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非劳动产物的人,可以出售它,有人买并支付代价,因而它就有交换价值或购买力,而购买它的人,再次出售时,就有了成本(当初他购买时付出的代价)。
2、人们自产自消的产品或劳务,目的本来就不用于出售,所以没有收入,也就是没有买者支付的代价,所以,没有交换价值或购买力。准确地说,就是只有潜在的购买力或影子价值。而像自己为自己提供家务劳动,随生随灭,潜在购买力也随之而消失,给人一种劳务没有价值的错觉。
所以,劳动价值论的内在价值论,就是不能囊括各种情况的一种理论,而且也是一种不能说明这两种情况的瘸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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