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zxy 发表于 2017-3-22 09:25
纠正一下楼主,在其它情形不变的条件下,自由市场经济最终会达到所谓“均衡”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资本是 ...
利息,从其形式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利息实质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货币本身并不能创造货币,不会自行增值,只有当职能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才能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剩余价值。而货币资本家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与职能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因此,
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的分离是利息产生的内在前提。当货币被资本家占有,用来充当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手段时,它就成为资本。货币执行资本的职能,获得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平均利润的能力。所有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利益驱使,利润又转化为平均利润。平均利润分割成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分别归不同的资本家所占有。因此,利息在本质上与利润一样,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反映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共同剥削 工人的关系。
问题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工人的劳动都是通过使用资本家提供的工具性资本类提高劳动效率的,这就是工具性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工人使用资本家的劳动工具不是无偿的,也就是需要支付费用,这可以算作是工人使用资本家资本的这一工具不仅需要付出相应利息,而且工人也是需要和被强迫使用资本工具来提高劳动效率。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这个“利息”从不单独计算,而是资本家从剩余价值中作为资本的利润从工人创造的劳动价值中扣除的。你用利润这个概念不过是转了一个圈回到剩余价值分配上来了。你用利润解释可以,但问题的实质是资本家是按资本的利润来计算并拿走这部分利息的。所以你绕这个圈子有点多此一举。这大概也是国内学究们的旧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