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ujingjun
958 2

孟祥妲:提高工资能拉动内需吗 [推广有奖]

  • 7关注
  • 66粉丝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2
论坛币
18257 个
通用积分
4054.5112
学术水平
299 点
热心指数
390 点
信用等级
264 点
经验
708079 点
帖子
23122
精华
0
在线时间
1153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2
最后登录
2024-4-30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近日有专家称,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摆脱依靠外部需求拉动的模式,转变为主要依赖内部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因为旧的增长模式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也不利于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人民福利的提高。而中国现在的内需不足的现状,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太廉价、工资水平太低。劳动力的价格没有得到有效提升,福利水平也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当然,也就未能把内需提高到一个应有的水平上来。
这种说法似乎是有一点道理的,一个社会的经济是否健康发展,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某种水平上的“均衡”可以看做一个指标。但是首先要搞清楚何为原因何为结果。供求均衡只能看作是合理的生产结构和价格体系带来的结果,而不能看作是后者的原因。好比37℃如果是人的正常体温的话,医疗的目的也绝不应该是仅仅以这个特定的体温为目标,而是要找出是何种致病因素导致人的体温高于或低于这个温度,再依据病因采取相应的治疗手段,才能从根本上达到预期的医治效果。禽流感和普通感冒都有发热症状,不加鉴别的一律施治是要出人命的。
认为内需不足的观点,似乎是相信现有的经济结构存在某种内在的不均衡。要达到一种更好的、更高水平上的均衡,就要提高那些“不相适应”的指标,使之与另一些相关指标更相称。这是对宏观经济的一种典型的总量思维。有什么样的投资增长和经济发展速度,就会有什么样的就业率;有什么样的供给,就应该有什么样的需求。就如要在物理上使人的体温达到37℃一样,这里经济体系和人体的内在结构和运行的机制都被漠视了,外在的指标变成了内在本质。
要让经济体达到某个预期的“均衡”,提高工资会是一个拉动内需的好办法么?直观来看,工资提高了,人的收入增加了,消费需求也就跟着提高了。对消费品这种下游产品的需求增加,当然会带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整个需求的增加。看上去很美。但是如果此计可行的话,那些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恐怕都要推翻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水平,物价水平和利润水平都是竞争的结果,要人为地从外部提高某个特定的指标,就不可能不对整个经济结构造成扭曲。
比如我们人为规定工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20%,这时劳动者的素质没有发生变化,生产率也没变。但是原有的生产结构却要变了,因为原来竞争下的利润水平已经无法保持,有相当多的企业要面临亏损和破产倒闭。要让经济“均衡”起来,这额外的“收入”也只能是从外部输入,靠印钞机来输入。但是那不会是劳动者真实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只是账面上的提高罢了。遑论还要有通货膨胀和它所带来的一系列的恶劣后果。单单提高工资的做法并不能真正拉动内需,它至多能起到一些短期的效果,长期来看,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
要是仅仅依靠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就能提高福利水平、改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话,那我们就有了一个廉价高效的灵丹妙药,所有的经济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问题是这么美妙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人民福利的增加只能建立在实质收入增加的基础之上。而这种实质收入的增加,必须依赖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意味着更完善的法治化的市场体制、更低的交易成本、更高的劳动者素质以及人均更多的结构也更合理的投资。所有的这些,除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投资、大力发展科学和教育事业,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实现。
要实现一个能够真实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当然是一个很理想的目标,值得政府和人民一道为之不懈地努力奋斗。但是靠提高工资来拉动内需这种办法,实在是倒果为因、缘木求鱼,不靠谱得很。提此建议的专家大概很替劳动者们着急,等改革完成了法治完善了市场调整好了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提高了,那得到什么时候啊!还是先提高工资再说吧。可惜经济规律不听他的,真是徒唤奈何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拉动内需 孟祥妲 经济发展模式 拉动经济增长 经济学原理 内需 工资 孟祥妲

沙发
wolfman1024 发表于 2009-9-24 09:49: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高工资来拉动内需总比提高房价、医疗价格和教育价格来拉动内需好吧
因为平凡,所以拒绝平庸

使用道具

藤椅
susuyutian 发表于 2009-9-24 09:49: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道理,赞个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