公司有就了生存的巨大空间。
跨国公司实际所做的是在传播在本地市场来说是高经济效率的工作技术与方法,在成功的传播过程中必然产生高经济效率的回报。这里也有失败的例子。
有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说的是一家经营加工食品的大型多国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脱水汤而失败的事。在欧洲,这种汤是该公司获得成功的一大支柱,在群众中日益流行而且发展迅速。当这种汤投入美国市场时,却遭到了失败。对于欧洲的家庭主妇来讲,这种汤是极为方便的,而对于美国的家庭主妇来说,它却毫不方便。脱水食品比起罐头食品来重量轻得多,但这对于乘汽车外出采购物品的妇女来讲,并没有什么意义。脱水食物的体积较小这一点,对于厨房面积宽敞的美国主妇来讲也并没有什么吸引力。而这种脱水扬调制起来却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而且调制以后不能长期保存,有腐坏的危险,这使得它虽然较轻和体积较小,却反而不如罐头汤方便。
这种脱水汤之所以失败,就是对美国主妇来说,其并不是科学与适用的,因为美国主妇并不缺少厨房的空间。
换种看法就是任何成功的跨国公司都曾经成功的推广过一种或几种对输出国有吸引力的技术或文化产品。
另外还要强调一点,这种跨国公司技术传播就如科技创新本身一样,是有一定的时效性的。一旦当地人已经学会了跨国公司传播过来的技术或文化产品,那么跨国公司的高经济效率的回报时代就结束了。这时要么跨国公司已经很好的本土化,继续把新的技术或文化产品传播过来,要么面对员工在异乡需要的更高成本。
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度内,肯定会有许多跨国公司的人员,以便能够把其它国家对本国有益的文化与科技产品不断的引进。
自从进入2010年代后,日本企业中的本田、三洋电机(当时)、松下、西铁城控股等大企业接连在中国遭遇大规模劳务问题,其中大部分最后都被迫通过支付巨额的补偿金解决。
2016年 11月7日下午5点(日本时间)索尼东京总部公开的一份信息资料成为引发这场骚乱的契机。

    资料的内容是索尼将以9500万美元的价格将该公司位于广州的全资子公司“索尼电子华南”出售给深圳市的中国上市企业。

    索尼这家子公司主要生产智能手机配备的摄像头的重要零部件,向美国苹果大量供应产品。在中国拥有4000名员工,是索尼为数不多的大型工厂。据索尼解释,此举为重组措施的一环,不得不决定出售该工厂。

    3天后的11月10日,在广州市郊外绿荫环绕的索尼广州工厂内,员工突然开始吵闹起来。

    “我们没听到任何要出售(工厂)的消息。今后会继续雇我们吗?给我们补偿金!”(编者注:此处为日语翻译而成)。

    以20多岁为主的年轻员工们高喊着这些口号离开了生产线,奔向工厂的出入口。年轻人不断聚集,并封锁了出入口,完全封闭了向大型供货对象美国苹果的产品供货。

    圣诞节将近,在迎来1年最大商战期的这个时期举行示威活动对索尼的打击不言而喻。15日示威队伍与警察发生激烈冲突。期间有人受伤,并有11人被逮捕。
     如果索尼公司可以较早的认清跨国公司传播技术的本质,那么他们也有对本土化或者撤离有一个心理准备。这说起来有点残酷,但是这并不专指对跨国公司,对于创新技术者也是一样。如果一位创新技术者在专利期内还不能创造出足够的价值,那么在保护期外,他就必须与其他人平等的使用这项技术了。
     相反如果索尼公司利用这些年在中国的投资的高经济效率,把回报拿到日本搞出新技术,那么它仍然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工厂,在中国获得高经济效率的回报,也不致于要出售在中国的公司。当然还有其它的政治因素就不在讨论之内了,不过认清跨国公司甚至于创新的阶段性高经济效率的实质,对于管理好跨国公司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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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1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