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4-17 13:46
【现在的课题是,张三自己的劳动,和,张三自己的产品,是神马关系呢?】
答,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劳动”作为人的行为,必为目的服务。目的和手段的逻辑一致,就是“理性”。
你现在强调“张三自己的”,这就是说问题不需要他人(例如你作为中立的第三者)评论了。就行为人自己来说,如果他算得上正常理性,一定是手段服务于目的。
但是,这不妨碍以下关系式的成立,即:张三打水1小时=张三打水3立方米,之类。
2,为什么强调“张三自己的劳动”呢?
因为,大哥你提到了多人的劳动,多种的劳动,以及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
而这里的课题,是针对任意的一个的个别劳动来看,其劳动,其成果,2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例如张三的打水劳动,
则张三的打水时间量,张三的打水量,2者之间有没有等式呢?
这里的课题,并不涉及多种劳动之间的关系。而是任一劳动当中,劳动量与产品量,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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