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觉得,要化繁为简,另辟蹊跷。
也就是说,要试错,要犯错,要同时展开各种视角,多种思路,不要固化于仅仅一种的视角、思路,
进而,尽量寻求那相对来说最省事的,最直观的,最直接的,最简单的,最朴实的,追求开门见山,见山是山。
首先,看个别劳动与个别产品,那么能构建等式,劳动量=产品量,1份个别劳动=1份个别产品,之类。
其次,看个别产品,与其市值。
那么,货币化市值,所衡量的,所等值的,无非就是产品,就是那个产品,就是那些产品。
昨天,产品值1元,是那1份产品。今天,产品值一万元,那还是那1份的产品。明天,产品值150元了,还是那1份产品。
--------无论市值怎么变动,产品相对不变,就那样,还是它自身,它一直就是1份。
那么也就是说,这些,
不过是任意的货币化的市值,对着那1份的个别产品=1份的个别劳动,在搞均分,分别搞了均分,均分那同样的个别产品的1份=个别劳动的1份。
那么,瞬间看来,分别看来,无论是1元的市值,还是一万元的市值,还是150元的市值,等等,
那是各自与1份产品=1份劳动的等于,或片面的等于,或等值,或等价,或对流,或对换,等等。
至少,是一种对应关系,
并且,也是1:1:1的关系。
亦即,劳动:产品:市值=1:1:1
-------产品,是三者当中的那个中介、桥梁。
可改写成:产品:劳动:市值=1:1:1
--------劳动,是三者当中的那个等价物。
更可以改写成,(产品:劳动)=(产品:市值)。或者,产品:劳动=产品:市值
---------进而,可考虑价值与市值之间的等于,等同,等等关系。
----在这里,姑且使用冒号“:”,而这个符号,代表一种相对站立,相处、相聚、相连、相对,而并不单纯是相除的关系,不是仅仅搞加减乘除。
------在这里,姑且使用括号“()”,而这个符号,代表一宗、一揽子、一项、一个事情、一个过程、一个集合,等等之类。
----------------对符号的使用不当,请姑且忽视,稍加忽视。
那么,无论关于等于号的使用,是有什么疑虑,又该如何解释下去,等等等,这些可以暂且放到一边,另外再说,
反正,由于这种一一对应关系,由于上述1比1比1的比例关系,则劳动价值论成立,而价值转形不言而喻。
--------本来,马克思早就揭示说:货币和市值,是劳动的转化,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转化嘛,表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